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手册
第五条 指导工作
(一)指导教师资格
1.已获得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在读硕士以上文凭)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2.具有双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不具备上述条件但有较强的教学与科研工作能力者,二级学院院长批准后可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
(二)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规定 1.讲师级指导学生不得超过8名。 2.副教授级指导学生不得超过10名。 3.教授指导学生不得超过12名。 (三)指导工作要求
1.选择课题,拟定任务书,制订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 2.向学生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并提出具体的要求。 3.指导并审核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4.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并作相应的修改指导,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
5.做好学生外文翻译的评阅工作。
6.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正确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并写出评语。 7.参加毕业论文(设计)评定成绩。
第六条 对学生的要求
(一)学生应充分认识到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要性,把握好在校最后一次直接向教师学习知识、增长才干、锻炼和提高自己实际工作能力的机会,为自己今后踏上工作岗位,更好的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在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学生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指导教师布置的任务。虚心学习,尊敬老师,严守纪律,爱护公物,团结互助,求真务实,开拓创新。
(三)严禁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的抄袭、代作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其毕业论文(设计)均记不及格,并按作弊处理。
(四)严格遵守学习纪律。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无故缺席按旷课处理;缺席时间达四分之一以上者,不准参加答辩,其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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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意节约,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条 答 辩
(一)答辩工作主要包括毕业论文(设计)提交、形式审查、审阅、评阅、答辩五个环节。
(二)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须将毕业论文(设计)按指定的要求装订成册,并将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表装订在毕业论文(设计)的后面,然后将毕业论文(设计)提交指导教师。
(三)形式审查:由指导教师对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形式审查,在答辩前一周完成,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不能进行答辩。
(四)审阅:由指导教师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审阅,并给出成绩。 (五)评阅:指导老师审阅后,学院组织教师(或外聘专家)评阅人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阅并给出成绩。审阅人必须具有讲师以上资格,并熟悉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指导教师不能作为本人指导学生的论文评阅人。
(六)答辩:在二级学院院长领导下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二级学院可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结合专业成立若干个答辩小组。答辩小组的职责是:安排答辩程序,主持答辩过程,评定学生成绩并写出评语。每一答辩小组,可设秘书一人(负责答辩时记录),成员3~5人(不含秘书)。
(七)答辩时,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自述的主要内容包括:选题根据和研究意义;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思路、主要内容;论文(设计)所取得的成果、创新点和存在问题等。指导教师在参加自己学生答辩时,不应对学生作任何提示。
第八条 成绩评定和归档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总成绩应由教师、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三部分的评分组成,三部份的权重分别为40%、30%和30%,三部份的成绩评定可采用百分制记分,总成绩采用五级制记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优秀论文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5%。毕业论文(设计)的最后成绩由答辩小组集体评定,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审查,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成绩确定后,任何人都无权更改。评审答辩中的任何内部意见和看法,不得向外透露。
(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的学生要重做,但须事先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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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二级学院同意,教科部审批,可安排在下一届毕业论文(设计)中进行。
(三)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 由各二级学院归档保存,保存期三年。除纸介质形式的毕业论文(设计)一份外,各二级学院还须保存一份毕业论文(设计)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格式要求与纸介质文档一致。归档资料包括任务书、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检查表、指导记录表、成绩表、答辩记录等。
(四)为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鼓励学生认真地、高水平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各院在毕业论文(设计)中评选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由教科部编印成册,并对特别优秀的推荐发表。
第九条 附 则
(一)本规范从2015年9月10日开始执行。此前有关文件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
(二)本规范由教科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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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流程
工作程序及要求 1.成立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答辩委员会)与系(部)答辩组,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确定指导教师与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2.教师动员与组织学生选题:指导教师及有关人员的思想动员;公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等;组织学生选题;指导教师填写任务书;向学生下达任务书,为学生开题做准备。 3.学生动员:由二级学院和系(部)对学生进行思想动员,向学生公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计划与要求及评分标准等有关管理规定。 4.开题:教师向学生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学生每人作开题报告或开题综述;二级学院和系(部)检查开题情况,教科部随机检查;学生开题起动。 5.中期检查:由二级学院和系(部)组织检查,检查结果汇报教科部,教科部随机抽查。 6.审阅与评阅:学生交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审阅、评定成绩;系(部)组织评阅教师(或外聘专家)评阅论文;评定成绩。 7.答辩:二级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与专业答辩小组;按规定程序组织答辩;评定成绩,推荐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学院抽查答辩,并检查评分标准执行情况;教科部组织抽查。 8.归档:根据学院规定答辩完后立即做好论文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论文(设计)的归档工作;推荐评选的院级优秀毕业报教科部(含电子文档)。 9.总结:系(部)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并写出书面报告(成绩汇总、工作总结、质量分析、选题分析)报教科部。 第八学期 第11周 第八学期 第10周 第七学期 第10周 学院、系(部)负责人 第七学期 第9-10周 学院、系(部)负责人 工作时间 第七学期 第8周 负责人 学院、系(部)负责人、教务干事 第七学期 第11—12周 学院、系(部)负责人、指导教师 学院、系(部)负责人、指导教师、教务干事 院长、系(部)负责人、指导教师 第八学期 第3周 第八学期 第7—8周 院长、系(部)负责人、指导教师、教务干事 院长、系(部)负责人、教务干事 第八学期 第13周 院长、系(部)负责人、教务干事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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