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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构成重大危险源。根据《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该项目1#,2#余热锅炉构成重大危险源,应该按照的相关规定进行重大危险源的申报。 2) 评价结果
? 本项目爆炸(主要为锅炉爆炸、压力容器爆炸、检修时的氢气爆炸和硫酸触媒预热使用的天然气爆炸)的危险程度等级为Ⅲ级,为危险的,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应引起足够重视,落实好安全技术措施,加强管理,避免发生大的事故。由于项目的中间产物二氧化硫、三氧化硫及产品硫酸均有毒害性,中毒的危险程度等级为Ⅲ级,也应重点对待。
? 根据项目生产特点,采用化工工艺危险度评价法进行评价,得出如下评价结果:属于Ⅱ级中度危险的工艺装置有贮酸罐、预转化器、转化器、吸收塔、余热锅炉。建议对硫酸储罐采取建防泄漏堤、壁厚检测、设置事故收集池等措施预防事故,对转化器、吸收塔、余热锅炉,采用自动化控制、加强安全管理等措施预防事故。 3)建议
? 该项目受北部湾潮水的影响,应做好防洪防涝设计,场地设计标高应高于设计频率水位0.5m,当有波浪侵袭和壅水现象时,尚应加上波浪侵袭高度和壅水高度。
? 应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池的设计,防止发生重大事故时厂区内的污染水进入大海,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4) 综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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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本项目在选址、周边安全条件、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安全、技术、工艺、设备、设施安全、配套和辅助工程等方面基本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标准的要求。通过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和安全技术要求,广西金川有色金属加工项目160万t/a硫酸工程的危险能够控制到可接受的程度,实现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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