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公司员工手册-奖惩管理制度
失,但未造成管理或经济严重后果的; 4.工作时间睡觉、喝酒的;
5.从事兼职的或下班时间兼职给公司造成影响的; 6.擅自在公司张贴告示或涂改公司告示内容的; 7.工作时间与客户争吵或有意刁难怠慢客户的,或因服务恶劣造成客户投诉的;
8.疏忽或故意造成公司财产不必要的浪费或损失的; 9.擅自配备公司内部钥匙的、拾遗不报纳为己有的,丢失公
10.司文件或物品不上报的;
11.利用公司网络下载、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络信息,影响公司网络运行的;
12.书面警告记录2次(含)以上的; 13.其它应给予通报批评的情形。
3.2.2.3有下列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的,公司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有权不受通知期限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1.一年内连续旷工3天(含)或年累计旷工5天以上(含)的;
2.因个人失职、故意拒绝执行指派工作任务或违反公司操作规程对管理造成严重影响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
3.煽动其他员工偷工怠懈,干扰公司正常运作或无故擅离工作岗位,影响工作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 4.发现危害公司利益重大事件(如工程陷患、火灾隐患、盗窃行为等)而不作为的;
5.提供虚假个人资料、涂改单据、文件,虚报虚领公款公物及其他对公司有任何蓄意欺骗及严重不诚实行为的; 6.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为谋取私利非法获取公司资源、从事同行兼职工作或介绍客户给公司竞争单位的; 7.利用工作之便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或向他人行贿的; 8.在公司内殴打他人、互相斗殴或挑唆他人打架、或鼓动、组织参与赌博的;
9.遗失重要公文(物品)不上报、泄露公司机密或者未经批准复印公司机密文件的;
10.故意损毁、偷窃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的; 11.对同事进行性骚扰或恐吓、威胁、交帮结派或在公司范围内从事其他流氓活动的;
12.服务态度恶劣,对客户粗暴无礼造成客户严重投诉或对客户人身造成伤害的;
13.利用公司网络或其他方式传播反动、有害、黄色信息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及侵害员工声誉信息的、危害公司网络运行安全的;
14.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入公司的; 15.受到法律刑事处罚的; 16.通报批评2次(含)以上的。 17.其它应给予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3.2.2.4 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公司明确提出需要赔偿的,责任人除按本制度相关条款接受惩戒外,还应按以下规定赔偿集团经济损失,保留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1.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责任人承担赔偿额度为经济损失的更多内容源自 物业服务合同 80--100%; 2.经济损失在500元至2000元的,责任人承担赔偿额度为经济损失的70--90%;
3.经济损失在2000元至5000元的,责任人承担赔偿额度为经济损失的60--80%;
4.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责任人承担赔偿额度为经济损失的50--70%。更多内容源自 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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