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会计诚信问题的思考 文献综述
因此,我们必须吸取教训,在以后的对外开放中着重于抓好诚信制度建设,使我们的企业言而有信,使我们的政策言而有信。只有如此,我们的企业才能立足于国际市场,才能更多地引进、留住外资。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1.4.6建立会计诚信制度对于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相互依存和相互促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不仅是响应新时代的要求,也是提高和丰富人民精神生活的重要方法。由于我国目前的企业诚信状况严重欠佳,而建立健全企业诚实信用又尤为重要。因此,我们必须像抓一项工程一样大力建立健全这一制度。充分利用包括行政、法律和经济等一切手段,全面的尽快的完善的建立健全能够适应我国国情的会计诚实制度。 1.5 我国会计诚信建设的基本现状
1.5.1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低下,弄虚作假现象屡见不鲜。
主要表现为:
有些会计人员不求上进,墨守成规; 缺乏钻研,缺乏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工作中不严格按制度处理经济业务,存在较强主观随意性。 1.5.2会计工作存在不规范
主要表现为:
会计核算不按常理出牌,不按规范程序操作进行,会计人员无证上岗现象仍然存在; 凌驾国家财经法规,不能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核算、监督; 听凭单位领导指挥。
1.5.3不法分子利用会计法规中不配套和不完善的弱点,对会计信息操纵调整,以达到偷漏国家税收,从而获取不义“经济利益”
其主要表现为:
第一、偷税、漏税现象较为普遍; 第二、利润波动人为进行操纵; 第三、制造虚假的业绩。
1.5.4会计信息失真,会计核算不够真实完整。
主要表现为; 虚报隐瞒收入; 乱摊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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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和编造虚假财务报表、使用虚假发票; 私设小金库;
等严重的造成了会计核算不够真实、不够完整,会计信息失真严重。 1.5.5会计监管体系尚不完善、尚不完备。 其主要表现为:
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等监督标准各不统一; 各自为政,不能有机结合,不能从整体上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 2. 当前会计诚信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2.1 会计工作人员本身存在着问题 2.1.1诚信意识微薄
现今部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观缺乏、个人利益主义膨胀,道德败坏、沦丧,践踏法律,伪造、变造、隐慝、毁损会计资料,利用职务之便监守自盗、贪污、挪用公款、以身试法。
例如,原中国北方工业公司会计韩某通过各种不法手段骗取侵吞公款,代收合作公司各种款项共计1412万元。他以身试法,不顾法律,危害了他人和社会利益,严重缺乏诚信诚信,必定逃不过法律的制裁受到应有的惩罚[7,8]。
在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中,人们在追求物质利益的同时,个人主义、自私主义、享乐主义等剥削阶级意识抬头,集体主义、爱国主义、以及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出现削弱现象,从而导致社会上一些丑恶的现象频频出现,而生活其中的人们的价值观念、价值取向,也会发生同样的变化,所以人们在分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时所讲的“利益驱动”就是在这种价值观念驱动下的一种负面效应。
当面对两难选择中,多数会计人员会从自身利益出发追求最基本的自身经济利益,反映出会计人员会计行为失信——没有做到“诚信” 2.2.2会计人员的道德素质偏低,遵纪守法的意识淡薄,
会计人员一般都是在职权范围内违法违纪,普遍是主动而为出于主观故意,等等,这些都直接间接反映了现今会计人员存在道德素质普遍偏低的问题。社会风气和单位领导道德水平是影响会计人员素质偏低形成的原因,当然,这与会计人员受教育程度不够也存在一定的关系[9]。现如今很多会计人员不加强学习、不关注会计法律法规的更改修正,因而不能做到熟悉法规、不能依照法律办事,不仅如此,还存在遵纪守法的意识淡薄,缺乏职业理想,缺乏敬业精神,也就更不用说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了。有现实中很多会计人员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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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的业务素质缺乏,会计工作拖拉,应付了事。会计人员业务知识贫乏老化,对现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不能完全理解,专业技术不够,能力不够无法胜任工作要求。在工作中马虎大意缺少精益求精的精神,不能符合国家规定规范记账,账薄混乱,同时报表虚假这一现象在不少单位也是屡见不鲜。在实践中因着会计人员业务不熟,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也很常见。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会计人员的工作效率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会计工作的质量,同时也违背了职业道德的要求。 2.2.3 会计监督不力,执法不严
