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司架构规章制度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七、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八、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九、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十、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十一、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十二、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41
第七章 合同的管理
一、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
二、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
公司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副总经理归口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三、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四、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第七篇 其他事项
本制度未规定事项公司法务部享有最终解释权
董事长办公室发
42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日
主题:公司管理制度
抄送: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 传达:全体员工
43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