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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
赔偿经费的迟到和受淹区县体育场地迁建存在较大缺口密切相关。一方面,由于当前的移民赔偿经费只安排解决淹没水位在135米水位(一期水位)以下地区,而公共体育设施均处于165米水位(二期水位)以上,使得体育局系统的移民赔偿经费不能到位。另一方面,移民赔偿照淹没原样赔偿的政策使得移民赔偿经费与规划新建体育场所场地所需资金存在较大缺口,累计达4.8亿元。而受淹区县均属国定或县定贫困县,地方财政比较困难,无法对体育场地建设进展十分缓慢。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995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其中第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体育工作应坚持以开展全民大众建设生活动为基础,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促进各类体育协调发展。第十一条还规定:国家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体育锻炼标准,进行体质监测。本项目的建设对于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是十分必要的。
(一)推动重庆市全民健身计划的落实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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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50年来,重庆市体育事业取得了很大成就,群众性体育活动蓬勃发展,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不断增加,人民体质与健康状况有了明显改善。全民健身工作日益受到重视,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内容和形式越来越丰富多彩。群众体育健身的物质条件逐步得到提高,体育在提高人民的整体素质,与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着越来越显著的作用。
当前,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民的整体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重庆市全民健身工作的现状还不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需要。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还不够强,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仍不够广泛,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还不够多,现有的体育场地设施在向社会开放,满足群众开展体育锻炼的需要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全民健身的科学技术和监测管理还比较落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全民健身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仍在探索中。
为了进一步增强人民体质,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推广全民健身计划,发展群众体育,国务院于1995年6月20日发布了《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提出了全民健身计划的2010年奋斗目标,“努力实现体育与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中华民族的体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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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健康水平,基本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
今年是我国根据《纲要》实施第二期工程的第一年,在这个承前启后的关键时刻,建设重庆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对于进一步推动作为西南经济、政治、文化中心的重庆市的全民健身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1.重庆市体育活动面积较低。重庆市目前人均体育活动面积占地0.38平方米,大大低于北京市的0.8平方米和上海市的0.9平方米的水平,而且离全国人均体育活动场地面积0.65平方米也有很大差距。重庆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的建设不仅有利于增加重庆市人均体育活动场地面积,而且对于重庆市体育设施的建设在融资、产权、管理机制上能起到示范作用。
京沪渝人均体育活动面积(平方米)10.80.60.40.20北京上海重庆全国平均2.通过舆论影响,增强全体市民体育健身意识。在项目的立项、申报、审批、筹建过程中,通过舆论宣传,可形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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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的舆论导向,增强全民体育健身意识,提高对全民健身的重视程度,使社会认识到,身体素质是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基础,全民健身工作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体育发展水平是社会进步与人类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
3.促进重庆体育制度变革和体育法制建设。自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来,重庆市体育局认真贯彻实施《体育法》,使体育局的职能逐步由管部门向管市场、管行业转变,管理手段逐步由行政手段向行政、经济、法律手段转变。重庆市委市府先后推出《重庆市体育市场管理暂行规定》、《重庆市体育市场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公共体育场馆管理条例》等地方体育法规。但是这远未达到“要求‘依法行政,以法治体’,加快体育法制建设,建立健全的体育法规体系和执法监督机构,保障体育事业发展”的要求。以本项目为契机,可以推动重庆市体育法规体系的建立。
(二)促进体育产业的发展
体育产业作为一种朝阳产业,在重庆才刚刚起步。自重庆直辖以来,重庆的体育产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通过挖掘体育自身的商业价值和经济功能,在开拓体育竞技赛市场、体育健身娱乐市场、开发体育无形资产等方面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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