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
行基准利率,资金宽裕时即予归还)。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改造城中村是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有效途径,是现代城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化推进的必然选择。市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必须以大局为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住机遇,齐心协力把城中村改造作为民心工程、实事工程,抓紧抓实抓好。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市级有关部门要从各自职责出发,全力支持城中村改造工作。市发改局要做好城中村改造项目的立项工作;市规划局、建设局、体改办、法制办、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要认真配合街道做好城中村改造的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市公安局要积极参与城中村改造工作,协助处理房屋拆迁安置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市规划局要根据市域总体规划和规划设计规范标准要求,从简从快办理改造项目规划手续;市建设局、供电局、水务集团、广播电视台、电信局、邮政局等要积极做好基础设施的配套工作;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城中村改造安置建设地块和开发建设地块的土地征用报批工作,落实城中村改造的用地指标和部分地块的出让工作;市民政局、劳动保障局要将条件成熟的城中村逐步改制成为城市居民社区;市监察局要加强对城中村改造工作的监督检查;各新闻单位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各街道办事处作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实施主体,要根据本意见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城中村改造的实施细则,并抓好城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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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的组织实施工作,并认真细致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确保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城中村 改造 意见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市政协,市人武部,市法院,市
检察院,市级各群团。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5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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