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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税制概论
一、税收的概念: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工具。 从六个方面理解税收的概念:1、从直观来看,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手段。 2、从物质形态来看,税收交纳的形式是实物或是货币。 3、从本质来看,税收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实现的特殊分配关系。 4、从形式特征来看,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的特征。 5、从职能来看,税收具有财政和经济两大职能。
6、从性质来看,我国社会主义税收的性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二、税收的本质:税收体现一种特殊的分配关系。 三、税收的形式特征: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
税收的“三性”,如同税收本身一样,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三者相互依赖,缺一不可。征税的无偿性,必然要求征税方式的强制性。强制性是无偿性和固定性得以实现的保证。国家 财政的固定需要,决定了税收必须具有固定性特征,税收的固定性也是强制性的必然结果。
四、税法的概念:税法是税收制度的体现形式,是国家制定的用于调整税收法律规范的总和。
五、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主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客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权利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六、税收法律责任:
1、违反税务管理的法律责任。 2、偷税、抗税的法律责任。
3、虚开、伪造、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刑事责任。 4、单位的法律责任。
5、擅自减税、免税的法律责任。 6、税务人员违法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 税制要素与税收分类
一、税法要六要素
1、征税对象的概念: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是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法律术语称为课税客体。 2、纳税人的概念:纳税人是纳税义务人的简称,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法人和自然人,法律术语称为课税主体。
3、税率的概念:是应纳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它体现了征税的深度。
4、纳税环节的概念:纳税环节是商品在流通过程中缴纳税款的环节。
5、纳税期限的概念:纳税期限是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最后时间限制。 6、减税、免税的概念:减税是对应纳税款少征一部分税款;免税是对应纳税额的全部免征。 二、简答部分:
1、纳税人和负税人的区别和联系: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法人和自然人;负税人 就是最终负担国家征收的税款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同负税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负税人是经济学中的概念,即税收的实际负担者,纳税人是法律用语,即依法缴纳税收的人。有的税种,纳税人就是负税人,有的税种,纳税人和负税人是不一致的。
2、扣缴义务人和负税人:扣缴义务人是税法规定的,在其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税款并向国库交纳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负税人是最终负担国家征收的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区别:扣缴义务人的概念是为了防止偷漏税,而负税人则是最终负担税收的单位和个人。联系:两个概念有时候是同一种情况。*
3、自然人和法人的区别和联系:区别:本质上不同,自然人是生物活体,而法人是虚拟的主体。具体特征不同:普通人;而法人必须具备四个条件:①依法成立;②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联系:都是民事主体,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 4、三种税率形式的优点和缺点及具体表现形式:*
1、比例税率:比例税率是应征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量为等比关系。优缺点:计算简单,不因征税对象数量多少而变化,不妨碍流转额的扩大,适合于对商品流转额的征收,但是调节收入的效果不太理想。具体表现形式:单一的比例税率、 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
2、累进税率:累进税率是随征税对象数额的增大而提高的税率。优缺点:最能体现公平税负的原则,多得多交,少得少交,适合调节纳税人收入水平,缩小纳税人之间的收入差距,但是计算机和征收比较复杂。具体形式:全累税率和超累税率。
3、定额税率: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是按单位征税对象,直接规定固定税额的一种税率形式。优缺点:计算简便,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征税对象应该是质量和规格统一标准的产品,有利于企业改进包装和提高产品质量,但是客观上会减少税收收入。具体形式:地区差别定额税率、幅度定额税率、分级定额税率。
第三章 税制原则
一、威廉·配弟的三条税收标准:廉·配第是英国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公平、简便、节约。 二、亚当·斯密的税收四原则:是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主要代表人物,其代表作为《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简称《国富论》),是一本划时代的著作。他提出了著名的税收四原则: 1.平等原则(威廉是公平);2.确实原则。3.便利原则(威廉是简便)。4.节约原则。
