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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继续教育学院 2015年11课程考试
4.减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主要有:扣除法、 免税法与抵免法。 5.不征收任何 的国家和地区通常被称为“纯避税地”。
6.母公司所在的居住国是否对母公司的海外利润实行 是跨国公司能否利用转让定价进行国际避税的关键。
7.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利润法以及其他合理方法不仅是税务机关审核和调整转让定价的方法,也是 时应当采用的定价方法。
8.跨国公司国际避税的方式之一,是适时地改变国外附属机构的组织形式,当国外分公司开始盈利时,即将其重组为 。
9.个人所得税制按照课征方法不同可以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以及 。 10.我国判定经营所得来源地采用的是 标准。 11.税收饶让是 国给予投资者的一种税收优惠。
12.纳税人利用现行税法中的漏洞或不明确之处,规避、减少或延迟纳税义务的行为称为 。
13.对付避税地的法规是指,取消 的规定以阻止跨国纳税人利用其在避税地拥有的基地公司进行避税的立法。
14.根据我国现行的资本弱化的法规,工业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不超过 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15. 从目前大多数国家的规定来看,当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不一致时, 处于优先执行的地位。
四.名词解释 1.国际税收 2.常设机构 3.国际避税 4.对付避税地法规 5.税收管辖权 6.国际重复征税 7.转让定价 8.资本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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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简答题
1.所得课税对国际直接投资的影响怎样? 2.税收管辖权有哪些主要类型? 3.简述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原因。
4.简述跨国公司利用国际避税地避税的主要形式。 5.简述所得税国际竞争的弊端。
6.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如何判定企业的居民身份? 7.居住国减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有哪些? 8.跨国法人进行国际避税的手段主要有哪些?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C;2.C;3.D;4.D;5.D;6.D;7.C;8.B;9.D;10.C; 11.D;12.C;13.B;14.D;15.D;16.A;17.D;18.B;19.C;20.D; 二.多项选择题
1.ABD 2.ABCD 3.AB 4.ABD 5.ABC 6.ABD 7.ABCD 8.ABC
三.填空题
1.地域管辖权; 2.住所标准; 3.税收管辖权; 4.减免法(或低税法); 5.所得税和财产税; 6.推迟课税(或延迟课税); 7.企业从事跨国关联交易; 8.子公司; 9.混合所得税制; 10.常设机构; 11.居住;
12.避税; 13.延迟课税; 14.2:1; 15.国际税收协定; 四.名词解释 1.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的概念目前有两种含义:一是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二是从某一国家的角度看,国际税收是一国对纳税人的跨境所得和交易活动课税的法律、法规的总称。(答对其一,即可得分) 2.常设机构
常设机构是指一个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固定营业场所。它的范围通常包括分支机构、管理机构、办事处、工厂、车间、作业场所、建筑工地等。 3.国际避税
国际避税一般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国与国之间的税制差异以及各国涉外税收法规和国际税法中的漏洞,在从事跨越国境的活动中,通过种种合法手段,规避或减小有关国家纳税义务的行为。
4.对付避税地法规
取消推迟课税的规定以阻止跨国纳税人利用其在避税地拥有的基地公司进行避税的立法,称为对付避税地的法规或受控外国公司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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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税收管辖权
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的主权,它表现在一国政府有权决定对哪些人征税、征哪些税以及征多少税等方面,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6.国际重复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在同一时期内,对同一或不同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或税源)征收相同或类似的税收。 7.转让定价
转让定价是指公司集团内部机构之间或关联企业之间的内部交易作价。 8.资本弱化
资本弱化是指在公司的资本结构中债务融资的比重大大超过了股权融资比重。
五.简答题
1.所得课税对国际直接投资的影响怎样?