通过法规制度的制订、执行和监察是会计监督来进行内部会计监督的三个重要环节。而基层的会计人员机构来执行是法规制度。
但是由于会计人员具有双重的责任:一是行使所有权的监督(代表国家),二是行使经营管理权的监督(代表企业)。所以每当在国家和企业之间发生利益冲突时会计人员极有可能从自身利益出发从自身所在企业的利益出发,采用各种不法手段来维护企业的利益。而在当个人利益和企业利益发上冲突时,也往往将个人利益放在首位。
在实际工作中,当会计人员面对企业管理着,企业领导有不法行为时,会计人员如果按照法律向有关部门举报,又极有可能受到企业领导的打击报复,若知情不举,那也是违反了会计法律法规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这也就使得会计人员处于一个非常尴尬的位置。我国会计监督不力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2.3法律约束机制不完善
虽然我国存在一系列会计法律法规用以约束会计行为,但在目前的会计工作中仍存在很多不法行为。这是因为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却没能跟上存在纰漏,且部分法律法规条款缺乏可行性[10]。
2.4内部监督未发挥基础作用 2.4.1企业会计管理体制不完善
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下,原有会计管理体制存在的缺陷已逐步显现出来,如组织之间权限不清,出现重复监督、真空监督的问题。企业会计人员即使企业员工受制于企业领导管理者,又是监督主体,具有“双重身份”,这使得会计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有成为一种企业行为,会计人员很难有效的进行监督。 2.4.2企业管理者、企业领导的约束机制不健全
一些企业管理者曲解市场经济的价值观念为了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不惜践踏法律、铤而走险,抛开法律把执法守法与自身利益单方面对立起来,指示、暗示、授权会计人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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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虚假会计信息。甚至会和管理者同流合污,从而造成更加严重的损失。 2.4.3会计原始凭证失真,数字不实
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种现象:一是编造虚假原始凭证,用以掩盖不合法律规定的经济内容,从而制造成表面上符合法律法规的凭证内容;二是虚构经济内容,任意填报发票,虚构经济内容,肆意假发票报销,致使成本计算中存在相当大的水分。 2.5社会监督不能达到预期效果
注册会计师凭借其自身不断完善的体制一直在会计监督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作为中介的独立性以及公正性,且其行业的惩罚力度极严。这都是其行使会计监督职能的重要保障。
近些年来,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在履行其社会监督方面发挥着重大的作用是大家有目共睹。然而,相关部门对注册会计师监管存在着各种问题同时不规范的职业环境以及不正当的业务竞争,都使得注册会计师的社会监督作用并没有完完全全的发挥出来。
在我国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披露信息的责任主要是由三部分构成:
一、行政责任,主要是指对相关当事人给予的行政处罚,例如警告、罚款、责令退还非法所募集到得股款、没收非法收入、停止其发行股票资格、暂停证券营业以及从业许可、撤销证券业务经经营以及从业许可证等。
二、民事责任,主要是指相关当事人应负担的经济赔偿、经济处罚的责任。 三、是刑事责任,主要是指相关当事人所应该承担的刑事处罚。
近年以来来政府不断加强对会计行为的监督增大对会计造假的处罚力度,然而,相关监管部门一般只会用公开谴责和罚款这两种方式对上市公司会计违规的行为进行惩罚,一般很少会进行司法追究的,又者,对会计不法行为查处不够及时,惩戒性不强。 我国长期以来的执法形式以罚款为主,形式也比较单一,而且罚款金额也比较小,这就造成了违法成本低廉,不能起到其应有的警示作用和威慑作用。
另一方面,违规代价低廉也是造成上市公司披露虚假的会计信息主要原因。仅从道德上给以谴责,不会具有太大的震慑作用,也不能形成强有力的约束力。
根据比较分析来看透明而充分的会计信息披露有助于降低信息的不对称,进而降低投资风险。但要达到上述目的,不仅要有严密的法律体系,更依赖于有效的执法,我国的执法过程影响国际借鉴。例如,美国证券监管部门在其执法过程中更注重于从实质上对股东进行保护;信息披露的规范注重一体遵守,淡化信息的披露监管执法力度与管理政策的联系使得执法力度不随管理政策波动而波动;对违法行为者的罚款以及剥夺财产的处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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