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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2012版)
软件工程学院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教务处 编印
目 录
第一部分 总体要求和说明
关于201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说明 ................................................................ 1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公共选修课修读说明 .............................................................. 2 关于大学英语的修读说明 ...................................................................................... 6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国防生军政训练计划 .............................................................. 7
第二部分 软件工程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软件工程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 8
关于201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说明
一、本校所有本科专业学制均为四年,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据此进行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规定最低毕业学分一般为165—175学分。
二、本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性质分为核心必修、必修、选修(含限选、任选)三类,其中标注“★”的为核心必修课程,是最重要的课程。在有效学制内,必修课程必须修完,没有通过必修课程考核的,必须参加补考、重修,直至及格;选修课程没有通过的,可重修该课程或选修课程模块中的其他课程,直至选修学分达到课程模块规定的最低要求即可。
三、创新创业实践环节的学分认定,分为学校标准和学院标准两级。学校标准由教务处联合其他职能部门共同制定,学院标准由各学院自行制定,学生参加的相关活动满足学校标准或学院标准均能获得该项学分。
四、学生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相关教学环节,取得该专业规定的最低学分,准予毕业,对符合《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学生修完规定学分可以提前毕业(按《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本科学生申请提前毕业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因各种原因也可以延后毕业,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两年。
五、本人才培养方案在教学运行中,无特殊情况应严格执行。部分课程可能会根据社会需要和学科发展情况做出调整,具体改变情况以每学期各教学单位申请经教务处审核批准的教学执行计划为准。
六、国防生除修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外,还必须修完《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国防生军政训练计划》规定的学分。
七、本人才培养方案从2012级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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