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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各项设备数量的确定 3.1 到发线 3.1.1 到发线的数量
到发线数量根据《站规》规定,区段站上为客运、货物列车使用的到发线数量,应根据列车种类、性质、运量和列车运行方式等确定,一般可按下表所列数字确定。
客、货列车换算对数 (对) 12及以下 13~18 19~24 25~36 37~48 49~72 73~96 96以上 双方向到发线数量(条) (正线及机车走行线除外) 3 4 5 6 6~8 8~10 10~12 12~14 注:① 对表中到发线数量的范围,可按换算对数的大小对应取值;
② 两个方向以上线路引入的区段站,考虑列车的同时到发,到发线数量可适当增加; ③ 换算列车对数少于6对时,到发线数量可减为2条; ④ 区段站的尽端式正线按到发线计算; ⑤ 区段站某一方向的换算列车对数,等于该方向各类客、货列车对数(可按该方向接发的各类列车数除以2求得)分别乘以相应换算系数后相加的总和。当查表确定到发线数量时,尽端式区段站按接发车一端的各个方向相加后的换算对数确定,但可适当减少;通过式区段站按各个方向相加后总的换算对数的1/2确定。列车对数的换算系数:直达、直通、小运转列车为1;有解编作业的直达、直通、区段、摘挂和快零货物列车为2;始发、终到的旅客列车为1,停站的旅客列车为0.5;乘务组换班不列检的货物列车为0.3;不停站的客、货列车不计。
⑥ 在区段站上,客货列车的到发线是兼用的,一般使用靠旅客站台的到发线或正线接发旅客列车。旅客列车到发线每方向应不少于一股,以保证各方向的旅客列车同时到发,其有效长应按货物列车到发线有效长计算,并设计为双进路。使用中也可用于接发货物列车。
3.1.2 到发线的布置
区段站的主要任务是办理无改编中转货物列车技术作业。在布置到发线时,应考虑下列问题:
(1)到发线单进路或双进路的设置
根据我国运营工作的实践,新建单线横列式区段站的到发线采用双进路。 (2)超限货物列车到发线的布置
除正线必须保证通行超限货物列车外,在单线区段站,应另有一条到发线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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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超限货物列车。
(3)到发线(包括正线)与旅客站台的布置形式
旅客站台,除基本站台外,还应设置中间站台。由于上下旅客较多,横越设备考虑采用地道。
单线区段站站房及站台的布置形式如下图所示。
3.2 机车走行线
在区段站上,为保证作业安全,可设置专供机车出入段的机车走行线。 3.2.1 机车走行线的数量
机车走行线的数量,主要根据每昼夜通过该线的机车次数而定。横列式区段站一般都有一个方向的机车需穿过到发场入段,故需结合机车出入段次数来确定机车走行线的数目。
在采用肩回运转交路的横列式区段站上,每昼夜通过车场的机车在36次及以上时可设一条机车走行线,100次及以上时可设二条机车走行线;当每昼夜通过车场的机车在36次以下时,因列车对数少,到发线较空闲,可不设机车走行线,利用到发线出、入段。 3.2.2 机车走行线的位置
选择机车走行线位置的原则,主要是力求减少机车出入段与接发列车进路的交叉,或者降低交叉的严重性。
在单线横列式区段站布置图上只有一个上、下行共用的到发场,当机务段位于站对右时,机车走行线一般应设在到发线之间,当机务段位于站对左时,机车走行线应设在到发场与调车场之间,如图所示。这样可以把机车出入段与列车到达的进路交叉转化为与列车出发的进路交叉。
在双线铁路横列式区段站上,当机务段位于站对右时,无论正线是否外包机务段,均应将机车走行线设在上、下行到发场之间,当机务段设在站对左时,如正线外包机务段,则机车走行线仍应设在上、下行到发场之间,如正线不外包机务段,则机车走行线应设在到发场与调车场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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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机待线
为便于出入段机车的停留,保证出发列车能及时连挂,减少机车出入段与本站其他作业的交叉干扰,增加咽喉区的平行作业,应根据具体情况考虑设置机待线。
当横列式区段站设有机车走行线时,在无机务段一端的咽喉区,应设置机待线,如图所示。机待线的布置形式有尽头式和贯通式两种,尽头式机待线有隔开进路,比较安全,因此,除因地形条件限制外,一般以采用尽头式机待线较好。机待线应位于直线上,其有效长应根据牵引机车长度和相应的安全距离确定。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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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式机待线有效长应采用45m,困难条件下不应小于牵引机车长度加10m;贯通式机待线有效长应采用55m,困难条件下不应小于牵引机车长度加20m。 3.4 机车出入段线
为了保证车站与机务段间机车出入畅通,在机务段与到发场之间,应设机车出入段线。其数量取决于列车对数、列车到发的不均衡性及机车的运转方式,一般设出、入段线各一条。当出入段机车每昼夜不足60次时,可缓设一条。
考虑到双机重联及单机回送无火机车等情况,其有效长度不应短于两台机车长加10m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少于70m。
3.5 调车线
调车线用来集结车辆、解编列车和停放本站作业车及其他车辆。区段站调车线的数量和有效长应根据衔接线路的方向数、有调作业车数量、调车作业方法和列车编组计划等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在有解编作业的区段站上,每一衔接方向设调车线一条,车流大的方向可适当增加,其有效长不应小于到发线的有效长;本站作业车停留线一条;待修车和其他车辆停留线一条,如车数不多时可与前者共用一条;如有岔线接轨且车辆较多时,可增加一条;有危险品车辆停留时,应设危险品车辆停留线一条。上述调车线的有效长应按该线上所集结的最大车辆数确定。 3.6 牵出线
牵出线是区段站的主要调车设备。调车作业量不大时,可采用平面牵出线;调车作业量较大时(调车线数量不小于5条,每昼夜解体车数不小于200辆),可在牵出线上设简易驼峰。
区段站的调车场两端应各设一条牵出线。如每昼夜实际解编作业量不超过7列时,次要牵出线可缓设。为均衡负担,主要牵出线一般设在非机务段一端,用于到达解体列车解体,主要牵出线的有效长不应小于到发线的有效长,并应满足调车作业通视良好的要求,以保证整列一次转线的安全和提高作业效率。次要牵出线设于机务段一端,用于平面调车,其有效长度不宜小于到发线有效长度,调车作业量不大时可为到发线有效长度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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