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制度办法
填表说明
1.凡面向社会举办的招收0-6岁婴幼儿的学前教育机构,均需如实填写本表。
2.本表系存档材料,请用蓝、黑钢笔正楷字体填写(或者打印),字迹清楚。
3.本表一式三份,正式批准后上报备案一份,存档一份,返还办学者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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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办 报 告 (可另加附页) 举办单位(个人年 月 日 )(签章) 10
学前教育机构章程 (可另加附页) 申办学前教育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民办学前教育机构需要首届董事会全体成员签名。 学前教育机构基本情况 申办单位(个人): 11
申办学前教育机构名称: 办园性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联系电话(手机、固话) 法定代表人 负 责 人 联 系 人 占地面积 平方米 规 模 在园幼儿数 总 计 (班) 总 计 (人)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小班 小班 中班 中班 大班 大班 托班 托班 人数 总计 园长 教师 保育员 其他 教职员工学 历 总计% 概况 合格率 园长 教师 保育员 其他 专业合格率 总计% 园长 教师 保育员 其他 注册地址: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 邮政编码:
学前教育机构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姓 名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性别 职称 出生年月 贴照片处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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