三、西斯蒙弟的税收原则:是瑞士的经济学家,他的代表作是《政治经济学新原理》,赞成斯密提出的四个原
则然后又成经济发展的观点出发,补充了四项原则:1、税收不可侵及资本;2、不可以总产品为课税依据;3、税收不可侵及纳税人的最低生活费用;4、税收不可驱使财富流向国外。
四、瓦格纳的四项九端原则:德国19世纪新历史学派的代表,其代表作为《政治经济学原理》和《财政学》。四端九项原则:(社会政策原则)1.财政政策原则:(1)充分原则,即税收必须能满足国家财政的需要。(2)弹性原则,即税收收入必须能充分适应财政收支的变化。2.国民经济原则:(1)税源选择原则,即税源选择必须适当,一般而言,可以作为税源的有所得、资本和财产三项,但以所得作为税源最为适当。(2)税种选择原则,即税种的选择必须考虑税负转嫁问题,应将税负的归宿点落在应该承担税负的人身上,因为谁负担税收,要比谁缴纳税收更为重要,所以,税种最好选择不易转嫁的所得税。3.社会公平原则:(1)普遍原则,即对一切有收入的国民,都要普遍征税,不能因身份或社会地位特殊而例外,要做到不偏不倚。(2)平等原则,即不承认收入和财富的自然分配状态是合理的,应根据纳税能力的大小课税。4.税务行政原则:(1)确实原则。即税收法令必须简明确实,在解释上不容有置疑的余地;税务人员必须具有相当的技术知识,以免征税时查定不实;纳税进间、地点及方式都应明确告知纳税人,使纳税人有所遵循。(2)便利原则。即政府征税应为纳税人的方便考虑,纳税的时间、地点和缴纳方式等都应从方便纳税人的角度出发。(3)征税费用节约原则。即征收管理所开支的费用,应力求节省,以增加国库的实际收入;同时,征管费用不单纯指征税的费用,纳税人因交税而直接负担或间接负担的费用也包括在内,所以,如果纳税人直接或间接的负担或损失过重,也是不符合这一原则的。综上所述,瓦格纳的税收原则是完全为他提出的社会政策服务的,由于他的理论核心是建立在社会政策基础之上的,所以他将税收原则也称为社会政策的原则。* 五、现代西方税收的三项原则:效率原则、公平原则和稳定原则。
六、公平原则的两个准则:横向公平是指凡有相同纳税能力的人应缴纳相同的税收;纵向公平是指纳税能力不同的人应缴纳数量不同的税收。
七、内在稳定器和相机抉择:“内在稳定器”:它是指税收制度本身所具有的内在稳定机制。它不需要政府随时作出判断和采取措施,就能收到自行稳定经济的效果。“相机抉择”:又称“人为稳定器”作用,是指政府根据经济运行的不同状况,相应采取灵活多变的税收措施,以消除经济波动,谋求既无失业又无通货膨胀的稳定增长。总的来看,当经济不景气时,应实行减税政策,以鼓励投资,稳定就业水平;当经济过度繁荣时,则应提高税率,防止私人资金的过度投资,爆发危机。 八、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税收原则:
九、坚持税收原则应该注意的三个关系:第一,依法治税与发展经济的关系。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反作用于经济,这是一条必须遵行的客观规律。 第二,完善税制与加强征管的关系。税制是征管的基本依据,征管是税制得以正确贯彻实施的保证。 第三,税务专业管理与社会协税护税的关系。税务专业管理是指税务部门的管理,社会协税护税是指社会各有关部门对税收工作的支持与配合,也包括群众性的协税护税。
第四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制的建立和发展
一、1950年统一全国税收,建立社会主义新税制。 二、1958年改革工商税制和统一全国农业税制。
三、1959年“税利合一”试点,以利代税,取消税收,全部转化为利润,就必然出现原来利大的更大,利小的变大,亏损的变盈利了。
四、1979年以来,实行利改税,即把原来国营企业向国家上缴利润的方法改为征税的办法。分两步:第一步对国营企业普遍征收所得税,实行税利并存;第二步开始全面实施第二步利改税,由“税利并存”逐渐过渡到完全的“以税代利”。评价:利改税方向正确、成绩显著考核形式。利改税的失误表现在:A、客观原因,税制改革超前,配套改革没有跟上;B、主管原因,对利改税的理论准备不足,主要是利改税的概念不准确。否定了“非税论”却走向了“税收万能论”的极端。 五、1979年以来全面税制改革后的税种设置 : 1、流转税制(7个):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等;
2、所得税制(9个):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调节税、私营企业所得税等;、 3、资源税制(4个):资源税、盐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4、财产税制(3个):房产税、契税、城市房地产税;
5、行为税制(10个):奖金税、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烧油特别税、印花税等。
六、税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指导思想是: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理顺分配关系,保障财政收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
必须遵循的原则是:1、要有利于加强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2、税制改革要有利于发挥税收调节个人收入相差悬殊和地区间经济发展差距过大的作用,促进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3、体现公平税负,促进平等竞争。 4、体现国家产业政策,促进经济结构的有效调整,促进国民经济整体效益的提高和持续发展。5、简化、规范税制。
七、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和进展:基本思路“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进展:1、农村税费改革;2、积极实施出口退税改革;3、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4、个人所得税法修订;5、消费税改革;6、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7、土地增值税清算;8、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般税暂行条例》;9、上调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10、提高耕地占用税税额标准。
第五章、流转税
一、流转税制的概述
定义:是以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的总称,其中流转额包括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我国现行流转税制包括的税种: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 二、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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