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二十五项反措重点补充反事故技术措施要求
做好炉内空气动力场试验,锅炉运行中确保同层各二次风挡板开度一致,同时采用合理的二次风配风方式。建议完善对二次风速的测量手段,实现实时显示。
2.2.7炉渣可燃物含量无明显升高时可适当关小下层二次风门开度。煤种较好、负荷较高时,可投用周界风;当煤种偏差,锅炉带中、低负荷时,可停用周界风。
2.2.8认真做好试生产期的细调。新投产的机组,结合锅炉性能考核试验,有关调试人员和运行人员配合,做好试生产期的细调试验及稳定工作。如各一次喷口真实风速的确认,制粉系统的最佳运行方式试验,制粉系统的投运方式试验,燃烧器的负荷分配试验,燃烧器的配风方式试验,锅炉风量特性试验及锅炉性能考核试验内容的负荷特性试验。
2.2.9 确保较高的粉仓粉位。为保证给粉均匀及燃烧的稳定,最低极限粉位高度应控制在三分之一粉仓总高度以上为宜。且必须具有完善的可靠的粉位测量及显示、报警系统。
2.2.10确保烟气氧量测量准确。要定期校核烟气氧量表并及时向锅炉运行技术人员提供书面偏差值。 2.2.11严控进厂煤种及质量。
2.2.12 严格控制煤粉细度在合格范围内。
2.2.13上炉煤要做到及时取样化验。煤质变化大时将结果及时通知运行值班人员。
2.2.14任何情况下,锅炉燃烧不稳,或在低于最低稳燃负荷时,均
应投油助燃。但炉膛已经灭火或已局部灭火并濒临全部灭火时,严禁投助燃油枪。
2.2.15当无法判断锅炉是否灭火时,应按灭火进行处理。一旦锅炉灭火,应立即切断燃料,按锅炉灭火规定处理。绝对不允许不进行通风抽粉用爆燃法恢复燃烧。
2.2.16 FSSS各级保护投入后,严禁随意解除。 2.2.17定期检查火检运行的可靠性,防止保护误动。 2.3 防止锅炉超温
为防止锅炉过热器和再热器超温爆管,要求如下:
2.3.1 不能随意提高受热面炉外壁温定值,若定值偏高建议与厂家联系及时适当降低。
2.3.2 对检修所需的过热器、再热器管材进行分析确认并进行100%探伤。
2.3.3 严格弯管程序,确保弯管内壁不起皱、外壁拉薄不超限。 2.3.4 严格焊接程序及工艺,焊后进行100%的焊口探伤。 2.3.5 综合注意内容:
2.3.5.1 正常运行时,严格控制锅炉最高汽温、汽压(含主汽、再热蒸汽)不超过运行规程值。并严格监视锅炉各段受热面壁温,禁止各级汽温超过规定值(报警值)。
2.3.5.2 维护好旋流燃烧器,确保合理的旋流强度,防止直流比例偏高、着火距离延长,提高火焰高度。
2.3.5.3 做出磨煤机出口分离器挡板开度与煤粉细度的关系曲线,便
于运行人员及时合理调整煤粉细度、控制燃烧效率及火焰中心高度。 2.3.5.4 根据煤种选用合理的煤粉细度,R90不得超越规定高限(最高2-3%为宜)。
2.3.5.5 直吹制粉系统无异常时,尽量投用下部几层磨煤机;当投用上层喷燃器时,磨煤机也不宜满出力运行,以便适当降低火焰中心高度。
2.3.5.6 单层一次风速、二次风速及燃烧器的旋流强度要一致,确保单层各喷燃器燃烧均匀、对称。
2.3.5.7 过热器及再热器烟气挡板就地真实开度与CRT开度要完全一致,确保烟气沿炉膛宽度均匀。
2.3.5.8 定期校核烟气氧量表,并向运行技术人员提供书面通知单并明确单表计实际偏差值。
2.3.5.9 正常运行时,炉膛负压维持在-50Pa左右为宜,以便维持合理的火焰中心高度。
2.3.5.10 加强对炉底及整个炉膛的密封工作,防止因炉膛漏风偏多而提高炉膛出口温度。
2.3.5.11 机炉之间主汽温降及再热汽温降超过5℃时,说明两主管道保温绝热不佳,要及时更换。 2.3.5.12 确保各减温水系统工作正常。 2.3.5.13 事故情况下应快速减负荷,避免超温。 2.3.5.14 定期对炉膛吹灰,确保水冷壁清洁。 2.4 防止锅炉缺满水
为确保锅炉在各种工况下的正常水位要做到:
2.4.1保持汽包水位自动、报警、紧急放水系统准确可靠。机组在启、停及正常运行中,要加强对各种水位计的监控,当发生汽包水位异常时要根据锅炉运行规程及时进行处理,若发现某种水位计测量系统有问题时,随时填单上报,做到尽快处置,确保锅炉在各种状况下的正常水位。在机组正常运行、特别是在启停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汽包水位,预防发生锅炉缺满水事故。
2.4.2 锅炉常用的三种水位计(CRT水位计、就地水位计、电接点水位计)之间差别要小,各相关专业根据国家电力法规定期严格校核,尽最大努力降低各种水位计之间的差别。
2.4.3 锅炉运行时四角热负荷要一致,做到均匀、对称燃烧,确保锅炉各水循环回路均匀产汽。
2.4.4当锅炉缺水达MFT条件时,MFT应动作,否则应手动MFT,发电机组解列。当缺水严重时,严禁立即向锅炉上水,应汇报班长、值长及有关领导,由总工决定锅炉进水时间、才能重新启动。 2.4.5 当锅炉满水达MFT条件时,MFT应动作,否则应手动MFT,发电机组解列。当满水严重时,开启一、二次汽系统各疏水门和事故放水门,汇报班长、值长,查明原因排除故障,水位恢复正常后,通知汽机、电气,锅炉重新启动。
2.4.6 锅炉水位保护是锅炉启动的必备条件之一,水位保护不完善,严禁启动。锅炉汽包水位保护在锅炉启动前应进行实际传动实验,严禁用信号短接方法进行模拟传动替代。锅炉运行中,水位保护必须投入,若因某些原因,需退出运行,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 2. 4. 7水位计安装要符合国家电力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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