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煤矿生产应知应会、必知必会知识汇编
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m。
57、人力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调道和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
58、人力推车时,严禁放飞车。
59、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60、斜巷运输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 61、发生电气火灾时,在切断电源前严禁用水灭火。 62、矿井火灾按起因分为外因火灾、内因火灾两种。
63、检修工检修设备前必须停电闭锁,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 64、开动耙斗机前必须喊话打招呼,耙斗运程范围内严禁有人站立或进行其它工作。
65、严禁人员扒乘刮板输送机和皮带输送机,严禁扒蹬矿车。 66、严禁用刮板输送机和皮带输送机运送物料。 67、雨季三防的内容是防雷、防电、防排水。 68、化学氧自救器使用的方法: (1)取下保护罩,拉开封口装置。
(2)去掉上、下外壳,取出生氧罐,把跨带套在脖子上。 (3)顺时针转动氧烛启动器,捋顺气囊。
(4)拔掉口具塞,将口具置于唇齿之间,咬住牙垫,夹好鼻夹,开始呼吸. (5)系好腰带,匀速撤离灾区。
69、事故处理做到“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70、矿工互救“三先三后”的原则:对窒息不久的人员必须先恢复呼吸后搬运的原则;对出血不止人员必须先止血后搬运的原则;对骨折的人员必须先固定后搬运的原则。
71、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72、通常所说的“四不漏”是指不漏风、不漏水、不漏油、不漏电。 73、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两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
第二节 开掘专业职工必知必会
2.1架棚工操作规
1、施工前,支护工必须认真学习并掌握作业规程中规定的支护形式和支护技术参数;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支护说明书和质量标准要求精心操作,安全施工。
2、施工时不得使用下列支护材料及支架: (1)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支护材料。 (2)腐朽、劈裂、折断的坑木。
(3)严重锈蚀或变形的金属支架及未经检测工作阻力的摩擦支柱、单体液压支柱。
3、施工时,严禁空顶作业。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采用前探支护。前探梁的材料、结构形式、质量要求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4、支护过程中,必须对工作地点的电缆、风筒、水管及机电设备加以保护,不得损坏。
5、采用棚子支护时,棚腿严禁架筑在浮煤矸上。
6、放炮崩倒、崩坏的支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应从外向里逐架依次进行。 7、在倾斜巷道内架棚,必须有一定的迎山角。迎山角值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严禁支架前倾后仰。
8、架棚巷道棚子之间必须安设拉杆或撑木。上下山巷道棚子之间,必须使用金属拉杆,迎头10m内还应敷设防倒器或采取其它防止放炮崩倒支架的措施。
9、对工程质量必须坚持班检和抽检制度,隐蔽工程要填写工程记录单。 10、在压力大的巷道架设对棚时,对棚一次施工。不准采用不同的方法,以免对棚高低不平,受力不均。
11、在人工假顶下掘进巷道时,必须及时支护,以免出现坠网现象。若顶网破损,必须先补网再进行支护。
12、巷道支护高度超过2m,或在倾角大于30°的上山进行支护施工,必须有脚手架或搭设工作平台。
13、施工前,要备齐支护材料和施工工具,以及用于临时支护的前探梁和处
理冒顶的应急材料。
14、支护前和支护过程中,要经常敲帮问顶,用长柄工具及时处理危岩、活石。
15、支护前,应按中腰线检查巷道毛断面的规格质量,处理好不合格部位。 16、施工前,要掩护好风、水、电等管、线设施;施工设备要安放到规定地点。
17、架棚应按下列顺序操作: (1)将中、腰线延长到架棚位置。
(2)按巷道设计净宽或梯形棚棚底宽值,用中线分至两侧,找出柱窝位置。 (3)挖柱窝至设计深度,清到实底。 (4)立柱腿并支撑稳定。
(5)上顶梁,背齐、背紧顶帮,打紧楔子。 (6)固定好前探梁及防倒器。
18、架棚后应对以下项目进行检查,不合格时应进行处理: (1)梁和柱腿接口处是否严密吻合;垫板和构件是否齐全。 (2)梁、腿接口处及棚腿两端至中线的距离。 (3)腰线至棚梁及轨面的距离。 (4)支架有无歪扭迈步,前倾后仰现象。 (5)支架帮、顶是否按规定背紧、背牢。
19、背帮背顶材料要紧贴围岩,不得松动或空帮空顶。顶部和两帮的背板应与巷道中线或腰线平行,其数量和位置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梁腿接口处和两肩必须加楔打紧,背板两头必须超过梁(柱)中。
20、柱窝下是软右岩(煤)时,要采取防止柱腿钻底的措施。在柱腿下加柱鞋时,其规格、材质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21、采用人工上梁时,必须两人以上协调合作,稳抬稳放,不要将手伸入柱梁接口处;采用机械上梁时,棚梁在机具上应放置平稳,操作人员不得站在吊升梁的下方作业。
22、架设拱形棚应遵守下列规定:
(1)拱形两端与柱腿搭接吻合后,可先在两侧备上一只卡缆,然后背紧帮、
顶,再用中、腰线检查支架支护质量,合格后即可将卡缆上齐,卡缆拧紧扭矩不得小于150N/m。
(2)U型钢搭接处严禁使用单卡缆。其搭接长度、卡缆中心距均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误差不得超过士10%。
2.2锚杆支护工
1、施工前,锚杆支护工必须认真学习并掌握作业规程中规定的支护形式和支护技术参数;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支护说明书和质量标准要求精心操作,安全施工。
2、施工时不得使用下列支护材料及支架: (1)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支护材料。 (2)严重锈蚀或变形的金属锚杆。
(3)过期、失效的树脂锚固剂、速凝剂、水泥,未经淘洗的黄砂、碎石或不合格的锚杆杆体。
3、施工时,严禁空顶作业,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采用前探支护。前探梁的材料、结构形式、质量要求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4、采用锚杆支护时,锚杆的锚固力,喷射混凝土厚度、强度等参数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5、打锚杆眼应遵守下列规定: (1)打眼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①按照中腰线严格检查巷道断面规格,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时须先进行处理。
② 认真敲帮问顶,仔细检查顶帮围岩情况,找净活矸、危石,确保工作环境安全。
③按作业规程规定的锚杆布置确定眼位,并用粉笔或黄泥作好标致。 ④检查和准备好钻具、电缆或风水管路,并在钎子杆上作出眼深标记。 (2)严禁空顶作业,必须在前探梁、临时棚或点柱掩护下打眼。打眼的顺序,应由外向里进行。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