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完整word版)刑事诉讼法真题(有答案)
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 )
20、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 立即释放 )
五、简答题
1、简述刑事诉讼中惩罚犯罪与保证人权这对基本理念的关系
惩罚犯罪指通过刑事诉讼活动,在准确、及时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对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公正适用刑法,以抑制犯罪,以及通过刑事程序本身的作用来抑制犯罪。即运用刑事实体法和刑事程序法来抑制犯罪。
保障人权指:1.无辜的人不受追究;2有罪的人受到公正处罚;罚当其罪,不能罚轻于其罪,也不能罚重于其罪,这是司法实践中考量司法公正的重要指标。3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和行使。
惩罚犯罪和人权保障,构成了刑事诉讼法目的的两个方面的对立统一体,两者结合,不可片面强调一面而忽视另一面。应当把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两者妥善地加以协调,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2、简述刑事诉讼中鉴定人与证人的区别
1.鉴定人有严格的资格要求,必须具备相关的专门知识和技能,而证人只要具备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正确表达的能力,即使证人有生理缺陷和精神缺陷或者年幼,均可出庭作证
2.证人可替代,鉴定人不可替代。
3.证人不得以与案件处理结果之间的利害关系而申请回避,而鉴定人必须执行回避的规定
4.证人不能了解案情,不能询问,而鉴定人可以询问证人,了解案情
5.证人只能就其所知悉的案件事实陈述意见,鉴定人可以发表自己根据这些事实得出的结论和意见。
6.证人出庭作证一般不能拒绝,鉴定人有正当的理由,可以拒绝接受法庭的指派或聘请,可以不出庭接受质证而只提供书面鉴定意见。
1)是否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不同 2)是否需要指派和聘请不同 3)了解案情的时间不同 4)可替代性不同
5)是否需要具备专门知识不同 6)是否需要具备一定资质、年龄不同
3、简述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1)属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 (2)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3)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4)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
4、简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出现哪些情况应当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1)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 (2)被告人可能不负刑事责任的;
(3)被告人当庭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4)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5)不应当或不宜试用简易程序的其他情形。 5、简述被监视居住的人的义务与被取保候审人义务的区别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被监视居住的人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住所,取保候审人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被监视居住的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取保候审中,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通信。
(3)被监视居住的人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取保候审中,是否需要交证件由公、检、法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且上交的证件中,没有身份证。
6、简述侦查终结的条件 (1)案件事实清楚 (2)证据确实、充分
(3)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 (4)法律手续完备
(5)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
7、简述刑事诉讼中合议庭的活动原则 1)
合议庭成员地位与权责平等原则
2) 审判长最后发表评议意见原则。 3) 4)
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作出判决原则
8、试述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与英美法系国家陪审制度的区别
第一,制度不同; 第二,分工不同; 第三,作用不同; 第四,地位不同; 第五,遴选机制不同; 第六,适用案件不同。
注意: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法应当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的,在其所在城市的基层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
9、试述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复核后的处理
(一)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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