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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机电工业学校教师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师工作考核评价的基本原则:
1.对教师工作工作的评价,要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 2.对教师工作的考核评价标准,要坚持科学性原则。对教师工作考核评价标准,要遵循教育教学的客观规律和教育行政管理规律,体现以制度管人的精神。
3.对教师工作的考核评价,要坚持导向性和激励性的原则。对教师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的根本目的是引导并激励教师增强事业心、责任感,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从而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和质量的提高。
4.对教师工作的评价,要坚持可操作性原则。对考核指标力求量化,难以量化的指标,也应做到标准明确、便于操作。
5.对教师工作的考核评价,要坚持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原则。考核评价的结果应能反映教师在整个教育教学过程中的真实情况。
二、教师工作考核评价的基本方法:
1.根据《考评细则》,由有关科室提供相关的资料作为考评的依据。
2.考评采用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3.组织以学生干部为主的学生参加对教师的测评。 4.考评组对各种数据进行搜集、整理,统计考评结果。 考评要点、评分标准、评价方式见《教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 三、教师工作目标考核机构: (一)考核评价委员会 主任:严明 彭勇 副主任:邹世平
成员:宋世成、陈伟、张自德、陈显钊、田育丰、李宏滨、徐江、曾德英、蒙明华、邓勇强
考核评价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制定考评制度,调整和修改《考评细则》,监督教学质量。 (二)考核评价工作组:
1.考核评价工作一组(中山校区) 组 长:李宏滨 副组长:曾德英
成员:李博、阳中兰、吴健
兼职考评员:宋世成、陈应慷、陈伟、邹世平、陈显钊、李宏滨、曾德英、严刚、邓勇强、肖红梅、张荔、聂华、杨光丽、吴宏伟、蒙明华、肖扬生、文贤君、梁承鸿 2.考核评价工作二组(圣水校区) 组长:徐江
成员:兰雪冬、张晓鹂、王学军
兼职考评员:彭世宽、李启良、张自德、田育丰、徐江、朱代良、尹雄、陈永胜、李锐
考核评价工作组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教师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具体组织实施教师目标考核评价工作。 四、教师工作考评制度
1.考评工作例行会议:
每学期期末召开一次考评委员工作会议,总结和布置考评工作,调整和修改考评政策。
2.考评结果公布:
根据《考评细则》按学期进行考评,其考评结果向全校教师公布: 3.考评工作保密制度:
考评结果,由考评组织向教师公布。对教师反馈的意见,由考评组委托专门人员集体或单独向被考评人员转达。考评委、考评员、考评工作组成员在考评过程中不得向他人泄漏有关考评情况。
被考评人对考评结果如有疑问,可提出申请,经考评组同意,进行复查,但被考评人不得查阅有关考评资料。
4.兼职考评员听课补助10元/次。 五、教师工作考评奖惩办法:
根据考评成绩,排名在前20%、中间60%、后20%按4元、3元、2元乘以总课时计发教师目标考核奖励,排名在前20%的教师,学校另发文进行表彰。教师目标考核结果作为职务晋升、工资晋级、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
六、相应考评修订细则见附表。
重庆市机电工业学校 二OO八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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