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建七局总承包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
? ?
未按照规定按时报送或者报送虚假报表及其它需要报送材料的; 未按照规定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对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按照“五定”原则落实整改的;
? ?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达不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要求的; 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本制度规定的事项。
4.8
分公司及项目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有关责任人员3000~5000元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劳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或者未按照规定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测登记或检测不合格即投入使用,以及其他违反管理程序和管理规定的;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或公司限制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起重机械设备、设施安装、拆卸、加节、升降及维修、保养的;
各类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等缺少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装置或者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组织进行专家论证、审查的。
项目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有关责任人员5000~10000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
4.9
?
项目经理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逃匿的,以及在项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不服从管理,不能积极组织现场整改的;
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的;
拒绝、阻碍、干涉事故调查或在事故调查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 ?
打击报复、嫁祸他人的。
4.10
违反《中建七局总承包公司安全管理实施手册》规定,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有关责任人员2000~3000元的罚款。
? ? ?
未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验收通过的,或对已经批准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多家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的生产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检查与协调,并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的;
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
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
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未进行有效监控,或者未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
进行爆破、吊装、起重机械设备、设施拆安等危险作业时,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阻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或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阻挠现场隐患整改,致使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纠正的;
?
? ? ? ?
?
4.11 4.12
将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转让或借与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公司对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评估不合格的分公司和项目部进行处罚,罚有关责任人员1000~2000元。
公司对在上级及地方政府部门检查中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并受到罚款、通报批评及曝光的项目部予以处罚:
? 对在局安全生产大检查中被罚款或通报批评的项目部罚款2000~4000元;
? 对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不良,被当地省、市电台、电视台等主流新闻媒体或政府部门曝光的项目部罚款5000~10000元;
? 对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不良,被当地政府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工整改的项目部罚款3000~5000元;
? 对在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的项目部罚款5000~10000元。
4.13 4.14 4.15
对总部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考核后三名或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罚款5000元。
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被项目部多次投诉的大型设备供应商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因供应商原因对生产造成影响的,根据实际情况对供应商进行相应经济处罚。 罚款上缴:被处罚责任人必须在经济处罚通知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将罚款交到公司财务部门。如罚款责任人未按时上交罚款,公司财务部将从被处罚责任人绩效中扣除,并予以通报批评。
严禁被处罚责任人用公款代替罚款上交,一经发现,按违规违纪处理,数额较大者,移送司法处理。
4.16
5 5.1 5.2 5.3 5.4 5.5
附则
本细则中部分涉及分公司的事项,分公司恢复项目管理职能后执行。 对分包单位的奖罚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其他需要进行奖励或处罚的事项,报公司安委会通过,公司安委会主任审批后实施。
本细则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重大安全隐患清单
附件
重 大 安 全 隐 患 清 单
类别 序号 安全责任 隐 患 说 明
1 项目经理资格 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未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 一 安 全 管 理 责 任 体 系 2 安全管理体系 3 4 5 6 7 带班情况 8 9 序号 应急处置 作业内容 特种作业人员 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检查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不满足要求 未持有效证件上岗 未按规定足额投入使用 未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 项目经理未按要求带班并填写记录 领导班子8小时外值班不到位记录不全 未制定项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处置方案 隐 患 说 明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二 安全技术 1 方案 定审核、审批;属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并组织专家论证;实施中不按方案严格执行的;实施前未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未组织验收直接进入下道工序的。 施工现场动用明火或施工中有火种、火源,且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但未及时做好安全防护和隔离措施。 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规定储存或使用不当。 重点消防部位未设置消防灭火器材,或高层建筑无消防水源。消防水源未按要求随层跟进的。 施工现场消防应急撤离通道不通畅,或光线不足的作业场所未设置有效应急照明和应急指示灯。 民工宿舍内使用液化气、煤气灶或动用明火取暖。 1 三 消 防 管 理 4 3 消防 2 5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