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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营业部分
3.1 普通营业厅内通道最小净宽度应符合表3.2.3的规定。 普通营业厅内通道最小净宽度 表3.2.3 通道位置 1、通道在柜台与墙面或陈列窗之间 2、通道在两个平行柜台之间,如: A、每个柜台长度小于7.50m B、一个柜台长度小于7.50m,另一个柜台长度7.50~15m C、每个柜台长度为7.50~15m D、每个柜台长度大于15m E、通道一端设有楼梯时 3、柜台边与开敞楼梯最近踏步间距离 最小净宽度(m) 2.20 2.20 3.00 3.70 4.00 上下两个梯段宽度之和再加1m 4m,并不小于楼梯间净宽度 3.2营业厅的净高应按其平面形状和通风方式确定,并应符合表3.2.4的规定。
营业厅的净高表3.2.4 通风方式 自然通风 单面开窗 最大进深与净高比 2:1 最小净高(m) 3.2 前面敞开 2.5:1 3.2 前后开窗 4:1 3.5 机械通风与自然通风相结合 5:1 3.5 系统通风 空调 不限 3.0 注:设有全年不断空调,人工采光的小型厅或局部空间的净高可酌减,但不应小于2.40m。
3.3自选营业厅内通道最小净宽度应符合表3.2.8的规定,并应按该厅设计容纳人数复核兼作疏散用的通道宽度。 自选营业厅内通道最小净宽度 表3.2.8 通道位置 1、通道在两个平行货架之间,如: A、靠墙货架长度不限,离墙货架长度小于15m B、每个货架长度小于15m C、每个货架长度为15~24m 2、与各货架相垂直的通道,如: A、通道长度小于15m B、通道长度不小于15m 3、货架与出入闸位间的通道 最小净宽度(m) 1.60(1.80) 2.20(2.40) 2.80(3.00) 2.40(3.00) 3.00(3.60) 3.80(4.20) 5 仓储部分
5.1仓储部分应根据商店规模大小、经营需要而设置供商品短期周转的储存库房(总库房、分部库房、散仓)和与商品出入库、销售有关的整理、加工和管理等用房。
5.2分部库房、散仓应靠近营业厅内有关售区,便于商品的搬运,少干扰顾客。
5.3库内存放商品应紧凑、有规律,货架或堆垛间通道净宽度应符合表3.3.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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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内通道净宽度 表3.3.4 通道位置 1、货架或堆垛端关与墙面内的通风通道 净宽度(m) >0.30 2、平行的两组货架或堆垛间手携商品通道,按货架或堆0.70~1.25 垛宽度选择 3、与各货架或堆垛间通道相连的垂直通道,可通行轻便1.50~1.80 手摊车 4、电瓶车通道(单车道) >2.50 注:①单个货架宽度为0.30~0.90m,一般为两架并靠成组;堆垛宽度为0.60~1.80m。 ②库内电瓶车行速不应超过75m/min,其通道宜取直,或设回车场地不宜小于6m×6m。 5.4库房的净高应由有效储存空间及减少至营业厅垂直运距等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设有货架的库房净高不应小于2.10m; 二、设有夹层的库房净高不应小于4.60m; 三、无固定堆放形式的库房净高不应小于3m。
6 辅助部分
辅助部分应根据商店规模大小、经营需要而设置。包括外向橱窗、办公业务和职工福利用房,以及各种建筑设备用房和车库等。
7 防火与疏散
7.1商店营业厅的每一防火分区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两个;营业厅内任何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直线距离不宜超过20m。
7.2商店营业厅的出入门、安全门净宽度不应小于1.40m,并不应设置门槛。
7.3 大中型商业建筑中有屋盖的通廊或中庭(共享空间)及其两边建筑,各成防火分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两边建筑高度小于24m则通廊或中庭的最狭处宽度不应小于6m,当建筑高度大于24m则该处宽度不应小于13m;
7.4型百货商店、商场建筑物的营业层在五层以上时,宜设置直通屋顶平台的疏散楼梯间不少于2座,屋顶平台上无障碍物的避难面积不宜小于最大营业层建筑面积的50%。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 99—86)
0. 总平面布局
0.1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行政管理用房、服务用房、运动场地、自然科学园地及生活区应分区明确、布局
合理、联系方便、互不干扰。
0.2风雨操场应离开教学区、靠近室外运动场地布置。
0.3音乐教室、琴房、舞蹈教室应设在不干扰其它教学用房的位置。
0.4两排教室的长边相对时,其间距不应小于25m。教室的长边与运动场地的间距不应小于25m。
1.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1.1.1中小学、中师、幼师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组成,应根据学校的类型规模、教学活动要求和条件宜分别设置下列一部分或全部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普通教室、实验室、自然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史地教室、语言教室、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音乐教室、琴房、舞蹈教室、合班教室、体育器材室、教师办公室、图书阅览 22
室、科技活动室等。
1.1.2教学用房的平面,宜布置成外廊或单内廊的形式。 1.2.1普通教室
