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庆人学硕士学位论文 7解决信访不信法问题的构想
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不如说是旨在让行政相结人尽快息诉”n91。这就造成两种 后果,一是“人民的事情人民币解决”,花钱息访;二是各个信访机构之间推诿贵任, 甚至进行截i方,限制丙姓信访。这两种行为都损害公民的信访权利,降低政府公 信力。所以有必要通过公开信访工作的程序过程,及时公布对信访事项的处理, 实现信访工作的公开化、透明化,让信访人和其他民众及时了解情况,防止以讹 传讹的谣言产生:有必要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从而提高信访工作质a 和政府形象:有必要杜绝花钱息诉的行为,确实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嗒决拒 绝其非法利益,避免会叫的孩子多吃奶的现象发生;有必要对限制、剥夺或变相 限制、剥夺百姓信访权利的行为进行打击处分,并减轻政府政绩压力,有效保障 信访权利。
第三,提高法官素质,治理司法腐败,提高案件审理质最和效率,夯实信访 控制的基础。首先,强化审限总识,确保及时公正。各级法院要依法按照审限规 定进行裁判屮理,禁止无故延长帘限现象的发生,严格控制延长帘限案件数R, 情况允许下尽缩短办案周期,及时裁判,避免‘迟来的正义’”'提高案件审理 效率,减少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其次,提岛裁判文书质贵,对证据和事实的认定 和说理耍透彻合理,适用法律准确;同时加强裁判文书的执行力度,提高执结率, 减少未执率,令当事人服判息诉。最后,提高法官队伍的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促进法官职业化和精英化,同时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和案件质璜评杏,健全并严格 落实办案质量责任制度,明确问由?的范Ifl和办法.杜绝司法腐敗现象。法官是法 律的化身,一个法官缺乏必要的职业素质和道德修养,冉公正的法律也无法保证 公民的权益。所以提高法官素质,治理司法腐败,提卨案件质最和效率,n丨以从 源头上防止和减少信i方,特别是涉法信访行为的发生。
第四,严格执行终帘制度,猙重同法裁判的终局性。在法治社会,司法审査 是实现社会公正的最后一个屏障,一个司法裁判是权利义务最终确定的标准。我 W处在由人治向法治过渡时期,短期内完全实现司法权独立是不可能的,那在这 个阶段尊重司法裁判的终局性,对于保障法院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公民通过信?维权已经是惯行为,对此,党和政府应该继续允许公民信访, 但对于诉讼类信访事项,应该告诉其向司法机关提出,改变涉法诉讼类信访市项 按行政化信访化处理的模式;对于已经做出圾终裁判的诉讼案件以及尚未终审, 但仍有上诉余地的信访事项,各信访机构不能受理,同时告诉其上诉或申诉的权 利和途径:司法机关严格K分信i方与中诉的界限,对于经过终审的案件只能申诉, 按照帘判监督程序处理:对于再审不服的,党政机关也不能进行千涉,也只能山 当事人寻求新证据等法定方式进行救济:同时应该健全再屯制度,疏通司法中诉 渠道,现行的审判监督程序存在不少缺陷,存必要进行健令完善,保陣申诉渠道
23
12
的畅通。
里庆大学硕七学位论文 7解决信访不信法问题的构想
重庆大学硕七学位论文 7解决信访不信法问題的构想
保障法院裁判终局性并不意味着其可能脱离监督。党应该通过组织和思想等 方而,依照法定的合理的程序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领导监矜,而不是利 用上级的权力随心所欲地管理控制司法机关,干涉司法机关曰常工作。人大应该 按照法定程序通过质询、罢免等职能针对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 监督,而非针对法院裁判审理的实体内容。总之,权力机关、行政机关不能越俎 代庖办理或干预司法机关的个案,法院受到监督的只是司法程序,而非司法判决 的内容。l2U
