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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毅人投资集团“毅人阳光基金”评选办法
云南毅人投资集团是一家综合性多元化发展的国际性集团,公司自成立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不断超越,更强、更大,为祖国的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教育兴则人才兴,人才兴则国家强”,一个企业回报社会最好方式就是支持教育。为帮助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弘扬“公益社会“的集团宗旨,云南毅人投资集团在云南教育基金会设立云南毅人投资集团“毅人阳光基金”,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鼓励其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成为国家栋梁之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本着云南毅人投资集团的意愿,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标准
每人每年1900元,共资助9人。 二、申报范围及评选条件 (一)申报范围
全日制在校大学本科生,在校就读时间满一年,经过学校当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云南籍、四川籍、重庆籍、贵州籍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申请学生必须达到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高尚,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4.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6.本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排在班级前十名。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贫困学生优先考虑: 1.当年获校级(或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积极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文体活动,当年获奖者。 3.在全国知名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文章者(第一、第二作者)。 4.参加各类科技比赛(竞赛)获市级及其以上表彰前三名者。 三、评定程序和要求
1.云南毅人投资集团“毅人阳光基金”的申报、推荐、初审工作具体由各院(系)负责,学生处负责审核,每学年评选一次。
2.云南毅人投资集团“毅人阳光基金”的评审过程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每学年12月30日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院(系)评议、推荐、初审并进行公示后,各院(系)将申报表附学生学习成绩单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报送学生处审核,学生处审核后在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云南毅人投资集团“毅人阳光基金”评审委员会审定。云南毅人投资集团将安排专人对受助学生进行访谈、核实。
4.评审结果由云南毅人投资集团、云南教育基金会审定后颁发助
学金。
5.当年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等资助金额较高奖学金的学生,不再申报云南毅人投资集团“毅人阳光基金”。
四、颁发仪式
在征得学校和受助学生同意后,每年由云南毅人投资集团负责组织,公开举办一次云南毅人投资集团“毅人阳光基金”爱心助学捐助活动。届时,云南各大新闻媒体将对受助学校及受助学生进行采访。请各学校提前确定一名出席活动的受助学生作为本校代表,接受现场捐助和采访。
五、监督与管理
1.各院(系)必须严格按照评定条件、名额和程序进行评定。 2.云南毅人投资集团“毅人阳光基金”仅用于缴纳学费,禁止用于其它用途。一经发现,学校有权追回助学金,重新评定符合“毅人阳光基金”评选条件的优秀贫困大学生。
3.学生在获资助后若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到处分,学校有权取消其获资助资格并追回全部助学金,重新评定符合“毅人阳光基金”评选条件的优秀贫困大学生。
4.受助学校须与云南毅人投资集团签订捐助协议,学校应保证受助者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若受助学生提供虚假信息,经核实云南毅人投资集团有权取消其获助资格并追回全部助学金。
六、本办法自2012年9月10日起施行。本办法由云南毅人投资
集团行政部、各学校学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1.云南毅人投资集团“毅人阳光基金”申请表(大学)
2.云南毅人投资集团“毅人阳光基金”推荐学生名单(大
学)
云南毅人投资集团
二○一二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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