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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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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10 13:16:21

国际贸易案例

一、我国某出口公司与英国某公司签订了出口农产品合同,共计6500长吨,价值15.275万英镑。装运期为当年12月至次年1月。但由于原定的装货船舶出故障,只能改装另一艘外轮,至使货物到2月15日才装船完毕。在我公司的请求下,外轮代理公司将提单的日期改为1月15日,货物到达伦敦后,买方对装货日期提出异议,要求我公司提供1月份装船证明。我公司坚持提单是正常的,无需提供证明。结果买方聘请律师上货船查阅船长的航行日志,证明提单日期是伪造的,立即凭律师拍摄的证据,向当地法院控告并由法院发出通知扣留该船,经过4个月的协商,最后,我方赔款3万英镑;买方才肯撤回上诉而结案。 问:此案中我方的教训是什么?碰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找你们才是比较恰当的?

根据公约规定,以下两种情况,逾期接受有效:

一是发盘人认为逾期接受有效,并且立即告诉对方逾期接受有效,若没有通知受盘人,只是沉默,则逾期接受无效。

二是表示接受的信件在正常情况下是可以在有效时限内到达发盘人的,因传送原因造成的逾期,如果发盘人未作表示,则此逾期接受有效,但若发盘人毫不迟延地告诉受盘人此逾期接受无效,则逾期接受无效。

根据这条规定,不管什么原因造成的逾期接受,发盘人都有权决定它有效哈市无效,只要采取相应的行动即可。A公司4月10日收到逾期接受后,如及时复函表示发盘已失效,则该接受就无效,合同不成立。

此案的教训是,在收到逾期接受时,首先要判断造成逾期的原因。如难以判断,则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做法,置之不理会引起纠纷,陷入被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A、B公司一笔进出口业务中信用证上规定:卖方须提交“商品净重检验证书”。进口商在收到货物后,发现卖方仅提供重量单。买方立即委托开证行向议付行提出拒付,但议付行的货款已经押出。事后,议付行向开证行催付货款,并解释卖方所附的重量单即为净重检验证书。

问:上述案例中重量单与净重检验证书是否一样?开证行能否拒付货款给议付行?

(1)重量单与净重检验证书是不一样的。商品净重检验证书是由商检机构签发的关于货物净重的公证文件,而重量单是发货人所出具的货物重量说明文件,二者在性质上是不同的。 (2)信用证中要求卖方提供商品净重检验证书而议付行误以为重量单就是净重检验证书,则议付行必须承担此过失的责任。按《UCP600》的规定,开证行有权对议付行拒付,而议付行可以向出口商追索押汇款项。

三、有一载货船舶在航行途中发生共同海损,货物共损失50万美元,其中A、B、C、D分别损失10万美元、20万美元,10万美元,10万美元,船体损失25万美元,救助费5万美元,货主A、B、C、D的获救货物货物价值分别为120万美元、140万美元、120万美元、100万美元。船舶价值520万美元。问船、货双方各应分摊多少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 50+25+5=80万

A:120/1000*80=9.6万 B:140/1000*80=11.2万

C:120/1000*80=9.6万 货:9.6+11.2+9.6+8=38.4万 D:100/1000*80=8万 船:520/1000*80=41.6万

四、一载有水泥和儿童玩具的船舶在航行途中不慎搁浅,情况非常紧急,为脱险,船长下令抛货(水泥)300公吨,并反复开倒车,强行起浮,终于脱险。但船上轮机受损且船底被划破,致使海水渗进货舱,造成船货部分受损。该船驶进附近的港口修理并暂卸大部分货物,共花一周时间,增加了各项费用支出,包括船员工资。船修复后装上原货重新起航,不久,A舱突然起火,火势有蔓延的趋势,船长下令灌水灭火。灭火后,发现部分儿童玩具和水泥被水浸湿,造成损失。试分析上述各项损失各属于何种损失?为什么?

本案例中,A舱突然起火导致损失属于单独海损外,其他各项损失和费用均属于共同海损。案例中船长抛货、维修以及额外支付的工资费用,包括后来的灌水灭火造成的货物的损失都是为了解除船、货的共同风险而人为、有意识采取行动造成的损失和费用支出,因此属于共同海损。

五、某货物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火虽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用拖轮将货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事后调查,这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有:①被火烧毁货物价值5000美元②因灌水救火被水浸坏货物损失6000美元③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毁④拖船费用⑤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员工资。从上述各项损失性质来看 ,各属于什么海损?应由谁负责?

被火烧毁的货物损失5000美元,属单独海损,应由货主自行负责。 被水浸的货物损失6000美元属共同海损,应由全体受益人分摊。 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毁属单独海损,由船方负责。

拖船费用和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员工资属共同海损,应由全体受益人分摊。

六、一艘从天津驶往鹿特丹的某载货船舶在航行途中突然触礁,致使部分货物遭到损失,船体个别部位的船板产生裂缝,急需补漏。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船长决定修船,为此,将部分货物卸到岸上并存仓,卸货过程中部分货物受损。事后统计此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有: (1)部分货物因船触礁而损失

(2)卸货费用、存仓费用以及货物损失

从上述各项损失的性质来看,属于什么海损?