第五,培抒公民的法律信仰,树立法律至上的社会氛围。上文表1反映了我 国公民法律意识并不淡漠,我国二十多年的普法效果取得一定成效。但根深蒂间 的“权大于法”、f:实体轻程序等法律思想传统和受教宵水平影响了公民对法律的认 知程度,而且一些官员“官本位”的思想,“以权代法”的做法误导公民对法律的理解, 这导致公民只知有法,却不善用法,信访不信法。“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 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単.。’422】所以我闻法治国家的实现滞 要社会树立法律至上的信仰,就必须针对性开展普法教行,强化民众的现代法律 怠识,增加民众作軍:司法判决的意识,帮助民众树立正确的司法!!?:义观。以此消 除民众心中人治的错误观念,形成法律至上的社会氛围,使信访不信法失去赖以 存在的思想文化根源。同时,政府机关要依法行政和司法机关要公IH司法,党员 做好典范,带头逬法。唯有如此,人们在遇到权利损害时就会信法,用法律武器 维护自己权益,社会才可能形成法律至上的信仰*
7.2完善信访制度和司法制度,建立解决信访不信法问题制度基 础
第一,完犇信i方制度,实现信访救济与行政复议救济的衔接。行政fi议与信 汸功能弓设立目的存在相似之处,且同为行政机关解决纠纷的内部机制,若两者 能有效衔接,有助于很大程度地解决信汸不信法问题。行政复议与信W的制度性 差异,决定了两者必须对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才可能实现衔接。首先,限制信访 范围和规范信访程序。将信访主要精力投入了解和传递民生民意等工作中,逐步 缓解K解决争议的IE力,将涉法信访引入司法程序,诚于行政S议范ffil的信访事 项则引入行政复议环节。同时完善信访工作程序规范,要求各级信访部门遵循法 定程序,严格按照转送、交办等办理少骤进行信访工作,避免出现随意处理公民 信访的行为。其次,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扩大行政复议申请范Ifl,将广受关注的 人事、工资等问题纳入复议范M,简化申诮程序:优化资源KSS在行政复议中 推行集中受理,集中屯理,提高复议质t和效率;保障申请人的参与权,实行言 同审理,实现行政复议程序的公平公开,严格耍求复议工作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复议决定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再次,确立信 访终结机制。通过严格的程序规范,保证实体处理意见的公平公正,并对信访终 结机制的适用和界限做出沾晰明确的规矩,避免该机制异化,信访终结机制的逆 立
政庆人学硕士学位论文 7解决信访不信法问题的构想
取庆人学硕士学位论文 7解决信访不信法问题的构想
有利于杜绝行政争议在信访和行政复议之间的循环往复。最后,建立信访与行 政复议的互动机制。信访机构与行政复议机构应该加强沟通联系,共享信息,歴 淸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另外吋以指定专人负责F1常工作联系,引导行政争议案 件由信访部门进入复议程序。
第二,扩大法院的受理和帘查范围,保障公民诉权的充分实现。前文已论及, 信访不信法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公民诉权不能得到保障。为民众打开诉讼之门, 不仅是解决信访不信法问题的需要,更是人权保陣的体现。所以在现行宪法的框 架内,扩大法院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和审查范围,有利于实现用审判权制约行 政权的不当扩张。首先,将行政立法以外的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范围。根 据行政诉讼制度比较完善的-些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它们从有权利就有救济, 有权力就有制约的行政法原则出发,通常将行政立法行为以外的其他抽象行政行 为都纳入诉讼范围之中。并且扩大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 法审査范围既是制约行政权的需要,也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其次,将行政行 为的合理性市査纳入法院审查范II。人民法院应从立法的FJ的以及公平、合理等 法的一般原则出发,合理适度地审查行政自由裁ft权的行使足否符合立法的13的 和粘神、是否符合公平公正的法律原则、是杏履行正当的法律程序。对行政行 为的合理性进行审查有利于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减少民众信访, 使百姓相信司法权威。
