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GM0301关于员工外宿补贴标准的规定
备忘录 Memo
TO/致 From/由 Subject/主题 Date/日期 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提升员工福利,从人性化管理角度出发,根据酒店实际情况,经行政办研究决定现调整员工外宿补贴的规定,详情如下:
一、 补贴对象:
1、 夫妻都在本集团工作的双职工。 2、 夫妻都在本酒店工作的双职工。
3、 有直系亲属(如父子、母女)在本酒店工作的员工。 4、 有特殊情况经行政办核实报酒店领导特批的员工。 二、 补贴标准:
1、 2、 3、 4、 5、 6、
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级住房补贴600元/月。 总监级管理人员住房补贴400元/月。 经理级管理人员住房补贴300元/月。
经理助理级、主管级管理人员住房补贴200元/月。 领班、部长级管理人员住房补贴150元/月。 普通员工住房补贴100元/月。
酒店各部门 总经办 关于调整酒店员工外宿补贴的规定 2013.2.20 Pages/页数 2 NO./编号 GM-3-2 三、 补贴依据:
1、
员工书面补贴申请。
1
2、 3、 4、 5、 6、
在外租房,没有在本集团或本酒店分床位。 双职工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申请补贴先由后勤主管审核。
直系亲属情况须经行政办核实后报酒店领导签批。 特殊情况须经行政办核实后报酒店领导特批。
四、 请各部员工严格按照以上标准申请住房补贴,如发现个别员工已经取得了住房补贴,
还住在宿舍的,酒店将严格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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