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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纳税服务体系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纳税服务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优化纳税服务工作,对加强税收征管,提高税收收入水平,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按照“始于纳税人需求,终于纳税人满意”的服务宗旨,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优化办税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强化税法宣传,规范权益保障,从而进一步健全纳税服务体系,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一)转变服务观念,加强队伍建设
一提到纳税服务,我们往往想到的是办税服务厅和窗口工作人员,而在实际工作中与纳税人直接接触较多的其实是一线的税收管理员,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所提供纳税服务的评价也有50%以上来源于税收管理员的服务水平、专业素质等等。因此,要转变单纯窗口人员为服务人员的观念,把税收管理员甚至全局税务干部都纳入纳税服务的队伍中来。
同时,加强纳税服务队伍建设,是为纳税人提供高质高效服务的基础。一方面可以通过培训和学习提升干部综合素质,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公正执法、努力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的理念。另一方面定期开展服务标兵评选活动,将评选范围从窗口人员扩大到一线税收服务人员,提高干部纳税服务自豪感,促进纳税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最后,还应该关心税务干部的心理健康,及时疏解压力,以免负面情绪带入工作中。
(二)优化办税流程,简化办税程序
近年来,我们在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纳税服务上有不少举措,如“一窗式”“一站式”服务、两个减负、同城通办等等,
通过整合服务内容、优化办税流程、简化办税程序,切实有效地为纳税人减轻了纳税负担、便捷了办税通道。但在实际工作中,还有很多涉税流程仍存在办税环节多、办税手续繁琐等问题,我认为税务机关进一步优化服务应以下三点为基本要求:
1. 提供便利服务。税收管理与服务的起因与归宿是纳税人,税收流程的步骤应面向纳税人,按有利于服务和管理的方式来设计。以办税服务厅为例,近年来,各地集中建设了具有多种服务功能的综合办税厅,并以此为依托,对征管业务流程进行了再造,减少了大量业务节点,使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接触由单点对多点变为单点对单点,基本实现了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结的目标,方便了广大纳税人。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最主要的是集中办税后,纳税人的发票领购等事项往往要长途跋涉到综合办税厅办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在纳税人比较集中的基层征收分局设立办税副厅,使其作为综合办税厅的补充,充分利用基层分局现有人力、物力资源,集中受理发票领购等日常服务事项,在更大程度上方便纳税人办税。
2.提供规范服务。纳税人提交办税事项的受理、办理、反馈各环节的业务流程,应有统一规范,实行流程化操作。首先在制度层面上通过建立完善各种办税服务制度,如服务责任制度、服务公示制度、服务限时制度等,提出流程规范的目标、任务、要求。其次在操作层面上,应建立一套标准化的操作规程,以范本的形式对办税事项的操作程序、政策依据、办理文本、实地调查内容等提出明确规定,实现操作过程中的范本化管理,防止税务人员违规操作,同时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
3.提供低成本服务。办税流程应当运转顺畅,减少梗阻和摩擦,使办税成本的效益最大化、成本最小化。在税收工作中,办
税流程上存在的梗阻,是增加纳税人不必要办税负担的重要原因。为降低纳税人的办税成本,税务机关应当在法治前提下,大力精简各种管理审批程序和手续,压缩需要纳税人提交的各种报表资料,减少办税流程中的梗阻。
(三)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渠道
1、提供纳税辅导。随着新形势对税收的要求,纳税人对个性化、多样化的纳税服务需求日益迫切。网上办税厅、12366热线作为一种新的平台为纳税人带来了一些个性化的服务,要提供微观深入的服务形式,纳税辅导将是实现个性化服务的重要手段。在工作中,可以充分应用电子、通信等现代化手段,通过推行和完善提醒服务、提示服务、辅导服务、预约服务、援助服务等诸多服务形式,为纳税人提供从税务登记、发票发售、咨询服务、申报缴纳等一系列深层次、高质量的纳税辅导服务。目前可以通过完善税企QQ群的功能来提供一部分纳税个性化纳税辅导的工作。
2. 拓展征纳沟通渠道。纳税服务是一种提出需求和满足需求的过程,其关键在于征纳双方的有效互动,及时交换信息。目前,在纳税服务中还存在着征纳双方沟通渠道狭窄、不通畅等矛盾,使纳税人的一些实际需求不能真实、及时、准确地反馈到税务机关。为了有效地深化征纳沟通,应将走访调查、税企座谈以 及利用网站、微博,征询纳税人意见等多种形式经常化、制度化,构建税企信息传递的快捷通道,通过广泛征求和收集纳税人在办税效率、优质服务、政策落实、涉税收费、税务行政处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倾听纳税人的呼声,实现征纳双方的良性互动。此外,在税企沟通过程中,还可以引入第三方参与,如在论证服务措施、服务项目时,可以委托第三方参与调查论证。对改变申
报方式、出台重大税收政策等涉及较多纳税人的重大事项,可以引入听证程序,目的是更深入地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防止损害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3. 发展信息化服务。信息化技术具有互通时效快和资源共享等特点,为税务机关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提供了充分条件。但信息化纳税服务的落脚点应是让机器为人服务,而不是人为机器服务。因此,发展信息化纳税服务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在工作流程设计、软件开发应用、硬件配套等各方面体现人性化要素,尤其要防止将传统的手工操作流程生硬地搬入信息化服务当中,否则不仅不能使税务机关从繁重的重复劳动中解脱出来,而且势必增加纳税人不必要的办税负担。就信息化服务的内容而言,税务机关应逐步发展网上申报、网上认证、网上抄报税业务,直至推行电子发票和网上审批,从而使纳税人真正享受到足不出户办税的便利。
(四)严格依法治税,规范权益保障
优化服务与严格执法并不矛盾。强调纳税服务决不是要淡化税收执法,相反,严格依法治税才是对纳税人最高层次的服务,两者相互包容、相互促进。
1.公平公正执法。公正执法意味着对守法经营的保护和对违法经营的打击,是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环境的体现。在工作中,推动公平公正执法的有效途径是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公平,即对内公开管理和执法情况,增进税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心,保证依法行政;对外公开办税流程、核定征收情况、税收处罚情况等内容,强化社会监督。
2.维护纳税人合法权利。首先,税务机关在执法理念上要实现从“有罪”推论到“无罪”推论的转变,相信纳税人能够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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