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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农林局关于印发《无锡市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专
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锡农林发[2007]204号 【发布部门】无锡市农林局 【发布日期】2007.09.06 【实施日期】2007.09.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无锡市农林局关于印发《无锡市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锡农林发[2007] 204号)
各市(县)、区农林(农经、经贸)局,局有关处(室)站、中心:
为保证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市政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省农林厅“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农产品生产环节安全状况,我局制定了《无锡市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将方案下发给你们,请各地根据省厅和市局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计划,落实责任,扎实推进,确保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附件:《无锡市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1 / 2
无锡市农林局
二〇〇七年九月六日
附件:
强化源头监管,进一步提高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锡市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解决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农产品的放心消费。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文件精神,按照省农林厅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结合当前我市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状况,自现在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工作专项整治行动。总体要求是: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的安全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一、指导思想
根据我市农产品生产特点,围绕总体要求,着力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强化源头监管,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通过专项整治,使农产品产地环境得到改善,农业投入品的销售使用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技术措施更加科学合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责任进一步明确;农产品生产者质量意识进一步提高,责任性进一步增强;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地产蔬菜农药残留和生猪“瘦肉精”的抽检合格率有较大的提高,人民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心进一步增强。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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