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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体操联合会(FIG)
Appendix I – Guide to Judging Artistic
FONDéE EN 1881
2013–2016 健美操评分规则
附录Ⅰ 艺术裁判指南
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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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Ⅰ 艺术裁判指南
介绍 增强艺术表现力:
多样性动作的选择与完成,动作创编,音乐,音乐的诠释及其音乐性,配合,表现力和其他元素都有助于增强其它体操类项目的艺术表现力。 艺术分是使用规定的评分标准对规则中有关艺术部分的全部细节给予评判。艺术分的评价内容不仅包括运动员在“做什么”,还包括“怎么做”、“在哪做”。
附录1-艺术裁判指南从各个方面介绍如何评判艺术分。
一般信息 一套在音乐伴奏下完成的竞技健美操动作包括:
操化动作 难度动作
过渡动作与连接动作 托举(混双/三人/集体) 配合(混双/三人/集体)
根据竞技健美操评分规则的定义,成套动作的基础在于伴随音乐展示操化动作和难度动作。在此基础上通过连接、结合以及“修饰”的方式增强成套动作的艺术性,结合音乐与表现力的同时,确保所创编的成套内容独一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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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裁判从以下几方面对成套动作创编作出评价:
成套创编(复杂性和 原创性):
1. 音乐和乐感 2. 操化内容 3. 主体内容
4. 场地的均衡使用、队形的数量变化 表现:
5. 艺术性
所有成套创编内容必须完美结合,在竞技健美操特点的基础上,将健美操这一体育运动转化为一种富有创造性和独特性的艺术体现。混双、三人和五人成套中要求有两次托举,包括开头和结尾。
成套中渲染暴力、种族歧视、宗教信仰以及性爱等内容,违背了奥林匹克精神和国际体联道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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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动作创编:
动作创编可以定义为:通过运动时间、空间以及队友间的配合,进行的身体动作创编。为了创造竞技健美操的连续流动性、形成紧密结合的整体、展现独一无二的能力、塑造运动员的个性、风格或个人表演风格,动作创编同样在竞技健美操难度动作和艺术内容之间起到了均衡作用。
成套内容:
成套内容可以被定义为“动作词汇”,包括难度动作和成套结构。虽然由运动员进行成套动作展示,但该部分内容大多数是教练或编排者创编完成的。
操化动作
健美操手臂与步伐的动作组合,在音乐的伴奏下创造性地表现出动感、节奏、连续的不同高低强度的操化动作。同时,成套动作必须保持高强度的运动水平。
操化单元
操化单元是指一个完整8拍的操化动作。
难度动作
各难度动作在评分规则的难度动作表中均被列出,比赛中由难度裁判评定该动作的编码和分值;同时由完成裁判评价该动作的技术技巧,由艺术裁判进行空间使用的均衡性、成套分布的合理性、动作连接的流畅性以及音乐结构的一致性方面的评定。
过渡动作
从一个造型、状态、风格、位置转换到另一个形式的动作,用以连接成套中两个不同主题或段落,动作空间必须改变。
连接动作
联系两个不同内容的动作,该动作本身不允许空间变化。
配合
做地面动作时运动员之间的相互关系。
团队协作 (混双/三人/集体五人)
团队协作是展示过程中,队员之间的“配合”或可触的(可视或可触碰的)关系,在维持这种关系的情况下,队员独立或合作完成动作的能力。运动员必须突出团队协作,感染观众及评委,展现出一场单项运动员所无法呈现的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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