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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卫生局印发《关于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共场所与环境卫生 【发文字号】济劳社字[2006]137号
【发布部门】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06.10.27 【实施日期】2007.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卫生局印发《关于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充分利
用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的通知 (济劳社字〔2006〕137号)
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卫生局
二OO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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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
为进一步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医疗保障中的作用,方便参保人员就近医疗,减轻其医疗负担,合理分流病员,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促进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 》(劳社部发〔2006〕23号)和《济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市政府令201号)等规定,制定本意见。 一、扩大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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