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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道之文”为核心的文学理论体系
杨清之
上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期,《文心雕龙》理论体系曾一度成为《文心雕龙》研究领域的一个热点,许多专家学者纷纷撰文,从各种不同的角度来探讨《文心雕龙》的理论体系。今天看来,其中的许多观点仍可谓真知灼见。然笔者认为,学术研究应该推陈出新,况且《文心雕龙》理论体系本身又是十分复杂的,对它的研究不能停滞,故不揣浅陋,将近年来的一些思考结撰成文,以乞教于方家。
我们认为,《文心雕龙》的理论体系与刘勰所谓的“道之文”直接相关。“道之文”是一个贯穿整部《文心雕龙》的概念,它既是刘勰文学理论的逻辑起点,也是其最终的归着点;刘勰在《文心雕龙》中以“道之文”为核心,建构了一个“体大虑周”的文学理论体系。
一、“正文救弊”之旨与“道之文”的提出
矫正“近代”以来文坛流弊是刘勰著述《文心雕龙》的直接动机。刘勰“正文救弊”的内容又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矫正创作上的流弊,二是矫正文论界的弊端。
创作上的流弊,主要体现在“近代”以来因辞人爱奇而导致“文体讹滥”的现象。《序志》篇谓:“去圣久远,文体解散,辞人爱奇,言贵浮诡,饰羽尚画,文绣鞶,离本弥甚,遂将讹滥。”刘勰认为,由于追求新奇,“近代”创作普遍存在“言贵浮诡”的不良现象,其结果导致文体“解散”甚至是“讹滥”。他在《定势》篇中对时人“效奇之法”作了更为详细的论述:“自近代辞人,率好诡巧,原其为本,讹势所变。厌黩旧式,故穿凿取新,察其讹意,似难而实无他术也,反正而已。故文反正为乏,辞反正为奇。效奇之法,必颠倒文句,上字而抑下,中辞而外出,回互不常,则新色耳。”为了“适俗”而“逐奇”,本来“正言明白,而常务反言”,这种“上字而抑下,中辞而外出”的“颠倒文句”之实例,江淹《别赋》中“孤臣危涕,孽子坠心”,《恨赋》中“意夺神骇,心折骨惊”等句子,即是。
同样,魏晋以来文论界也存在着诸多弊端。刘勰在《序志》篇中历数魏晋文论之弊,说:“详观近代之论文者多矣:至于魏文述典,陈思序书,应(王易)文论,陆机《文赋》,仲治《流别》,弘范《翰林》。各照隅隙,鲜观衢路;或臧否当时之才,或铨品前修之文,或泛举雅俗之旨,或撮题篇章之意。魏典密而不周,陈书辩而无当,应论华而疏略,陆赋巧而碎乱,《流别》精而少功,《翰林》浅而寡要。又君山、公干之徒,吉甫、士龙之辈,泛议文意,往往间出,并未能振叶以寻根,观澜而索源。”在他看来,魏晋文论诸家之弊虽各不相同,却有着一个通病,那就是“各照隅隙,鲜观衢路”、“未能振叶以寻根,观澜而索源”。所以,“振叶以寻根,观澜而索源”就成了刘勰为超越以往文论家而努力追求的目标了。
那么,文学之“根”“源”何在?刘勰认为,“文”源于“道”,因此,其撰《文心》以《原道》开篇。在《原道》篇中,刘勰首先从本体论的高度提出一个重要概念——“道之文”。他说:
文之为德也大矣,与天地并生者何哉?夫玄黄色杂,方圆体分;日月叠璧,以垂丽天之象;山川焕绮,以铺理地之形:此盖道之文也。 又说:
爰自风姓,暨乎孔氏,玄圣创典,素王述训,莫不原道心以敷章,研神理而设教。取象乎《河》《洛》,问数乎蓍龟,观天文以极变,察人文以成化;然后能经纬区宇,弥纶彝宪,发挥事业,彪炳辞义,故知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以明道,旁通而无滞,日用而不匮。《易》曰:“鼓天下之动者存乎辞。”辞之所以能鼓天下者,乃道之文也。
这两段文字所提出的“道之文”,前者指宇宙万物之形色,是“天文”;后者是历代圣哲为教化黎甿而作的礼乐文章,是“人文”;刘勰在此统称为“道之文”,为什么?因为它们都拥有一个共同的本体——“道”。其所谓“道”,由于受到时代学术思潮的影响,已经着上了玄学色彩,可以理解为“自然之道”。在刘勰看来,“形立则章成矣,声发则文生矣”、“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皆“自然之道”也。
