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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学习心得
------甘霖中学 薛佳
往往是某一人群出现了某种问题,就会产生相应的应对。事实上做为教师,不需要什么“八不准”,“十不准”。这本来就是教师的本职工作。
教育本来首要就是为了国家和社会的需要,为了学生的健康成长。教师不允许也不应该传播违反国家法律和不利于学生健康发展的言论。
有偿家教是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在中国现阶段酝育出的怪胎,一方面在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下,产生了贫富分化;而高考这个貌视在现在好像还唯一公平的体制下,所有无权无势的老百姓把教育投资狠狠的砸在上面,有偿家教又显得是广大人民的需要。不管怎样这都是一种崎形的教育,是要被后人所不齿的。做为教师要经得起诱惑,静心教书。
学生是人,老师也不是神,只要我们老师问心无愧,把学生当成自已的孩子来教就是一个好老师。体罚这个词是不好介定的行为。
老师都希望自己的学生有出息,做为教师也脸上有光。买卖学生,只为经济是每一个有良知的老师都不会做的。
教育公平是最基本的公平,作为教师的我们,不管在教育科研上,还是论文写作,还是招生考试,都应诚信,给学生以表率。
中国人注重人情往来,学生和教师是一种特殊的关系,索要钱物那是一种不光彩的举动。如果双方到了一定程度的情义,小小礼物也是一种情感的交流。
所谓教辅就是辅助学生学习的资料,本来教辅任何教育部门都无权要求学生征订。只要教师不是为了经济利益,单纯就为了学生更好的掌握知识来说,教师更有选择教辅的权利。
教师是一门职业,上班时间当然应该在学校,当然应该做与教育有关的事。要让教师心平心和的呆在学校,心情愉快的做教育工作这是每个学校及教育管理部门要思考的问题。
有问题可以通过正常的渠道反应,也希望上级在接到这些问题时能尽快的答复。总之,作为一名教师不能以牺牲学生的利益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社会公德不仅人人要遵守,作为为人师表的教师更是要以身作则。
只有学习,才能心静。让我们的教师有更多的机会溶入学习,净化心灵,有更积极的心态来教书。
201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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