教室内课桌椅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课桌椅的排距:小学不宜小于850mm,中学不宜小于900mm;纵向走道宽度均不应小于550mm。课桌端部与墙面(或突出墙面的内壁柱及设备管道)的净距离均不应小于120mm。 二、前排边座的学生与黑板远端形成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
三、教室第一排课桌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2000mm;教室最后一排课桌后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小学不宜大于8000mm,中学不宜大于8500mm。教室后部应设置不小于600mm的横向走道。 (由此计算得出小学教室平面轴网尺寸:6.00*9.00.;中学:6.00*9.60) 1.2.2 黑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黑板尺寸:高度不应小于1000mm,宽度:小学不宜小于3600mm,中学不宜小于4000mm。 二、黑板下沿与讲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宜为800--900mm;中学宜为1000--1100mm。
1.2.3讲台两端与黑板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m,宽度不应小于650mm,高度宜为200mm。 1.3实验室
1.3.1物理、化学实验室可分边讲边试实验室、分组实验室及演示室三种类型。生物实验室可分显微镜实验室、演示室及生物解剖实验室三种类型。根据教学需要及学校的不同条件,这些类型的实验室可全设或兼用。 1.3.2 实验桌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双人单侧化学、物理、生物实验桌,每个学生所占的长度不宜小于600mm;实验桌宽度不宜小于600mm。 二、四人双侧物理实验桌,每个学生所占的长度不宜小于750mm;实验桌宽度不宜小于900mm。 三、岛式化学、生物实验桌每个学生所占的长度不宜小于600mm;实验桌宽度不宜小于1250mm。 四、教师演示桌长不宜小于2400mm,宽不宜小于600mm。 1.3.3 实验室的室内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第一排实验桌的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500mm,边座的学生与黑板远端形成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最后一排实验桌的后沿距后墙不应小于1200mm;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1000mm。
二、两实验桌间的净距离:双人单侧操作时,不应小于600mm;四人双侧操作时,不应小于1300mm;超过四人双侧操作时,不应小于1500mm。
三、中间纵向走道的净距离:双人单侧操作时,不应小于600mm。四人双侧操作时,不应小于900mm。 四、实验桌端部与墙面(或突出墙面的内壁柱及设备管道)的净距离,均不应小于550mm。 1.3.4化学实验室: 化学实验室宜设仪器室、准备室、实验员室、药品贮藏室等附属用房。
实验室宜设在一层;其窗不宜为西向或西南向布置。 化学实验室附属用房除药品贮藏室可与准备室合并设置外,其它房间均宜分开设置。
1.3.5物理实验室: 物理实验室宜设仪器室、准备室、实验员室等附属用房。 做光学实验用的实验室宜设遮光通风窗及暗室。
物理实验室附属用房宜分开设置。
1.3.6生物实验室:生物实验室宜设准备室、标本室、仪器室、模型室、实验员室等附属用房。 实验室的窗宜为南向或东南向布置。 生物实验室附属用房,除实验员室可与仪器室或模型室合并外,其它房间均宜分开设置。 生物标本室宜为北向布置,并应采取防潮、降湿、隔热、防鼠等措施。
1.4自然、史地、美术、书法教室
1.4.1.1小学自然教室宜设附属用房教具仪器室(兼放映室)。 1.4.1.2然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室第一排课桌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500mm,最后一排课桌后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9500mm。 二、教室中间纵向走道宽度和课桌端部与墙面(或突出墙面的内壁柱及设备管道)的净距离,不应小于5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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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3教具仪器室应设门与教室相通。
1.4.2史地教室宜设陈列室、贮藏室等附属用房,也可在教室内设置供存放仪器、挂图、展品、岩石标本等的位置。地理教室和历史教室宜合并设置为史地教室。 1.4.3美术教室
1.4.3.1中小学美术教室宜设教具贮存室。中师、幼师美术教室宜由教室及教具贮存室、工作室、陈列室等附属用房组成。
1.4.3.2美术教室宜设北向采光,或设顶部采光。 1.4.3.3教具贮存室宜与美术教室相通。
1.4.4书法教室: 书法桌应全部采取单桌排列,其排距:中师、幼师不宜小于1200mm;中小学不宜小于950mm。教室内的纵向走道宽度不应小于550mm。
1.5音乐教室宜设附属用房乐器室。教室内地面宜设2-3排阶梯,亦可做成阶梯教室。 1.6舞蹈教室宜设器材贮藏室、更衣室、浴室、厕所等附属用房。
教室内在与采光窗相垂直的一面横墙上,应设一面高度不小于2100mm(包括镜座)的通长照身镜。其余三面内墙应设置高度不低于900mm可升降的把杆,把杆距墙不宜小于400mm。 1.7.1语言教室宜设控制室、换鞋处等附属用房。 1.7.2语言学习桌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教室内设置控制台时,第一排语言学习桌前沿距前墙不应小于2500mm。 二、纵向走道宽度不宜小于600mm;教室后部横向走道的宽度不宜小于600mm。
