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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
20)、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档板、吊钩等);
21)、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22)、机器运转时加油、检查、修理、调整等;
23)、未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24)、不安全装束。
二十、伤亡事故等级分类(见教材第138页)
轻伤 重伤 一般 重大 特大 特别重大
7个工作日 105工作日 死1~2人 3~9人 10~29人 30人以上 二十一、事故分类(按工伤统计,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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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 ?、物体打击; ?、车辆伤害; ?、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⑴、冒顶片帮;⑵、透水;⑶、放炮;⑷、瓦斯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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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爆炸; ⑹、锅炉爆炸; ⑺、容器爆炸; ⑻、其它爆炸; ⑼、中毒与窒息; ⑽、其它伤害等。 二十二 工伤的知识;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
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
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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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患职业病的;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
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上下斑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
伤害的;
7.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同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
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死亡的; 2. 在抢险救灾等到维护国家利益、
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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