(1)是因运输工具遭遇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属单独海损

(2)是因维护船、货共同安全、进行修船而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属共同海损

七、某外贸公司按CIF术语出口一批化肥,装运前已向保险公司按发票总值110%投保水渍险,6月初货物装妥顺利开航。载货船舶于6月13日在海上遭遇到暴风雨,致使一部分货物受到水渍,损失价值2100美元。数日后,又发现部分化肥袋包装破裂,估计损失达1500美元。试问: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的损失是否赔偿?为什么?

(1)保险公司应赔偿2100美元的损失,而1500美元的损失应由买方自己承担。

(2)因为,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运货物保险条款》水渍险的责任范围的规定,该案例中的200美元是运输工具遭到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保险公司对此应负责赔偿。化肥袋包装破裂险属一般附加险的责任范围,它不在所投保的水渍险的责任范围,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又因为按CIF条件成交,卖方只需按合同规定投保险别,运输途中的风险则由买

方承担,故案例中的1500美元则由买方自负。

八、我某出口公司按CIF条款成交货物一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水渍险,货物在转船过程中遇到大雨,货到目的地后,收货人发现货物有明显的雨水浸渍,损失达70%,因而向我方提出索赔。 问:我方能接受吗?

我方和保险公司都不用承担损失。 货物被雨水浸湿属于淡水雨淋险范围,而这批货物投保的只是水渍险,因此保险公司是不理赔的。

九、一批货物由上海出口至某国某港口CIF总金额为30000美元,投保一切险(保险费率为0.6%)及战争险(保险费率为0.03%),保险金额按CIF总金额,客户要求加保一成。

应付的保险费=30000*(1+10%)*(0.6%+0.03%)=207.90美元

十、某货主在货物装船前,按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了货物投保手续,投保一切险加战争险。该批货物以CIF成交的总价只爱为20.75万美元,一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费率合计为0.6%。 问:(1)该货主应交纳的保险费是多少?(2)若发生了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的损失,导致货物全部灭失,保险公司的最高赔偿金额是多少?

(1)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保险费=CIF价*(1+投保加成率)*保险费率=20.75*110%*0.6%=1369.5美元 (2)最高赔偿金额=保险金额=20.75*110%=22.825万美元

十一、上海某造纸厂以CIF条件向非洲出口一批纸张,因上海与非洲的湿度不同,货到目的地后因水分过分蒸发而使纸张无法使用,买方能否向卖方索赔?为什么?

买方不能向卖方索赔。因为,虽然CIF表明由卖方承担保险费,但是风险划分依然以装运港船上为界。因此风险由买方承担,再者,卖方承担保险费一般指投保最低险别,除非买方要求加保附加险(受潮受热险)。

十二、我国某出口公司以CIF条件向英国出口货物一批,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装船,但货船离岗后不久便触礁沉没。次日,当卖方凭提单、保单以及发票等有关单据通过银行向买方要求付款时,买方以无法收到合同中规定的货物为由,拒绝接受单据和付款。我方该如何处理。

本案买卖双方订立的是CIF合同。CIF合同的含义是卖方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前的一切责任、费用和风险。

CIF合同为象征性交货,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只要单据齐全,买方就应付款。因此,货船在途中沉没造成的货物损失应由买方负担,买方应接受所有单据并且按合同规定支付全部货款。

在接受单据后,买方可以凭单据向保险单载明的承保人(保险公司)索赔,通常可以获得相当于货物价值(CIF价)1.1倍的赔偿。

十三、宁波某出口公司对外报价300美元FOB宁波,客户要求改为CIF纽约价,现已知运费每箱40美元,保险费率为0.6%,在出口销售净收入不变的前提下,该出口公司的报价应为多少。

CIF价=FOB价+运费+保险费=(FOB价+运费)/[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300+40)/[1-110%*0.6%] =342.26美元

十四、某公司对外报价FOB价每公吨500美元,客户要求改为CIF纽约含佣金3%,保险费率合计为0.8%,已知国外运费为每公吨60美元。请计算我方新的报价应为多少。

(500+60)/(1-110%*0.8%-3%)=582.6美元

十五、绍兴一出口公司对外报价为每公吨2000美元CFR纽约港,现美国客户要求改为CIF价,加成10%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查得一切险费率为1%,战争险费率为2%。请计算CIF报价。

CIF=CFR/[1-(1+加成率)*保费率]=2000/(1-1.1*3%)=2068.25美元

十六、某出口公司对客户发盘,报价为每公吨500美元CIF大阪,按发票金额110%投保,对方要求以FOB价格成交,已知从中国口岸至大阪运费为每公吨80美元,保险费率为0.5%,请计算在保持出口销售净收入不变的情况下,我方的报价应为多少美元。(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FOB=CIF-I-F=CIF*(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F=500*(1-110%*0.5%)-80=417.25美元

十七、绍兴X公司出口一批商品,总计500件,单价为10美元CIF多伦多,运费总计为200美元,保险费总计为100美元。每件进价为人民币50元,国内增值税率为17%,费用定额率为10%,出口退税率为13%。银行美元买入价为6.16人民币/美元。该笔交易的出口盈亏率为多少。

出口盈亏率=(出口人民币净收入-出口总成本)/出口总成本*100% 出口人民币净收入=FOB出口外汇净收入*银行外汇买入价

=(CIF-I-F)*银行外汇买入价=(10*500-200-100)*6.16=28952元 出口总成本=出口商品进价+定额费用-出口退税收入

=50*500+50*500*10%-50*500/(1+17%)*13%=24722.22 所以,出口盈亏率=(28952-24722.22)/24722.22*10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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