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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文明办发〔20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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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文明办发?2012?2号

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

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区直各部门及人民团体,东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装备制造基地管委会,区直各企业集团,驻东胜地区各级各类文明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鄂尔多斯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和东胜区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2012年清明节期间,区文明办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系列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通过祭奠先贤、先烈、先人,引导人们在慎终追远、缅怀先辈的情怀中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文明新风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主题缅怀活动。利用东胜区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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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基地,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青少年为革命先烈扫墓、敬献花圈,开展党员干部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各镇、街道办事处邀请辖区老战士、老党员以报告会、故事会等形式,讲述革命传统,引导人们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立志报效祖国,并组织志愿者对老战士、老党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活动时间:2012年3月28日—4月25日;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直机关工委、团区委、区妇联、区总工会)

(二)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在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广泛开展清明诗文朗诵会和诗词歌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诵读中华经典(包括古今吟咏清明的诗词、怀念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经典诗文、红色歌曲等),以诵读经典和红歌演唱的方式敬先贤、颂英烈,感受传统文化的魅力。(活动时间:2012年3月28日—4月25日;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文联、区民政局)

(三)广泛开展“网上祭英烈”、“网上征文”活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青少年上网祭奠英烈,网上献花,寄语留言,表达心声,增强爱党爱国意识,激发爱党爱国情感。在青少年学生中广泛开展“清明节祭英烈网上征文活动”,组织广大青少年撰写心得体会,发表感言心声,表达对先烈、先人、先贤的感恩和敬仰。(活动时间:2012年3月28日—4月25日;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局、区直机关工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文联;活动方式:登录中国文明网联盟〃鄂尔多斯站http://eeds.wenming.cn,进入网上祭先烈活动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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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广泛开展植绿护绿活动。围绕节日主题,深入挖掘清明节的文化内涵,组织城乡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开展植树绿化、沐春踏青等活动,引导人们走近自然、关爱自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活动时间:2012年3月28日—4月25日;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局、区林业局、区园林绿化局)

(五)开展“文明出行、平安清明”活动。利用节日期间人们外出扫墓祭祀之机,开展“文明交通大行动”,倡导“文明出行、平安清明”活动。引导人们用鲜花祭奠、植树等文明生态的方式表达对家庭先人的怀念之情,推广手机短信、网上扫墓和家庭追思会等新型祭奠方式,形成文明健康的祭祀新风。(活动时间:2012年3月28日—4月10日;责任单位:各镇、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民政局)

三、集中祭扫活动安排

扫墓纪念活动安排以东胜区民政局(东民发?2012?16号)文件为准,时间:2012年4月3日、4日两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地点:东胜区烈士陵园。请各活动单位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准时参加纪念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是我国的重要传统节日,是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传统美德教育的良好时机。各有关单位要把“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把传统节日搞旺,把活动项目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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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精心组织。要把“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与创建文明城市、创建文明村镇和文明单位结合起来,与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精心设计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节日活动项目,积极创新传统节日的形式和载体,做到既形成声势又扎扎实实,吸引群众广泛参与。

(三)要加强宣传。要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特别是电视和互联网、手机短信的作用,广泛宣传活动情况,把节日氛围营造浓厚。

(四)要做好材料报送。各有关单位要将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的具体安排、信息图片等资料于4月25日前报送东胜区文明办(东胜区党政大楼804室)电话:8380869,电子邮箱:dsccclhb@sohu.com.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3月27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3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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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文明办发?2012?2号 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 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区直各部门及人民团体,东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装备制造基地管委会,区直各企业集团,驻东胜地区各级各类文明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鄂尔多斯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和东胜区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2012年清明节期间,区文明办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系列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通过祭奠先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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