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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从事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增值额,是指新创造的那部分价值(C+V). 法定增值额,是针对理论增值额而言的=﹥各国增值税的异同。
(二)收入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将外购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扣除。 (三)生产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扣除外购固定资产的价值。 世界上实现增值税的国家普遍选择消费性或收入型增值税,我国2009年前属于生产型增值税。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国由生产型增值税全面转型为消费型增值税。
(四)增值税的优点:(1)、增值税具有适应性强的优点,有利于生产经营结构合理化;有利于专业化协作生产的发展;适应各种生产组织结构的建立。(2)、有利于扩大国际贸易往来;(3)、有利于国家普遍、及时、稳定地取得财政收入
(五)征收范围 :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从事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1)一般规定:销售货物(包括电力、热力、气体);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解释】单位的员工为本单位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进口货物。
(2)特殊规定:特殊项目: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典当业的死当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物品的业务;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的。 特殊行为:
(六)纳税人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人。 可以如此理解,征收范围决定了纳税人的范畴。
(七)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划分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基本依据:年应税销售额的大小和会
计核算制度的健全程度。小规模纳税人: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但特殊情况下,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一般纳税人 年销售额:采用规范的购进扣税法,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
(九)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其中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17%、13%、0%』 增值税的税率有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一般规定: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 (出口0%);特殊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征收率为6%和4%。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算时也使用征收率 (从2009年1月1日起征收率调整为3%)
(十)
以旧换新和还本销售的销售额视为含税销售额;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销售额也视为含税销售额。 (十一)确定销售额的特殊情况:当价格不合理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销售额,按下列顺序确定:①按照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②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③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十二)进项税额的规定:进项税额是指当期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随价支付的增值税额。 (十三)允许抵扣的进项税的确定条件:
凭票抵税: A.取得专用发票(注意:错误发票不能抵扣); B.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税单或税票)。(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款。)
计算抵税:A、外购农产品=买价×13%;B、运费=普通发票注明的运输费用×7%;C、生产企业收购废旧物资=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10%。 (十四)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购进固定资产;(2009年1月1号可以抵扣了)
(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4)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7)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十五)☆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1.进口货物不是应税消费品
a.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b.应纳税额=a×增值税税率 进口货物是应税消费品
a.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b..代征增值税=a×增值税税率 c.代征消费税=a×消费税税率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运费金额×7%(注意:1.提供运输服务的是承运单位,即正规的运输部门,可视为承运单位开具的发票有:运费结算单据、货运发票、运费普通发票。 2.可抵扣的运费不包括杂费,只能是运输费和建设基金。 运费:一般纳税人支付运输费用,可按照运费金额的7%计算扣除进项税额,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十六)农产品(2002.1.1.起由10%调为13%) 进项税额=买价×13%
买价=农产品支付价款+农特税(农特税,只用于特殊作物,比如:烟叶)『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在销售环节上可免增值税』
(十七)征收管理:A、征收机关: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 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B、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十八)纳税期限: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三、消费税: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
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设立的新税种。
(一)征收范围:生产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符合委托加工的条件是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进口应税消费品;零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钻)。(从1995年1月日起,金银首饰由生产销售环节征税改为零售环节征税;从2002年1月1日起,钻石及钻石制品由生产、进口环节征税改为零售环节征税。)
(二)纳税人: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条例列举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不能等同于最终负税人) (三)税目、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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