第三,改革司法审判制度,在民众间树立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首先,运 用有效规则制衡法宫的自山裁量权。我国司法部门独立性较差,自山裁最空间过 大和一些法宵自身素质不高,致使法宫审理裁判时容易受其他因素的左右,产生 司法腐败现象。所以必须改革帘判制度,限制法官的0山裁R权。对此,笔者认 为可以参照西方人民陆审团制度改善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现行的人民陪审员 很大程度上只是摆设,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而把人民陪帘员转变成可以实 际上参与投票表决的人民陪审01,建立类似西方陪审团的制度,让一些正直的外 行参与司法程序,可以使得法官就算只考虑自已的利常关系也不一定能够决定判 决结果,有利于形成对法官的自山裁判权的限制,保陣司法民主。其次,解决社 会夸大司法腐败唞实的现象。目前人们对司法部门评价失真,片而认为司法部门 腐敗问题严究其原因可能有?些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不尽职尽贵,反将败诉 原闪归结为司法腐敗:4事人对程序正义的不理解,从实体正义的角度判断司法
25
1231
茧庆人学硕士学位论文 7解决信访不信法问题的构想
重庆火学硕士学位论文 7解决信访不信法问题的构想
公正性等。
7.3实现法治
实现司法权独立,改革信访制度,实现依法治国,从而彻底解决信访+信法 问题。
第一,真正落实依法治M。中共十五大上,党已经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 家的13标,确立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我们党已经承诺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也一直强凋和重申要依法执政,要求.切国家机关、武装力盘、各社会团体、各 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允许任何人、任何 组织凌驾r?法律之上,那么党就应该把它落实到实处,地实现法治。法治开 始推行时会存在一些麻烦和闲难,但只要坚持下去,久而久之,人民群众就会相 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相信司法力_s。人们在法治的闺家下,自然以 法律、司法为信念支撑,寻求权利救济,而信访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支撑。丨241
第二,改革司法体制,实现司法独立。信访不信法问题归根结底是司法独立 性和权威性不足。在当前的制度结构中,行政部门权力过大,又缺乏有效的制约, 加上中国司法系统在财政和人事t都受制于党政部门,司法机关在审判案件的时 候,或多或少地总是要受到各种权力的干扰。这种情形下,要求司法人员仅骷个 人正义感来顶住行政部门的压力,无疑是螳臂当车。所以我们必须嗒持通过树立 W家司法机构的权威,只有司法部门外是最后的权利救济与申诉渠道,把社会矛盾 的解决引导到正规的司法道路b來,才能逐步解决信访不信法问题。1251对此,在我 国的宪政体制下重构司法权与行政权之间的关系。首先,借鉴丁商、税务等直W 单位的先进经验,逑立由中央财政单列司法机关经费的财政经费机制,切实保证 司法机关在用人、管事、理财等方面的自主权。其次,增加司法投入,克服基层 司法机构的驱利性,确保法官依法、独立行政审判权。最后,禁止地方党委和政 府干预司法部门工作的行为。即使司法部门还可能制造?些冤假错案,我们也应 该允许这种状况的发生,因为冤假错案是不可避免的。但不能一有冤假错案,党 和政府就可以随怠千预司法部门,甚至推翻法院的审判。党和政府也不能山于司 法机关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素质不高、司法腐畋等问题,就对司法机关和司法权 力进行怀疑,千涉法院的裁判。
第三,畅通利益表达渠道,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畅通的民意表达机制是政府 获取真实信息的捷径,民众充分、真实地表达利益诉求是政府决策的堪础。而我 W社会利益表达机制的构建已经滞后于社会利益的分化。现有利益表达梁逍如人 大、政协在实际生活中发挥的作用不明显,人大代表与公民间联系脱节,不能将 各阶层的利益诉求有效地传达进政治体制中去,而且我M R前大部分社会组织是 在政府指导下开展工作,带存明敁的宫方性质,不能完全独立地为公K表达利益 诉求。诉求渠道的缺失致使公民只能集休涌向信访机构表达利益诉求,引发信访 不信法现象。因而有必要充分保陣公民的民主权利,畅通和扩展人民群众的利益 诉求渠道,
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7解决信访不信法问题的构想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