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废旧轮胎环保循环再生综合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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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项目总投资9247.9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8628.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14.7万元,建设期利息105.0万元,建成达产后企业每年可创销售收入6600.0万元。
(5)本项目在投资收益率、盈利性等方面均有较好的指标。正常年利润总额为2455.9万元,税前内部收益率为29.07%,税后内部收益率为22.55%,总投资收益率为27.5%,以上各项指标表明了本项目获利能力很强。
(6)从盈亏平衡分析看,项目生产能力达到设计能力的46.1%就可保本,故该项目风险不大,从敏感性分析表明,项目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综上所述,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时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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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建设的背景、必要性及市场分析预测
2.1项目提出的背景
当今的世界石油紧张,油价一路飙升,这只是一个价格的表面现象,深层的根本原因是石油的开采量不足,储量日益减少,几十万年才形成的石油资源,采一桶少一桶,导致全球性出现紧缺的局面。20世纪50年代,英国壳牌石油公司的一位资深专家哈伯特得出一个结论:油井的开采量先是逐步上升,到采量尚有一半的时候,就逐步下降,直到枯竭。这种推测被事实证明,哈伯特采油定律由此形成。美国人马贡又预测全球石油从2003年由盛到衰,不幸也被言中。在我国,石油更是至宝,储量仅为全球2%,迫使每年进1亿多吨,仍感不够,且依靠进口严重威胁着国家安全。严峻局面迫使人类探求新能源。
2005年,国家已将废旧轮胎循环利用列入了议事日程,政府第一次在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的文件中,明确将废旧轮胎的循环利用作为再生资源利用的重点行业。在国民经济发展的“十一五”规划纲要中第二十二条“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一款中明确“建设生产者延伸制度,推进废纸、废金属、废旧轮胎和废弃电子产品的回收利用”。再循环经济示范工程中也将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作为再制造示范重点之一。
国家发改委2006年3月17日印发了538号文“关于征求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首先,突出了资源综合利用这一重点,明确提出了“要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示范体系工程,重点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社区分类回收、市场集散加工和利用三位一体的废旧物资回收处理体系的建设”,实现“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化工程,重点实施电子废物处理示范工程,废塑料、废轮胎加工产业化工程”。其次,在保障措施中也明确提出“加强认证、标准和质量监督工作,强化生产准入和市场准入”,并且将轮胎翻修作为强制性认证产品。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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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提出要推动废旧轮胎资源循环产业的形成,“研究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大宗废旧物资的回收处理,推动废旧家电、废旧轮胎等资源循环产业的形成”。国家正逐步重视资源的循环利用,并且出台相应政策,呼吁社会各界轮胎资源的循环利用。
近三十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逐渐成为世界知名的“制作工厂”,是国内原本就十分紧张的资源供求矛盾日益加剧,伴随着国家经济的高速增长,汽车成为中国居民的热点消费产品,到2011年12月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为18590万辆,其中私家车保有量13960万辆,占机动车总量的75%。因轮胎的寿命有限,轮胎便成为汽车零部件更换的主要产品,年更换的废旧轮胎达8000万条,总重量达140万吨,并且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废旧轮胎产生量以每年15%左右的速度在递增。
而丢弃的废旧轮胎一百年的无法降解,破坏农作物生产,严重污染环境,被称为“黑色污染”。废旧轮胎是易燃品,一旦引起火灾,火势蔓延十分迅速,扑救时间长,不仅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而且燃烧生成的大量黑烟对空气造成严重污染。此外,长期堆放的废旧轮胎,占地多,易滋生蚊虫并传播疾病,影响人类健康,是固体废弃物中危害最大的垃圾之一。由于暴利的驱使,一些不法商贩收购废旧轮胎用于土法炼油,产生大量有毒气体、废水和安全隐患,给周边环境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
通常人们处理固体废弃物的方法有填埋、焚烧等,但这些方法对废旧轮胎都不适用。因为废旧轮胎降解时间长,需要数百年的时间,直接填埋将影响农作物生长。如果将其焚烧,释放出来的烟雾又严重污染大气。
目前处理废旧轮胎有如下几种方式:
(1)轮胎翻新。国家有硬性产品指标要求,必须是八成新以上轮胎才能翻新,显然在中国达标的轮胎很少,翻新率很低;
(2)做成胶粒、胶粉:用于橡胶跑道、橡胶地板、沥青铺油掺用(有严格限制)等,因用量较少、且是大小物理变化,科技含量低,市场利润很低,效益无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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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橡胶还原:目前技术还不成熟,还原率低,成本高; (4)剥离钢丝:橡胶仍无处理;
(5)裂解炼油:土法炼油已有许多年,工艺落后,油品质量不达标,污染严重,有安全隐患。目前市场上多为该种技术或土法炼油升级变形技术,核心问题未解决。
针对这一现状,继续寻找一条既能解决废旧轮胎环境污染物体,又能将其转化为可利用再生资源的经济可持续发展之路。本项目便是在此背景下提出的。 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38项“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28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的范畴,符合国家目前的产业政策;同时,有利于促进当地工业园区循环经济的发展,国家和地方政府对于项目的建设持鼓励态度。
(2)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废旧轮胎等橡胶类制品不宜填埋和焚烧,其不易降解和燃烧后产生的大量烟尘和硫化物严重污染环境,对自然环境、植被生长、人类健康等多方面产生极大破坏,是工业有害废弃物中危害最大的垃圾之一。近几年,随着能源特别是石油价格的不断升高并持续处于高位,出现了利用废轮胎土法炼油现象,并逐步蔓延。废旧轮胎土法炼油二次污染严重,安全隐患突出,对周边环境构成较大威胁,国家环保部已下令组建联合工作组集中整治。本项目的实施不仅可大规模收集废旧轮胎,减少废旧轮胎因填埋和焚烧对环境的破坏,还可变废为宝,生产出合格的标准车用油,成为新的能源以及炭黑、钢丝等重要工业原料,并能间接减少土法炼油的原材料的来源,进一步减少二次污染,保护环境。
(3)符合当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规划
本项目的实施不仅能为项目承办单位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而且直接提供一定数量的就业岗位,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解决就业;带动当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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