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1[1].国家电网公司质量事件调查办法(定)
5. 110千伏(含66千伏)变电站站用直流全部失电。 6. 装机容量600兆瓦以下发电厂、220千伏以上500千伏以下变电站的厂(站)用交流全部失电。
(十一) 发电机组非计划停止运行或停止备用24小时以上168小时以下。
(十二) 直流输电系统单极闭锁,背靠背直流输电系统单换流单元闭锁。
(十三) 直流输电系统一年内被迫降功率运行累计达到30天以上(降压运行除外)。
(十四) 330千伏以上跨区电网线路发生被迫停运,时间超过6小时。
(十五) 220千伏以上500千伏以下输变电主设备经检定,须限(降)负荷(输送功率)达到额定数值的30%以上。
(十六) 220千伏以上500千伏以下输变电主设备经认定存在家族性缺陷。
(十七) 220千伏以上变电站通信电源失去或者通讯通道中断超过24小时。
(十八) 110千伏(含66千伏)系统中,开关失灵、继电保护或自动装臵不正确动作致使越级跳闸。
(十九) 220千伏变电站的35(66)千伏母线正常运行方式时,电压偏差超出系统额定电压的-3%至+7%,持续时间1小时以上。
(二十) 因供电部门责任造成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停电并造成较大影响的停电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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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 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媒体等曝光属供电部门责任并产生较大不良影响的事件。
(二十二) 地市级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查实属供电部门责任,并被地市级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专题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的事件。
(二十三) 其他被公司确定为七级质量事件者。 第二十七条 八级质量事件
未构成七级质量事件,因质量原因造成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八级质量事件:
(一) 造成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二) 政府、监管机构罚款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三) 造成重要电力用户延迟供电1个月或赔偿客户金额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四) 造成单次电费差错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五) 客户受电端的电能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危害客户设备正常运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赔偿客户金额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六) 由于施工不当或跨越线路倒塔、断线等原因造成其他单位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七) 35千伏工程带缺陷投运,影响安全运行。 (八) 工程建设过程中,110千伏(含66千伏)以上输变电主设备返厂处理。
(九) 电网工程建设项目延期投运60天以上90天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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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新建10千伏以上架空线路投运,存在不符合电网设计标准、反事故措施要求的情况。
【释义】不符合设计标准、反事故措施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应采用双串绝缘子而未采用。 2.应增加绝缘子数量而未增加。 3.应采用终端或耐张塔而采用直线塔。 4.对地、对建(构)筑物安全距离不足。 5.接地电阻不符合要求。
(十一) 设备加工机械及其他一般(中小型)施工机械发生严重故障或损坏。
(十二) 直流输电系统被迫降功率运行。
(十三) 35千伏以上220千伏以下输变电主设备经检定,须限(降)负荷(输送功率)达到额定数值的30%以上。
(十四) 35千伏以上220千伏以下输变电主设备经认定存在家族性缺陷。
(十五) 10千伏以上输变电设备跳闸(10千伏线路跳闸重合成功不计)、被迫停运、非计划检修、停止备用;或设备异常造成限(降)负荷(输送功率)运行。
【释义】非计划检修是指计划大修、计划小修、计划节日检修以外的一切检修(不包括由于断路器多次切断故障电流后,进行的内部检查)。
(十六) 35千伏变电站站用直流全部失电。 (十七) 110千伏(含66千伏)变电站站用交流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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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电。
(十八) 发电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1. 发电机组被迫停止运行或停止备用。
2. 主要构建筑物、水库库盆、输水道等出现缺陷需要处理的。
3. 主要辅机和公用系统被迫停止运行或停止备用。 4. 发变组主保护非计划停运,导致主保护非计划单套运行,时间超过24小时。
(十九) 通信系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1. 承载220千伏以上线路保护、安全自动控制装臵或省级以上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调度电话、调度数据网业务的通信光缆或电缆线路连续故障,时间超过8小时。
2. 地市供电公司级以上单位所辖通信站点单台传输设备、数据网设备,因故障全停,且时间超过8小时。
3. 通信异常造成未经批准的调度电话、调度数据网、线路保护和安全自动装臵通道中断。
(二十) 35千伏以上220千伏以下变电站通信电源失去或者通讯通道中断超过24小时。
(二十一) 220千伏变电站的35(66)千伏母线正常运行方式时,电压偏差超出系统额定电压的-3%至+7%,持续时间30分钟以上。
(二十二) 带地区供电负荷的变电站10(6、20)千伏母线正常运行方式时,电压偏差超出系统额定电压的0%至+7%,持续时间2小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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