三、语言学习桌端部与墙面(或突出墙面的内壁柱及设备管道)的净距离,不应小于120mm。 四、前后排语言学习桌净距离不应小于600mm。
1.8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宜设教师办公室、资料贮存室等附属用房。教室的平面宜布置为独立的教学单元。 1.9合班教室
1.9.1合班教室的规模宜能容纳一个年级的学生,并可兼作视听教室。 1.9.2合班教室宜设放映室兼电教器材的贮存、修理等附属用房。
1.9.3合班教室的地面,容纳两个班的可做平地面;超过两个班的应做坡地面或阶梯形地面。 1.9.4合班教室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室第一排课桌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2500mm;教室最后一排课桌后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8000mm。
二、前排边座的学生与黑板远端形成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
三、座位排距:小学不应小于800mm,中学、中师、幼师不应小于850mm。
四、走道宽度:纵、横向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900mm;当同时设有中间和靠墙纵向走道时,其靠墙纵向走道宽度不应小于550mm。
五、座位宽度不应小于450~500mm。
六、教室的课桌椅宜采用固定式。课椅宜采用翻板椅。
1.10.1风雨操场宜设室内活动场、体育器材室、教师办公室及男、女更衣室等附属用房。
室内活动场类型类型面积(㎡)净高(m)小学中学、中师、幼师小型360不低于6.0容1~2班——中型(甲)650不低于7.0——容1~2班中型(乙)760不低于8.0——容2~3班大型1000不低于8.0——容3~4班
1.10.2室内活动场窗台高度不宜低于2100mm。
1.10.3体育器材室宜靠近运动场,并宜与体育教师办公室和体育教师更衣室相邻布置。 体育器材室应设借物窗口和易于搬运运动器械的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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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图书阅览室
1.11.1图书阅览室宜设教师阅览室、学生阅览室、书库及管理员办公室(兼借书处)。 1.11.2览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阅览室应设于环境安静并与教学用房联系方便的位置。 二、教师阅览室与学生阅览室应分开设置。
1.12教师办公室的平面布置,宜有利于备课及教学活动。 2.1 行政办公用房
2.1.1行政用房宜设党政办公室、会议室、保健室、广播室、社团办公室和总务仓库等。
2.1.2保健室的窗宜为南向或东南向布置。小学保健室可设一间;中学、中师和幼师保健室宜分设为两间,根据条件可设观察室。 2.2生活服务用房
2.2.1生活服务用房宜设厕所、淋浴室、饮水处、教职工单身宿舍、学生宿舍、食堂、锅炉房、自行车棚。 2.2.2学生宿舍宜由居室、管理室、盥洗室、厕所、贮藏室及清洁用具室组成。
学生宿舍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建。男、女生宿舍应分区或分单元布置,并不得分层设置,其出入口应分开设置。 学生宿舍的居室,应设贮藏空间,每室居住人数不宜多于7--8人。
2.2.3 食堂:餐厅和厨房的人流,气味和运输路线,均不得干扰教学用房的正常使用。 3. 小学教学楼不应超过四层;中学、中师、幼师教学楼不应超过五层。
主要房间净高
注:合办教室的室内净高根据跨度计算,但不应低于3.6m。设双层床的宿舍室内净高不应低于3.00m. 4.1、教学用房窗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室、实验室的窗台高度不宜低于800mm,并不宜高于1000mm。
二、教室、实验室靠外廊、单内廊一侧应设窗。但距地面2000mm范围内,窗开启后不应影响教室使用、走廊宽度和通行安全。
三、教室、实验室的窗间墙宽度不应大于1200mm。
四、风沙较大地区的语言教室、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实验室、仪器室、标本室、药品室等,宜设防风沙窗。 五、炎热地区的教室、实验室、风雨操场的窗下部宜设置可开启的百叶窗。 4.2、教学楼宜设置门厅。
4.3、教学楼走道的净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学用房:内廊不应小于2100mm;外廊不应小于1800mm。 二、行政及教师办公用房不应小于1500mm。
4.4、教学楼走道高差变化处必须设置台阶时,应设于明显及有天然采光处,踏步不应少于三级,并不得采用扇形踏步。
4.5、外廊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低于1100mm。
4.6、教学楼楼梯梯段的净宽度大于3000mm时宜设中间扶手。楼梯井的宽度,不应大于200mm。当超过200mm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7、教室安全出口的门洞宽度不应小于1000mm。合班教室的门洞宽度不应小于1500mm。
房间名称小学教室中学、中师、幼师教室实验室舞蹈教室教学辅助用房办公及服务用房室内净高(m)3.13.43.44.5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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