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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责任分解
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发文字号】成农计[2006]69号 【发布部门】成都市农业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6.07.06 【实施日期】2006.07.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成农计〔2006〕69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高新区经发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责任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各牵头处室、各区(市)县农村发展(一体化)局和高新区经发局,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农委农建处、目督办。 附件:1、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责任分解方案 2、农委系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责任分解表(略)
二○○六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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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责任分解方案
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好我市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改善农村发展环境,促进农业全面持续发展,农委系统拟在全市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思路和原则
按照“种养结合,合理区划,突出重点,分类治理”的思路,加强农牧业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推进传统种、养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坚持“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通过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搞好种植业污染和畜牧业污染的治理,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协调发展。 二、目标和进度
2006年,整治化肥、农药、农膜对环境的污染,推广使用有机肥和生物农药,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化肥施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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