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关于印发江苏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大纲(试行)的通知 doc
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苏安监督二〔2015〕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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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大纲(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区安监局:
现将省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大纲(试行)>的通知》(苏安监〔2015〕11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苏州市安监局《关于继续深入推进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苏安监督二〔2015〕12号),一并认真加以贯彻落实。
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15日
关于印发《江苏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大纲(试行)》的通知
苏安监〔2015〕110号
各市安监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安监局:
近年来,各地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全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已有42429家企业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水平,规模以上企业基本完成标准化创建任务,小微企业已有13979家完成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但在标准化创建过程中,仍然存在自主性不高、被动创建、“为达标而达标”以及达标后不按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或运行质量不高等问题。为进一步提高企业标准化建设水平及运行质量,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江苏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大纲(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落实。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安全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工作是检验企业标准化创建质量和运行质量的有效途径,是督促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的重要手段,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各地安监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组织开展冶金等工贸企业三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工作。
二、统筹安排、有序展开。各地安监部门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审计大纲内容,吃透审计大纲精神,选准审计的行业和企业,
有序开展安全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工作,统筹安排,把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与日常执法监管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企业创建标准化的能力和质量,提升安全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工作效能。 三、结果运用、务求实效。各地安监部门要积极探索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结果的运用研究,对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结果好的企业,可以给予直接换证或推荐升级;对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结果差的企业,取消或降低其标准化等级;对安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通报、执法和挂牌督办,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质量。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局监管一处联系。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附件:江苏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大纲(试行).doc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3日
附件
江苏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
质量审计大纲(试行)
1目的
结合我省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手段和检查方式的创新和发展,提升安全检查的效率和水平,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的长效机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制定本审计大纲。
2 适用范围
本大纲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质量的审计工作。
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自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安监总管四〔2013〕8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延期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苏安监〔2012〕6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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