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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教育局文件
楚教通〔201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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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教育局关于评选表彰2011—2012学年 省州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州属各有关学校:
评选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激励学生健康成长、成人和成才,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的一项常规性工作。对于教育和鼓舞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全面发展,加强学风、校风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11-2012学年云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云教德〔2012〕4号)精神,现将我州2011-2012学年省、州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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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州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范围和对象、评选标准和名额分配,以及评选要求、表彰奖励办法严格按《云南省教育厅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11-2012学年云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见附件1)精神执行。推荐名额不得突破分配名额(见附件2)。 二、具体事项
(一)评选推荐省、州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总体要求是:坚持标准,遵照程序,进行公示。要使评选推荐过程成为学生自我教育,树立集体观念,增强荣誉感和进取精神,相互学习的过程。评选应面向全体学生,各年级都应按比例参加评选,不得集中在毕业班。评选推荐程序是:(1)班级评选推荐。(2)学校评选推荐。(3)各县市教育局复审张榜公示后上报州教育局审批。州属学校审核张榜公示后直接上报州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二)上报材料。1. 省、州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登记表一式一份;2. 2011-2012学年省、州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总表,省、州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花名册一式二份(花名册必须报软盘或发电子邮件)。以上材料请于4月5日前上报州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各县市教育局,州属各学校所需推荐表、登记表、汇总花名册,可参照原来的表格自行印制。3. 各县市教育局、州属学校张榜公示名单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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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选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政策性强,影响大。因此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各学校要成立由主管德育工作的领导、德育处主任、团(队)干部、班主任参加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工作。各校要严格掌握标准,履行民主程序,凡没有经过公开民主程序评选上报的或在评选过程中营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有关学生和班级的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学生、教师、家长及社会各界对评选有意见,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向教育行政部门反映。监督电话:0878-3124345。
(五)未尽事宜,请与州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 电话:3124345 电子邮箱:cxjy345@163.com
附件:1.云南省教育厅 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评选
2011-2012学年云南省级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2.2011-2012学年省、州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
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主题词:教育 评先 通知
───────────────────────── 楚雄州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3月6日印发 ───────────────────────── 校对:吴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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