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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等方面的历史及现状资料的整理收集,并录入软件系统,为开展草原监测、执法监督、绩效评价提供依据。
(七)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各级农业畜牧部门要尽快收集整理牧民草原承包、禁牧休牧、草畜平衡和人工种草面积等信息资料,采用农业部统一开发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做好录入工作,实现上下联网,加强动态管理。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明确工作责任。各级农业畜牧部门要把落实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当作当前的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要及时向同级政府领导汇报,尽快成立由各级政府领导任组长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密切协调配合。各级农业畜牧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等有相关部门的支持,对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前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时沟通交流,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形成合力,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三)搞好调查研究。各级农业畜牧部门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精神,深入基层,深入牧户,认真倾听农牧民的意见建议,充分掌握大量的一手数据,为制定和落实具体政策措施奠定基础。
(四)加大保障力度。各级农业畜牧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草原执法监督和技术推广队伍建设,合力调配人力物力,充实力量,加强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主动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和财政部门搞好协调,争取前期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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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宣传引导。各级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领导小组要通过广播电视、入户宣讲、政策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广大牧民充分了解政策内容,为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营造良好氛围。
各州市要加快工作进度,于2011年3月20前完成各项前期工作,并联合向财政厅、农业厅上报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经费申请及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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