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西溪大桥风险评估 - 图文
① 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得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力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② 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的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挡。
③ 梯子若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一处,连接后梯子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子的强度。
④ 固定式直爬梯应采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mm×6mm的角钢,埋设件焊接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板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5m时,应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⑤ 架梁作业若需在梁面或盖梁上行走时,其一侧的临时护栏可采用钢索,当改用扶手绳时,绳的自然下垂度不应大于L/20,并应控制在10cm以内。当无法安装防护设施时,应在作业面上合适的位置全长设置提供作业人员挂安全带保险钩的钢索。
(5)悬空作业防护
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防护设施。
① 构件吊装安装和拆卸
钢结构构件的吊装和拆卸,应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度螺栓连接等工序的登高和作业的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高空吊装预应力结构件等大型构件前,也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防护设施。
② 盖梁等模板支撑和拆卸
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置操作平台。支设悬挑形式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孔时,应在安装后将孔封堵。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时洞孔、临边,应设置规范的防护设施。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脚手架。
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登高设施;绑扎立柱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等钢筋时应同步搭设脚手架,并张挂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的脚手架上操作。
(6)移动式操作平台防护
① 操作平台应由专业人员按现行的规范进行设计,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专项施工方案。操作平台面积不应超过10m2,高度不应超过5m,并应进行稳定验算及采取措施改变立柱的长细比。
② 轮式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距地面不得超过80mm.
③ 操作平台可用φ48mm×3.5mm钢管以扣件连接,或采用门架式或承插式钢管脚手架部件,按产品使用要求进行组装。平台次梁的间距不应大于40mm,台面满铺≥5cm厚的木
40
板。
④ 操作平台的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梯。 (7)交叉作业防护
① 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臂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通道。
② 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③ 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临边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四口五临边”等边缘处,严禁堆放任何物件。
④ 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
(8)火灾防护
① 各分部的仓库、堆场和临时建筑物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高压架空线下禁止搭建仓库和临时建筑物,禁止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临时办公区、生活区所使用建筑材料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三级,禁止搭建木板房; 临时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5m。成组布置的临时建筑物,每组不应超过10幢,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
临时建筑物不宜超过2层,临时宿舍的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m2的,应当设置两个安全出入口。临时宿舍的窗不得用硬质材料封堵。每个房门至疏散楼梯的距离不得超过25m;
② 各综合队配备的灭火器具应当设置在醒目和便于取用的地方。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具体配置类型和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各综合队的办公区、住宿场所等永久性建筑物应当严格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的有关要求配置相应类型和数量的灭火器;
临时搭建的办公、住宿场所每100m2配备两具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临时油漆加工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等每30m2应配备两具灭火级别不小于4B的灭火器。
③ 进行电、气焊(割)作业时,作业点周边l0m范围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对确实无法移动的可燃物品要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用阻燃材料覆盖遮严,在允许的情况下,还可将可燃物喷水淋湿,增强耐火性能。
④ 使用有机溶剂等材料或有可燃气体产生的作业区域,应当通风良好。自然通风不畅时,应当安装机械通风设备后方能施工。
⑤ 各分部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必须综合考虑防火要求、建筑物的性质、周围环境等因素,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锅炉房、厨房及其它固定用火作业区)、禁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的堆放场地,)仓库区(易燃、可燃材料的存放区)、易燃废品集中区及临时生活办公区等区域,各区域之间要按规定保持如下防火安全距离:
用火作业区与在建工程和其他区域的距离应不小于25m;
41
禁火作业区距离生活区不小于15米,距离其他区域不小于25 m; 仓库区与在建工程和其他区域的距离应不小于20 m; 易燃废品集中区与在建工程和其他区域的距离应不小于30 m; 防火间距内,不应堆放易燃和可燃材料。 (9) 特殊季节、气候条件施工防护
各分部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① 大雨前后,要检查场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用电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复和加固;有严重危险的应立即排除。
② 对于塔吊等高耸机械,应设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措施。 ③ 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④ 高温期间应调整作业时间,避免在一天中温度最高时段施工;在工地设置遮阳棚供作业人员休息,供应清凉饮料,并备有防中暑药品。
⑤ 低温季节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给低温作业人员提供御寒服装;冬季露天作业时,应在工作地点附近设立取暖室,供作业人员轮流取暖休息之用。
(10) 驻地建设防护
① 施工现场应符合防洪、防水等安全要求,严禁在泥石流、滑坡体、山洪位下等区域设置施工驻地。
② 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必须避开陡坡、悬崖、泥石流等危险区域,应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
5.1.3 教育培训
1、必须对新上岗的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2、直接分配至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必须接受由(分、子)公司及所在项目部组织实施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具体内容分别如下:
(1)公司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交通部有关公路施工建设的规程、规定;本公司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本公司安全施工情况、施工特点,主要危险及要害部位;一般安全施工防护知识和电气、起重及机械方面安全知识;本公司伤亡事故典型案例等。
(2)项目级:本项目施工特点、性质和安全施工概况;主要工种及作业中的专业安全要求;本工地施工区域内主要危险作业场所、特种作业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注意事项等。
(3)班(组)级:本班(组)安全施工概况、工作性质及施工范围;本岗位使用的机械
42
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设备、工器具的性能,防护装置的作用和使用方法;本班(组)施工环境、事故多发场所及危险场所;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和保管方法。
3、作业人员在本项目部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按照前款规定规定重新接受项目部和班组级的安全教育培训。
4、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相关作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5、新上岗的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接受再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6、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应根据教育培训的内容和对象灵活选择。常见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有:每天的班前班后会上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活动日(月),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技术交底,各类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班,事故现场分析会,张贴安全生产招贴画、宣传标语及标志,安全文化知识竞赛等。
5.2重大风险源控制措施及建议
5.2.1桥梁工程
1、人工挖孔桩作业事故
人工挖孔桩为隐蔽工程,风险防控应重点考虑坍塌事故、物体打击事故、高处坠落事故以及中毒窒息事故类型。主要防控措施及建议见表7-2-1。
表5-2-1 人工挖孔桩施工风险防控措施及建议
序号 1 风险防控措施及建议 人工挖孔桩施工前,应根据桩的直径、桩深、土质、现场环境等状况进行混凝十护壁结构的设计,编制施工方案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 人工挖孔桩施工前应对现场环境进行调査,掌握以下情况: (1)地下管线位置、埋深和现况; (2)地下构筑物(渗水池等)的位置、埋深和现况; (3)施工现场周围建(构)筑物、交通、地表排水、振动源等情况; (4)高压电气影响范围。 人工挖孔桩施工前,项目部的主管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向承担施工的专业分包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交底内容应包括施工程序、安全技术要求、现况地下管线和设施情况、周围环境和现场防护要求等。 人工挖孔作业前,专业分包负责人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并形成文件。 43
2 3 4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