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河南省高级技工学校评审细则
评分办法 1. 设有专业教学研究机构,记10分;未设立机构,不计分。 2. 有教科研活动计划,教科研成果显著,记10分;无计划,扣3分,成果一般扣2分。 3. 学校建立有专业带头人培养和考核制度,记5分;无制度,不计分。 4. 常设专业均配有专业带头人,记5分;每缺一个专业扣1分。 学校自评: 主要备查资料 1.成立研究机构文件 2.近三年教科研活动计划 3.年度教科研活动成果登记 4.专业带头人培养和考核制度 5.《专业带头人情况统计表》(见审批表11)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省专家评价: 省评分( ) 扣分原因: 备 注
18校企合作机制(60分)
自评分 省评分 标准:高级技工学校应建立完善的校企合作办学制度,积极探索多种模式的校企合作方式,由有关部门、行业、企业和学校组成的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在校企合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评分办法 1. 建立完善的校企合作制度,记20分;制度不完善,扣5-10分。 2. 设立校企合作委员会,作用明显,记20分;未设立,不计分;已设立,但作用不明显,扣1-5分。 3. 积极探索多种校企合作模式,效果显著,记20分;校企合作模式单一,扣1-5分。 学校自评: 主要备查资料 1.校企合作制度 2.校企合作委员会文件 3.委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及聘书 4.校企合作委员会活动记录、活动成果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省专家评价: 省评分( ) 扣分原因: 备 注
19生产实习基地建设(40分) 自评分 省评分 标准:高级技工学校应结合专业设置选择生产设备先进、技术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的企业合作,共建校内外生产实习基地。每一个高级技工专业应有3个以上合作企业。 评分办法 主要备查资料 1. 校企合作,共建校内外生产实习基地,记20分;未建生产实习基地,不计分;只建校内或校外一种基地,扣5分。 1.校企合作协议 2. 每一个高级技工专业有3个以上合作企2.《现有合作企业清单》(见审批表12) 业,记20分;每有一个专业不符合要求,扣5分。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省专家评价: 省评分( ) 扣分原因: 备 注
高级技工学校评审分数汇总表
学校名称:
评审项目 01办学方向 02办学模式 03双证书制度 04申办资格(否决项) 05领导班子 06办学规模(否决项) 07专业设置 08学校面积(否决项) 09实习实验设施设备 10辅助设施设备 11师资队伍配备 12师资队伍结构 13办学经费 14学校管理 15学校安全管理 16德育与职业指导 17教科研与专业带头人 18校企合作机制 19生产实习基地建设 总评分 评分 自评分 标准 30 60 20 50 60 160 60 100 100 60 90 20 60 30 60 40 扣分原因 省专家 评分 扣分原因 1000 备注:1.04、06、08三个否决项有一项不合格,不能通过评审; 2.在满足第1条的同时,评审达到950分以上,可以建议审批机关准其正式设立;900-949者准其筹设。 省评审专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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