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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心所欲不逾矩
(检封车间 孔宇芳)
“从心所欲不逾矩”指的是在社会生活中处事随心所欲,而不逾越规则。孔子曰:“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是说他七十岁时才能达到此境界。这足见“从心所欲不逾矩”境界之高,实现之困难,我等凡人在社会生活中是多么需要注重自己的言行!
叔本华曾做过一个非常形象的比喻:“人就像寒冬里的刺猬,互相靠得太近,会觉得刺痛;彼此离得太远,却又会感觉寒冷;人是必须保持适当的距离过活。”人生活在社会群体中,个体的行为会影响外界,外界也会影响到个体。当个人在维护自己自由的时候,同时也应考虑他人的自由,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所以个人的自由需要规则来约束,即“从心所欲而不逾矩”,决非肆无忌惮,为所欲为。 时下,和谐这个词人们都已熟悉。构建和谐社会、和谐社区、和谐企业是当今时代对当代人提出的现实要求。和谐是美,但构建和谐社会要民主法治的支持,规则的保障,更需要每个国人自我约束、付诸实践。和谐包含了三个方面的内容,即人自身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我们通常所说的和谐,多指后两个方面,而较少关注对自身内在的约束、修正与完善。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自身的和谐是构建人与自然、人与人和谐的必要条件。人自身达不到和谐,就不知道如何与他人和谐融洽相处,不知道如何爱护、珍惜我们生活的社会。人自身达不到和谐,内心无法净化,个人终将处于混沌状态,甚至毁灭自己。圣人孔子早在2000多年前就提出“修身”的重要性,
把“修身”放在第一位。在当今物欲横流、充满诱惑的时代,这种“修身”的理念更具有现实意义。
最近厂里、车间里广泛开展的“四禁”教育就是“修身”的具体表现,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企业、和谐个人的有效保障。“四禁”虽然是对职工个人行为提出的准则、要求,但同时也是对职工个人的保护。“从心所欲不逾矩”告诉我们有为与无为之间的界限,只能在规矩、法律法令允许的范围之内才可为之。法律法令允许的事情我们一定要做好,是每个人的责任,而不允许之事千万不能触碰。每个人都追求自由,都向往着无拘无束的工作、生活状态,而在文明社会,每个人的活动却又应受到相应法律法规的约束。这种约束看似限制个人自由,然而,实际上是阻止人们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了别人也保护了个人的利益。
这次“四禁”学习对我的意义不仅仅在于牢记了什么是“四禁”,更让我明白违反法律法规、违反道义的巨大代价和严重后果,使我反思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举止。我认为这次的学习对我们年轻人的教育意义更大。在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每个年轻人遭遇到前所未有的物欲冲击,面对花花绿绿的精彩世界,有人彷徨,有人迷惑,不知所措。也有一味追求者不顾法律法纪而铤而走险,却最终断送了自己的前程。
现在,人们普遍崇尚享乐主义,追求个性解放,思想观念可以说达到了空前的开放。固然自由是人类追求的目标,但我们在“从心所欲”时一定想想,我们的言行是否“逾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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