何谓“道之文”?简言之,即“明道之文”,刘勰认为,“文”乃宇宙本体“道”之“德”。不管是“天文”,还是“人文”,其作为“道之文”而具备的基本特质有二:一是其美的属性,具有审美价值,譬如,龙凤、虎豹、林籁、泉石等皆“郁然有彩”;二是合乎自然之道,“云霞雕色”、“草木贲华”,“夫岂外饰,盖自然耳”。刘勰之所以将“人文”亦称作“道之文”,主要原因在于,人“为五行之秀,实天地之心”,“夫以无识之物,郁然有彩”,而作为“有心之器”的人,“其无文欤”?所以,“人文”的产生,亦自然之道也。
“道之文”的提出,强调了“道”与“文”之间的“体”“用”关系,是刘勰文学理论的逻辑起点。而且,刘勰论“文”而原“道”,意在为文“寻根”“索源”,其终极目的还在于有益于“后生之虑”(《序志》),也就是矫正当日文坛流弊。那么,刘勰又是如何以“道之文”去矫正文坛之弊的呢?那就是“征圣宗经”的提出。 二、“征圣宗经”与“道之文”的标准
刘勰在提出“道之文”时,就巧妙地将它与圣人、经典联系在一起,初步建构成一个由“道”—“圣”—“文”组成的文学理论体系内核。在他看来,“道”、“圣”、“文”三位一体,圣人创作的经典即是“人文”中最早的“道之文”,也是后人写作的最佳范本。因此,“原道”之后,刘勰继而提出“征圣”“宗经”的主张。然则,何以谓圣人创作的经典就是“道之文”?除了上述人为“有心之器”外,刘勰还作了更为细致的推论。
首先,从“人文”的创作过程看,圣人是依据“道”来立言的。《原道》篇谓:“玄圣创典,素王述训,莫不原道心以敷章,研神理而设教,取象乎《河》《洛》,问数乎蓍龟,观天文以极变,察人文以成化”,这里所谓的“道心”、“神理”、《河图》、《洛书》、“蓍龟”、
“天文”等,在刘勰的眼里都是指上天以不同的方式向人类垂示的“天道”,所谓“原道心”“研神理”“观天文”云云,就是指圣人根据这些启示,著文以教化黎。而“察人文”,则是研究人类社会之道。这样的创作过程,亦即《宗经》篇所谓“象天地,效鬼神,参物序,制人纪”,实际上就是依据“自然之道”而创作的过程。因为圣人是依据“自然之道”来撰述文章,其文合乎“自然之道”,故谓之“道之文”。
其次,从圣人的创作方法看,也都合乎“自然”之道。《征圣》篇有一段文字专门论述圣人“变通适会”的创作方法,文曰:“夫鉴周日月,妙极机神;文成规矩,思合符契;或简言以达旨,或博文以该情,或明理以立体,或隐义以藏用。??故知繁略殊形,隐显异术,抑引随时,变通适会,征之周孔,则文有师矣。”也就是说,圣人在创作时,能根据不同内容、不同的目的需要而采用相应的创作方法,使“文成规矩,思合符契”,充分自由地表达出其旨意。这就是圣人在创作方法上合乎“自然”之道,而这种自由灵活、合乎自然的创作方法,也是圣人之文之所以能成为“道之文”的又一个必要条件。
再次,从圣人创作的结果看,也是合乎“自然”之道的。刘勰认为,作为创作主体,圣人的智慧非普通人所能比的,他们能“则天法道”,一方面对万事万物的自然法则有深刻的认识,能“洞性灵之奥区”;另一方面在文章写作上,又深于文理,能“极文章之骨髓”。所以由他们创作的“五经”,在内容上“义既埏乎性情”,能鼓动天下;在表达上“辞亦匠于文理”。一言以蔽之,“五经”无论内容还是文理方面皆合乎“自然之道”,是“道之文”。 在刘勰的推论中,“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而明道”,“道”与“圣人”、与“经典”实际上构成了“体”与“用”、“道”与“德”的关系了。值得注意的是,刘勰认为“天道难闻”、“妙极生知,睿哲惟宰”,只有圣人才能“则天法道”,一般人是不能像圣人那样直接去则天法道的,只能通过圣人创作的经典这一中介去感悟深奥莫测的“神理”。“五经”既为“道之文”,“义既埏乎性情,辞亦匠于文理”,“故能开学养正,昭明有融”,于是便自然而然地引出其“征圣宗经”文学主张。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征圣宗经”并不是刘勰文学理论的最终目的,它只不过是一种途径,具体说来,刘勰是想通过“征圣宗经”这一途径使后世作者能写出合乎自然之道的“道之文”来,所谓“征之周孔,则文有师矣”、“若征圣立言,则文其庶矣”,即是。所以,创作出“道之文”才是刘勰文学理论的归着点,是刘勰矫正文坛流弊的具体蓝图。那么,什么样的文章才算是合乎自然之道的“道之文”,它有哪些具体特征或者说它必须具备哪些具体条件?我们认为,《宗经》篇提出的“六义”可视为刘勰对此一问题的回答。《宗经》篇曰:
