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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行政处罚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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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24 20:47:45

7.3 违反《办法》第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的 (《办法》十六条第(四)项: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办法》第十六条第(四)项 《法》第八十七条、《办法》第四十条 需先“责令改正和警告 7.4 违反《办法》第十六条第(八)项规定的 (《办法》十六条第(八)项: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消毒;) 《办法》第十六条第(八)项 《法》第八十七条、《办法》第四十条 需先“责令改正和警告 7.5 违反《办法》第十六条第(九)项规定的 (《办法》十六条第(九)项: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办法》第十六条第(九)项 《法》第八十七条、《办法》第四十条 需先“责令改正和警告 8 违反《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 (《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法》第七十一条、《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法》第八十第八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事故单位需先“责令改正和警告 八条、《办法》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第四十一条 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9 违反《办法》第十六条第(十)项规定的 (《办法》第十六条第(十)项:应当保持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与设备设施的清洁,必要时应当消毒。运输保温、冷藏(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且与提供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温、冷藏(冻)设备设施。) 《法》第二十七《法》第九十第九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按照要需先“责令改正和警告 条第(六)项、一条、《办法》求进行食品运输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办法》第十六条第(十)项 第四十二条 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10 违反《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的 (《办法》第九条第三款: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聘用本条前款规定的禁止从业人员从事管理工作。 《办法》第九条第二款: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 《办法》第九条第三款 《法》第九十第九十二条第二款 :食品生产经营者 二条第二款、聘用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办法》第四十三条 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以上《中华人名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简称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简称为《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简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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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违反《办法》第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的 (《办法》十六条第(四)项: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办法》第十六条第(四)项 《法》第八十七条、《办法》第四十条 需先“责令改正和警告 7.4 违反《办法》第十六条第(八)项规定的 (《办法》十六条第(八)项: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消毒;) 《办法》第十六条第(八)项 《法》第八十七条、《办法》第四十条 需先“责令改正和警告 7.5 违反《办法》第十六条第(九)项规定的 (《办法》十六条第(九)项: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购置、使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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