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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第六部分,增值税争议处理
票抵扣: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售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上述公司将货款支付给B公司,与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单位A公司不一致,因此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税官建议:
真实的业务应做到发票、收款、货物流向一致,建议纳税人按正确的业务流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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