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TCL 集团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利润总额错报<利润总额的3% 潜在错报 利润总额的5%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利润总额的3%≤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5% 重大缺陷 上述标准直接取决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这种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
(1)该缺陷是否会导致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错报; (2)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的大小。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公司控制环境无效;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1) 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 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3) 关键管理人员或技术人才大量流失;
(4) 负面消息或报道频现,引起监管部门高度关注,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消除。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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