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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类记录簿格式 油类记录簿 第Ⅰ部分──机器处所的作业 (所有船舶) 船名: 船舶编号或呼号: 总吨位: 期间由: 至 说 明 在本说明之后是机器处所的作业细目综合一览表。机器处所的作业情况,在适用时,应按《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73/78防污公约)附则第20条的规定,相应地记入《油类记录簿》。这些细目按作业项目分组,每项作业由一个字母代号来表示。 填写《油类记录薄》时,日期、作业代号和细目的数码,应记入相应的表格内,所要求的细节,应按年月顺序记入空栏。 每记完一项作业,应由负责的人员签署姓名和日期,每记完一页,应由船长签字。《油类记录簿》多处提及油量。货舱测量装置的精确度有限、温度变化及粘附物会影响读数的精确度。记入《油类记录簿》时,应作相应考虑。 记载细目一览表 (A)燃油舱的压载或清洗 1.压载油舱的编号。 2.从上次装油后已否清洗,如未清洗,说明上次所装油类。 3.清洗作业: .1 清洗开始和结束时的船位和时间; .2 注明已用一种或两种方法清洗过的油舱编号(水涮、蒸洗、化学品清洗;所用化学品的牌号和数量); .3 注明洗舱水驳入的油舱编号。 4. 压载: .1 压载开始和结束时的船位和时间; .2 油舱未予清洗,压载水的数量; .3 清洗开始时的船位; .4 压载开始时的船位。 (B)来自(A)项所指燃油舱的洗舱水或污压舱水的排放 5. 注明注舱编号。 6. 开始排放时的船位。 7. 终止排放时的船位。 8. 排放期间的船速。 9. 排放的方法。
.1 通过100ppm设备; .2 通过15ppm设备; .3 排入接收设备。 10.排放的数量。
(C)残油(油泥)的收集和处理 11.残油的收集
每航次结束时船上留存的残油(油泥)的数量,这种航行必须超过一周,当船舶在短航程上,残油量应每周记录一次:
.1 适用于分离出的油泥(燃油和润滑油的净化所产生的油泥)和其他残油。 -注明油舱编号
-油舱的容量(立方米)
-留存残油的总量(立方米);
.2 适用于除.1以外的舱室布置,其他残油(例如在机器处所的排水口,泄漏,耗损油等所产生的残油)。 -注明油舱编号
-油舱的容积(立方米)
-留存残油的总量(立方米); 12.残油的处理方法
陈述油舱排空时处理的残油量和保留在舱里的油量: .1 排放接收设备(注明港口)[注(2)];
.2 驳入另一(其他)油舱(注明油柜编号和油舱的总容量); .3 焚烧(注明操作的整个时间); .4 其他方法(予以说明)
(D)机器所处积存的舱底水非自动排出舷外或其他处理 13. 排放和处理的数量。
14. 排放和处理的时间(开始和结束)。 15. 排放和处理的方法:
.1 通过100ppm设备(注明开始和结束时的船位); .2 通过15ppm设备(注明开始和结束时的船位); .3 排入接收设备(注明港口)[(2)];
.4 驳入污水舱和货舱(注明油柜编号;说明转驳的数量和油舱里保留的总量)
(E)机器处所积存的舱底水自动排出舷外或其他处理 16. 系统转入自动方式操作,向舷外排放的时间和船位。
17. 系统转入自动方式操作,把舱底水驳入货舱的时间(注明油舱编号)。 18. 系统转入手动方式操作的时间。 19. 向舷外排放的方法: .1 通过100ppm设备; .2 通过15ppm设备。
(F)排油监控系统的状况 20. 系统故障的时间。 21. 系统恢复运转的时间。 22. 故障的原因。
(G)意外的或其他异常的排油 23. 发生的时间。
24. 发生时的船舶所在地点和船位。 25. 油的种类和大概的数量。
26. 排放或泄漏的情况,原因和一般说明。
(H)加装燃油和散装润滑油 27.加油:
.1 装油的地点。 .2 装油的时间。
.3 燃油的种类和数量及油舱编号(说明加入的量和油舱里的总量)。 .4 润滑油的种类和数量及油舱编号(说明加入的量和油舱里的总量。)
(I)补充的作业程序和一般说明 船名............
船舶编号或呼号.............
货油/压载的作业(油船)/机器处所的作业(所有船舶) 船长签名
油类记录簿
第二部分──货油/压载的作业
(油 船) 船名:
船舶编号或呼号: 总吨位:
使用期自: 至 船名:
船舶编号或呼号:
说 明
在本说明之后是货油/压载的作业细目综合一览表。货油/压载的作业情况,在适用时,应按《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73/78防污公约)附则Ⅰ第20条规定,相应地记入《油类记录簿》。这些细目按作业项目分组,每项作业由一个字母代号来表示。
填写《油类记录簿》时,日期、作业代号和细目的数码,应记入相应的表格内,所要求的细
节,应按年月顺序记入空栏。
每记完一项作业,应由负责的人员签署姓名和日期,每记完一页,应由船长签字。对于 从事特定贸易的油船,应按73/78防污公约附则Ⅰ第13C条的规定,《油类记录簿》中相应的记载,应由港口国主管当局签证。
《油类记录簿》多处提及油量。测量装置的精确度有限,温度变化及粘附物会影响读数的精确度。记入《油类记录簿》时,应作相应考虑。
记功细目一览表
(A)货油的装载 1. 装油的地点。
2. 货油的种类和装油舱编号。
3. 装油的总量(注明装油量和油舱的总容量)。
(B)航行中货油在船内的转驳 4. 油舱的编号: .1 从
.2 至(注明转驳油量和舱内的总量)。
5.4.1 油舱是否驳空?(如果没有驳空,注明舱内剩余的油量)
(C)货油的卸载 6. 卸载的地点。 7. 已卸油舱的编号。
8. 油舱是否卸空?(如果没有卸空,注明舱内剩余的油量)
(D)原油洗舱(仅适合采用原油洗舱的油船) (经原油洗舱的第一油舱均需填写)
9. 进行原油洗舱的港口(如在两个卸货港之间进行洗舱,则写明船位), 10. 被洗油舱的编号[注(1)]。 11. 使用洗舱机的数目。 12. 开始洗舱的时间。
13. 采取的洗舱方式[注(2)]。 14. 洗舱管路的压力。
15. 洗舱完毕或中止的时间。 16. 说明确认油舱卸干的方法。 17. 备注[注(3)]。 (E)货油舱的压载
18. 压载开始和终止时的船位。 19. 压载作业:
.1 压载油舱的编号; .2 开始和终止的时间;
.3 接纳的压载水数量(注明作业中每个舱柜的压载水的总量)
(F)清洁压载舱的压载(仅适合采用清洁压载舱的油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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