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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锅炉设备检修的一般规定
锅炉是火力发电厂最主要的设备之一,锅炉设备能够安全检查、经济运行,除了与运行人员技术水平有关之外,还与检修质量的好坏有直接的关系。故而,锅炉检修的目的就是为了及时的发现并消除设备在运行中存在的缺陷和陷患,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确保机组安全、经济运行,延长设备试用寿命,保证设备达到额定出力。
为了达到检修的目的,检修人员应努力掌握设备特性,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素质,必须坚持以“预防为主”的计划检修,应修必修,修必修好,修一保一,质量过硬,反对该修不修,硬拼硬撑的原则。 1.1 检修的分类
设备检修按性质分为大修、小修,临时检修、节日检修和日常维护。大修和小修属计划检修。 1.1.1 大修:
按照预定计划,对锅炉进行全面的、恢复性的检修。 1.1.2 小修:
按照预定计划,对锅炉进行局部的、预防性的检修,一般安排在两次大修之间。 1.1.3 临时检修:
指设备突发事故引起障碍,危及设备安全运行或强迫停炉,向调度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的检修。属非计划检修。 1.1.4 日常维护:
指日常的设备巡查,小缺陷的处理。 1.2 检修的间隔
1.2.1 设备检修间隔,是指锅炉前后两次检修之间相隔的时间,根据部分规程及设备技术状况,部件的磨损、腐蚀、劣化、老化等规律,以及运行维修等条件,结合本厂锅炉运行的具体情况而慎重决定。
1.2.2 一般新投产后的第一次大修间隔三年(15000—18000运行小时),小修间隔4—8个月(2500—5600运行小时)。
1.2.3 年运行小时在6000小时以下的设备大、小修间隔参照下列条件掌握: 1.2.4 如设备技术状况好,大、小修间隔可按运行小时间隔,如技术状况较差,可按日历间隔。
1.2.5 单元制的机炉同时进行检修,其大、小修间隔应按间隔短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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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超停频繁(每周>2次)和参加调峰的(幅度>40%)机组,累计运行超过150000小时的机组,经主管单位批准,其大修间隔度小于三年,每年还可以增加一次小修。 1.3 检修项目
1.3.1 大修项目:分标准项目和特殊项目 1.3.1.1 标准项目主要内容是:
1.3.1.1.1 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清扫、测量和修理。 1.3.1.1.2 彻底清除设备和系统缺陷。
1.3.1.1.3 进行定期的试验和鉴定,更换定期更新的零部件。 1.3.2特殊检修项目指标准检修项目以外的项目
通常指技术复杂、工作量大、工期长、耗用器材多、费用高以及设备或系统有重大改变的项目。 1.3.3 小修项目
1.3.3.1 消除运行中发现的设备缺陷。
1.3.3.2 重点检查易磨、易损部件,根据需要进行处理或必要的清扫和试验。 1.3.3.3 大修前的一次小修,应做好全面检查,并核实大修项目。 1.3.4 临时检修项目
1.3.4.1 短时间内更换危及设备安全运行的零部件。
1.3.4.2 消除运行中发现的,且在运行中无法处理的设备缺陷。 1.3.5 日常维护
1.3.5.1 定期巡查:查看缺陷记录本,了解设备情况,查看设备外观,零部件有无短缺、损坏或松动。查看设备是否有漏点。管道系统是否振动,查看转运设备振动大小,轴承温度高低,是否有异音,查看润滑油质、油量,询问运行人员设备运行是否有异常现象。 1.3.5.2 定期工作:对备用设备定期切换,定期加油或更换油质,清理滤网,定期试验。 1.3.5.3 缺陷处理:保证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应修必修,修必修好,工作中杜绝野恋拆御。 1.4 检修的工期
检修的工期也称检修停用日数,从与主蒸汽母管解列开始至修复后再次并入母管时为止,一般规定如下表:
容 量 分 类 130 大 修
240 小 修 2
大 修 小 修 停用日数 23~25 8 24~26 9 2. 检修的安全措施与技术措施
2.1 大修时,应使原煤仓煤放完。
2.2 设备停用后应按规程要求进行放手、换水和冷却工作。 2.3 开工前各项工作应办好工作票。
2.4 开工前在下列地点上应挂上禁止操作警告牌: 2.4.1 主蒸汽线管隔离门。 2.4.2 给水母管隔离门。 2.4.3 排污总门
2.4.4 燃油系统母管隔离门 2.4.5 过热器疏水 2.4.6 连续排污隔离门 2.4.7 加药门 2.4.8 热风联络门
2.5 开工前可的切断本炉所有转动机械的电源,并在操作把手处挂检修停用牌。 2.6 所有电动机在断开对轮以后,其检修启动工作可由电气检修人员自行处理;在对轮联结后,电气部分的送电、停电须征得锅炉检修负责人的同意,才能进行。
2.7 检修过程中,所有联系送电、送汽、送水等,及跨车间工作事宜均由检修总负责人负责。
2.8 禁止用水冲洗炉墙。
2.9 拆砌省煤器、空气预热器炉墙时,必须用麻袋等垫块垫好,防止碎渣砖块堵塞省煤器管及空气预热器管。
2.10 燃烧室、汽包、燃油系统、原煤仓等部的清扫和检修,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各项规定和本规程有关章节的安全注意事项。
3. 检修施工管理
施工期间是检修过程高度集中阶段,必须做好各项组织工作。 3.1 施工期间工作要求
3.1.1 贯彻安全工作规程,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
3.1.2 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工艺措施和岗位责任制,保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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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领导人员深入现场,及时掌握和平衡施工进度,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工效,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缩短检修工期。 3.1.4 节约工料,防止浪费。
3.1.5 做好后勤服务工作,确保检修人员身体健康。 3.1.6 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3.2 设备解体时的工作要求 3.2.1 做好解体前的安全措施。
3.2.2 认真查看设备技术状况,做好原始记录,鉴定以往改进项目的效果。 3.2.3 绘制损坏件的加工图。
3.2.4 保管好所有拆卸后的零部件,尤其是细小、精密部件。 3.3 施工过程中的工作要求
3.3.1 加强技术记录,记录材料消耗、工时消耗,核实定额。 3.3.2 校核图纸和备品、配件。
3.3.3 定期检查、解决进度中存在的问题,必要时开专题会议研究。 3.3.4 做好现场管理,严防工具,物件遗落在设备内。 3.3.5 注意质量和资料归档。 3.4 设备检修完后的要求
3.4.1 检修质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水压成功,一次启动成功。 3.4.2 提高设备效率,达到铭牌出力。 3.4.3 消防漏泄。
3.4.4 保温完整,标志齐全,设备现场整洁,做到工完场地清。 3.4.5 检修技术记录正确、齐全。
4. 检修的质量与验收
4.1 为了保证检修质量,必须做好质量的检查与验收工作。
4.2 质量验收实行班组、车间、厂级三级验收制度,验收人员应严格把好“四点”: 4.2.1 把项目关:不漏项,修一台保一台。 4.2.2 把工艺关:严格执行工艺规程。
4.2.3 把质量关:做到三不验收:检修质量不合格不验收,零部件不全不验收,设备不清洁不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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