答:(1)首先来看东道国的所得课税对跨国直接投资的影响。一国的投资者到海外投资办企业首先面临着东道国的公司所得税,企业缴纳了公司所得税以后将税后利润作为股息、红利支付给国外的投资者时,东道国还要对这部分分配利润课征股息预提税。如果东道国的公司所得税和股息预提税的税率较高,两税的整体税负水平超过了投资者居住国的税负水平,则投资者在东道国投资的税后净收益率就会低于其在居住国的投资。因此外国直接投资的流入会受到东道国所得课税制度的阻碍。
(2)其次再看居住国的所得课税对国际直接投资的影响。假设居住国的纳税人首先已在东道国缴纳了公司所得税和预提所得税。居住国依据居民管辖权有权对本国纳税人的国外所得课税,但如果在征税时不考虑本国纳税人已在东道国缴纳的税款,就很可能造成所得的国际重复征税。所以,为了不阻碍本国纳税人的跨国直接投资,居住国在对其国外来源的所得征税时应当采取一定的措施以避免双重征税问题的发生。
(注:以上要点能够给出,但与答案文字表达不同,可以给分。下同。) 2.税收管辖权有哪些主要类型?
答:我们可以把所得税的管辖权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地域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2)居民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本国税法中规定的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3)公民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拥有本国国籍的公民所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3.简述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原因。
答:所得国际重复征税是由不同国家的税收管辖权同时叠加在同一笔所得之上引起的。这种国与国之间税收管辖权的交叉重叠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即相同的税收管辖权相互重叠和不同的税收管辖权相互重叠。
(1)两国同种税收管辖权交叉重叠。国与国之间同种税收管辖权的相互重叠主要是由有关国家判定所得来源地或居民身份的标准相互冲突造成的。一旦同一笔所得被两个国家同时判定为来自本国,或者同一纳税人被两个国家同时判定为本国居民,那么两个国家的地域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或者居民管辖权与居民管辖权就会发生交叉重叠。
(2)两国不同种税收管辖权交叉重叠。国与国之间不同种类的税收管辖权相互重叠具体有三种情况:1)居民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的重叠;2)公民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的重叠;3)公民管辖权与居民管辖权的重叠。由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因此这两种税收管辖权的交叉重叠最为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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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简述跨国公司利用国际避税地避税的主要形式。
答:跨国公司利用避税地进行避税的主要形式是在避税地建立“基地公司”。跨国公司与其基地公司有业务往来时,利用转让定价和本国延迟课税优惠,将利润从高税国转移并滞留在避税地。
基地公司可以是中介性的控股公司、金融公司、贸易公司、许可公司、内部保险公司等。 5.简述所得税国际竞争的弊端。
答:所得税国际竞争有两大弊端。第一,它会使各国的资本所得税税率下降到一个不合理的低水平,造成国家的财政实力大幅度下降,即出现所谓的“财政降格”。 第二,各国人为降低税率会引起资本的税后收益率与税前收益率脱节,会造成一部分生产资本流向税后收益率高但税前收益率低的国家,从而使生产资本配置到低效率的地区(资本的税前收益率越高,资本的使用效率就越高),导致世界范围的经济效益下降。
(注:以上要点能够给出,但与答案文字表达不同,可以给分。下同。) 6.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如何判定企业的居民身份?
答: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法使用了“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地标准”来判定企业的居民身份。该法第2条规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上述两个标准,只要具备一个,就可判定是我国的居民企业。
7.居住国减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有哪些?
答:从减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式来看,目前主要有单边方式和双边方式。所谓单边方式,是指一国在本国的税法中就规定了一些减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措施;而所谓双边方式,则是指两个国家签订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通过执行协定中的有关条款来减除国际重复征税。在各国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中通常采用的减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主要有扣除法、减免法、免税法和抵免法四种。
8.跨国法人进行国际避税的手段主要有哪些?
答:跨国法人进行国际避税方式比较复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利用转让定价转移利润。 (2)滥用国际税收协定。 (3)利用信托方式转移财产。 (4)组建内部保险公司。 (5)资本弱化。
(6)选择有利的公司组织形式。
(7)纳税人通过移居避免成为高税国的税收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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