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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检查项目及内容 2.对可燃气体设备,应能将设备内的可燃气体排入火炬或安全放空系统。 常减压蒸馏装置的初馏塔顶、常压塔顶、减压塔顶的不凝气不应直接排入大气。 检查依据 实际情况 检查 结果 35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5.5.8条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5.5.10条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5.5.12条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5.5.13条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5.5.14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5.5.16条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5.5.17条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5.5.20条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5.5.21条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36 氨的安全阀排放气应经处理后放空。 37 有突然超压或发生瞬时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反应设备,如设安全阀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装爆破片或爆破片和导爆管,导爆管口必须朝向无火源的安全方向;必要时应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 因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反应设备应设报警信号和泄压排放设施,以及自动或手动遥控的紧急切断进料设施。 严禁将混合后可能发生化学反应并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的几种气体混合排放。 38 39 40 可燃气体放空管道在接入火炬前,应设置分液和阻火等设备。 41 可燃气体放空管道内的凝结液应密闭回收,不得随地排放。 42 火炬应设常明灯和可靠的点火系统。 43 44 装置内高架火炬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严禁排入火炬的可燃气体携带可燃液体; 2.火炬的辐射热不应影响人身及设备的安全; 3.距火炬筒30m范围内,不应设置可燃气体放空。 永久性的地上、地下管道不得穿越或跨越与其无关的工艺装置、系统单元或储罐组;在 序号检查项目及内容 跨越罐区泵房的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管道上不应设置阀门及易发生泄漏的管道附件。 检查依据 GB50160-2008第7.1.4条 实际情况 检查 结果 45 46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管道不得穿防火规范》过与其无关的建筑物。 GB50160-2008第7.2.2条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储罐和管道,设计规范》应根据介质性质,选用氮气、二氧化碳、水HG20571-2014第4.1.7等介质置换及保护系统。 条 输送可燃性物料并有肯能产生火焰蔓延的放空管奈何管道间应设置阻火器、水封等阻火设施。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HG20571-2014第4.1.11条 47 48 49 50 51 52 危险化学品仓库、罐区、储存场所应根据危《化工企业安全卫生险化学品性质设计相应的防火、防爆、防腐、设计规范》泄压、通风、调节温度、防漏、防雨等设施,HG20571-2014第并应配备通信报警装置和工作人员防护物4..5.1条 品。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化工装置区、油库、罐区、化学危险品仓库设计规范》等危险区应设施永久性“严禁烟火”标志。 HG20571-2014第6.2.2条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在有毒有害的化工生产区域,应设置风向标。 HG20571-2014第6.2.3条 《合成氨生产企业企业应按照AQ3013—2008第5.5.2.1、第安全标准化实施指5.5.2.2条规定,配置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南》AQ/T3017-2008安全设备设施。 第5.5.2.1条 煤气化 ①应设置原料煤带式输送机紧急停车设施; ②应设置下行煤气阀和吹风阀安全联锁设《合成氨生产企业施; 安全标准化实施指③煤气下行管、灰斗和炉底空气管道应安装南》AQ/T3017-2008爆破片,爆破片必须装防护罩; 第5.5.2.1条 ④吹风阀应采取双阀或增装蝶阀; ⑤应设置煤气炉一次风管线自动放空设施,造气岗位主要液压阀要安装阀位指示 气柜 ①应设置气柜低限位与罗茨风机报警联锁; ②应在造气、脱硫、压缩设置对气柜的远传监控设施;气柜应设有容积指示仪、高低限《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AQ/T3017-2008第5.5.2.1条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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