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学考研快题--建筑设计规范要则
1.11图书阅览室
1.11.1图书阅览室宜设教师阅览室、学生阅览室、书库及管理员办公室(兼借书处)。 1.11.2览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阅览室应设于环境安静并与教学用房联系方便的位置。 二、教师阅览室与学生阅览室应分开设置。
1.12教师办公室的平面布置,宜有利于备课及教学活动。 2.1 行政办公用房
2.1.1行政用房宜设党政办公室、会议室、保健室、广播室、社团办公室和总务仓库等。
2.1.2保健室的窗宜为南向或东南向布置。小学保健室可设一间;中学、中师和幼师保健室宜分设为两间,根据条件可设观察室。 2.2生活服务用房
2.2.1生活服务用房宜设厕所、淋浴室、饮水处、教职工单身宿舍、学生宿舍、食堂、锅炉房、自行车棚。 2.2.2学生宿舍宜由居室、管理室、盥洗室、厕所、贮藏室及清洁用具室组成。
学生宿舍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建。男、女生宿舍应分区或分单元布置,并不得分层设置,其出入口应分开设置。 学生宿舍的居室,应设贮藏空间,每室居住人数不宜多于7--8人。
2.2.3 食堂:餐厅和厨房的人流,气味和运输路线,均不得干扰教学用房的正常使用。 3. 小学教学楼不应超过四层;中学、中师、幼师教学楼不应超过五层。
主要房间净高
注:合办教室的室内净高根据跨度计算,但不应低于3.6m。设双层床的宿舍室内净高不应低于3.00m. 4.1、教学用房窗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室、实验室的窗台高度不宜低于800mm,并不宜高于1000mm。
二、教室、实验室靠外廊、单内廊一侧应设窗。但距地面2000mm范围内,窗开启后不应影响教室使用、走廊宽度和通行安全。
三、教室、实验室的窗间墙宽度不应大于1200mm。
四、风沙较大地区的语言教室、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实验室、仪器室、标本室、药品室等,宜设防风沙窗。 五、炎热地区的教室、实验室、风雨操场的窗下部宜设置可开启的百叶窗。 4.2、教学楼宜设置门厅。
4.3、教学楼走道的净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学用房:内廊不应小于2100mm;外廊不应小于1800mm。 二、行政及教师办公用房不应小于1500mm。
4.4、教学楼走道高差变化处必须设置台阶时,应设于明显及有天然采光处,踏步不应少于三级,并不得采用扇形踏步。
4.5、外廊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低于1100mm。
4.6、教学楼楼梯梯段的净宽度大于3000mm时宜设中间扶手。楼梯井的宽度,不应大于200mm。当超过200mm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7、教室安全出口的门洞宽度不应小于1000mm。合班教室的门洞宽度不应小于1500mm。
房间名称小学教室中学、中师、幼师教室实验室舞蹈教室教学辅助用房办公及服务用房室内净高(m)3.13.43.44.5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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