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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负责根据气象水文预报,督促项目部各部门、各工区执行上级有关防汛防台的命令、指示和要求;负责检查和指挥实施应急反映和抢险工作。
3、各工区:
(1)项目部所属各工区应成立相应的防汛防台工作小组和应急分队,执行上级有关防汛防台的命令、指示和要求,落实应急预案,服从项目部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落实各项防汛防台措施,参与抢险救灾各项工作,配备足够的防汛防台应急物质,确保本项目防汛防台各项安全措施的全面落实。
(2)项目部、各工区应根据各自特点和实际情况,针对防汛防台的重要环节和关键部位进行检查,熟悉应急预案体系、建立责任制、网络和应急响应机制,明确各自责任,充分做好队伍、设备、物质准备,成立若干应急抢险队伍,形成专项应急救援网络。
三、预防措施
(一)预案和教育培训
1、根据上级和业主对防汛防台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防台预案,明确I、II、III级响应条件下应急响应程序及人员撤离前往的避难场所名称,并及时与避难场所方签定《意向协议》,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予以修订和补充。该预案须报指挥部、驻地监理组及单位上级审查、备案。
2、工程区域内的大临设施、路、桥工区、横穿施工区域的河道,应列入防汛防台的主要对象;由台风、雷暴雨等可能对施工人员、设备、材料以及施工场点和已建构筑物的安全造成威胁的,应列入防汛防台的主要内容。
3、按照“五不放过”(即“没有检查过的地方不放过,检查中发现隐患和薄弱环节的不放过,造成隐患和薄弱环节原因没有弄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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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责任人不明确的不放过”)的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高密度防汛防台安全大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把隐患和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4、组织开展防汛防台预案的教育培训,组织官兵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宣传教育;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组织进行防汛防台综合演练,以发现、解决问题,提高各部门、各工区的协同作战能力。
(二)专项防范措施
1、保证排水措施畅通。生活区及施工现场设置有效排水设施(排水沟),保证排水畅通,满足暴雨时的排水量。
2、做好防雷防触电措施。做好大临设施、机具设备的防雨、防雷、接地措施,施工现场工棚、宿舍要关好门窗,人员应尽量减少外出;台风来临前要求电工切断施工现场的开关箱、分箱、总箱电源开关;对现场电线杆采取加固措施。
3、对临时设施薄弱部位进行加固措施。项目部及所属工区对搭临设施、仓库等薄弱部位统一用钢管、铁丝进行加固,应对台风造成的影响;所属大中型机械设备在台风来临前,进行制动、锁定,四周增加缆风绳,确保机械设备稳定性;对该回填的基坑要及时进行回填,回填不及时的要落实排水、防护措施;有脚手架的施工区域要组织架子工对施工现场的所有脚手架进行了检查、对扣件进行加固。
四、应急反应
(一)预测和预警
1、根据《上海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引》的规定,防汛防台期间的台风、暴雨、高温、雷雨大风、冰雹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级别,分别对应IV级(一般)、III级(较重)、II(严重)、I级(特别严重)四个响应等级,并应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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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较大、重大和特大的公共事件情况。见下表: 序号 预警等级 响应等级 1 2 3 4 IV III II I IV III II I 性质 一般 较重 严重 特别严重 颜色 蓝色 黄色 橙色 红色 应对情况 一般 较大 重大 特大 2、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搜集气象水文预报(气象预报和预警信号的发布以上海中心气象合为准),做好记录并及时汇报,以便项目部根据不同的预警信号,采取相应对策。
(二)预警反应
1、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预警信号后,按照《上海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引》中的规定,结合施工的实际情况,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
2、防台三阶段(风前、凤来、风后)专项反应措施。 风前
(1)建立每次台风期间(包括“风前、风来、风后”三个阶段)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的专题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应对气象水文的预报资料进行分析研究,以便提前做好防范准备。
(2)建立避风前的安全检查自查制度。必须加强对大临设施薄弱部位的加固,对施工车辆和施工机械安全使用性能的检查,确保其走得了,用得上。领导小组、应急预案成员的通讯设备完好,以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风来
(1)当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信息时,应密切观察其行径路线并调整施工计划,以便保证施工人员以及现场的施工车辆、施工机械能按预定计划及时撤离避台,保证有足够时间对临建设施、高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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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程构筑物等采取加固保护措施。当临时供电设施可能带来危害时,应拉闸断电。
(2)建立防台防汛值班检查制度。当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警报后,各防汛防台领导工作小组人员进入岗位,并实施防台防汛值班,主官应随时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
(3)当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紧急警报后,项目部领导小组、应急人员24小时值守,队伍进入临战状态,直至台风紧急警报解除。
(4)从接到台风警报预报开始到其解除,要及时将受灾情况,抢险情况,施工人员、车辆、机械撤离疏散避台的到位情况等,书面报告监理组和指挥部及上级单位。
(5)在台风警报期间,项目部、各工区防汛防台工作小组必须保持昼夜联系,随时如实报告台风对本单位的影响情况,已采取的措施。
风后
(1)台后警报解除后,根据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的大风警报,结合当地天气的实际情况,由项目部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决定下达台风警报解除通知。
(2)首先应使事故影响区域恢复到相对安全的基本状态,然后逐步恢复到正常状态。要求立即进行的恢复工作包括事故原因调查、人员伤亡情况、经济损失及影响评估、解除警戒、清理现场、善后工作等。恢复工作中应汲取事故和应急救援的经验教训,开展进一步的预防工作。。
(3)当防汛防台工作得到有效控制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项目部可视情况,宣布结束事件应急,并进行总结评审,持续改进。应急抗灾时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结束后应当及时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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