文能宗经,体有六义:一则情深而不诡,二则风清而不杂,三则事信而不诞,四则义贞而不回,五则体约而不芜,六则文丽而不淫。
在这里,刘勰分别从文章的“情”、“风”、“事”、“义”、“体”、“文”等六个角度来说明学习圣人经典对于写作之益,而“情深而不诡”、“风清而不杂”、“事信而不
诞”、“义贞而不回”、“体约而不芜”、“文丽而不淫”等所谓的“六义”就是征圣宗经后所著文章能达到的高境界。既然圣人的经典是合乎自然之道的“道之文”,那么通过学习经典而具备此“六义”的文章亦应为合乎自然之道的“道之文”。那么,我们就有理由断定,“六义”既是刘勰所谓“道之文”的具体特征,也是他为后世文章所设立的具体标准了。 再者,颇值得玩味的是,刘勰在《序志》篇中自称:“《文心》之所作也,本乎道,师乎圣,体乎经”云云,这无疑是在向世人暗示:《文心雕龙》本身就是继圣之作,是具备“六义”之文,是合乎自然之道的“道之文”。那么,撇开其理论价值,我们还可以推断,刘勰撰写《文心雕龙》的另一个意义在于,欲在写作实践上通过《文心雕龙》为时人树立可以师法的文章典范。
三、“论文叙笔”与“道之文”的规范
从《明诗》到《书记》二十篇为“论文叙笔”部分,是《文心雕龙》的重要内容,它“原始以表末,释名以章义,选文以定篇,敷理以举统”,全面而深入地论述了各种文体,被刘勰视之为全书的“纲领”(《序志》篇)。我们认为,刘勰之所以如此看重“论文叙笔”,是因为它实实在在地为各类文体的写作制定规范,对后生写作具有直接的指导意义;而且,“论文叙笔”也是刘勰建构其“道之文”理论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在这一环节里,刘勰将其“道之文”的理念具体落实到各类文体的写作之中。
那么,刘勰又是如何将其“道之文”的理念落实到各类文体的写作之中的呢?我们认为,主要通过两种方式:
一是将各类文体与圣人经典联系起来,为其“寻根”“索源”,从而为各类文体的写作确定具体的师法对象。因为“去圣久远,文体解散”,后世作者对文体特征的认识越来越模糊,所以,有必要为各类文体“寻根”“索源”,使之从本源上认识各类文体。上文已述,在刘勰的理论中,“五经”为“道之文”,它不但“洞性灵之奥区”,具有广泛而深刻的内容,而且也“极文章之骨髓”,蕴涵着丰富的文理。因此,后世各类文体都可以从“五经”那里找到其源头。所以,《宗经》篇谓:
论说辞序,则《易》统其首;诏策章奏,则《书》发其源;赋颂歌赞,则《诗》立其本;铭诛箴祝,则《礼》总其端;纪传盟檄,则《春秋》为根;并穷高以树表,极远以启疆,所以百家腾跃,终入环内者也。
刘勰在此按“五经”之源,将后世文体划分为五大类。那么,在写作上,每一大类的文体必然要以其本源为法式,这样的文章才有可能成为“道之文”。所以,在具体分述各体文章之时,刘勰始终不忘“征圣宗经”。如《明诗》篇高标诗歌“持人情性”、“义归无邪”,《诠赋》篇强调“赋自《诗》出”、“风归丽则,辞剪荑稗”,《颂赞》篇则谓“《时迈》一篇,周公所制,哲人之颂,规式存焉。”《史传》篇谓“史肇轩黄,体备周孔”、“是立义选言,宜依经以树则,劝戒与夺,必附圣以居宗;然后诠评昭整,苛滥不作。”《章表》篇谓“章式炳贲,志在典谟”,《议对》篇谓议体写作之大体“必枢纽经典,采故实于前代,观通变于当今”云云,都是从各种文体自身的特点出发,突出圣人经典对后世作者的垂范意义。
二是以“名理相因”为原则规范各类文体的写作。刘勰认为,“有常之体”必须是“名理相因”,而“名理相因”又是各体文章合乎“自然之道”的必要条件。所以,“论文叙笔”的主要内容实质上是在讲如何使各体文章的写作“名理相因”。在《定势》篇中,刘勰从总体上提出“因情立体,即体成势”的原则,他说:“章表奏议,则准地乎典雅;赋颂歌诗,则羽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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