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题海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业务指南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业务指南

  • 62 次阅读
  • 3 次下载
  • 2025/6/14 16:15:00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且符合相关提取条件的; 4、离休、退休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家庭成员涉及大病医疗的;

8、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符合相关提取条件的; 9、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10、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允许的其他情形。

办理场所:

市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东区办事处、开发区办事处、三乡办事处、小榄办事处。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供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

市公积金中心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出具《中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确认单》,申请人签名确

认 ↓

中心后台将提取金额转帐到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上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提取申请人对市公积金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外市购房需要向外地房产地登记部门核实资料的,在得到核实回复后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办理时间间隔:

除租房提取和委托自动转账外,以其他情形办理的非销户提取,每次提取必须相隔半年或以上。住房贷款购房已办理委托提取自动转账的,将每三个月自动划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1

预约提取:

职工可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www.zszfgjj.gov.cn预约前来办理提取手续时间,职工经成功预约并在预约时间到达约定的公积金中心办事场所,可以免排队办理公积金业务。

非销户提取

(1) 一次性付款购房 提取条件:

一次性付款购买本市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购房发票开立日起两年内只提取一次;购买外市自住住房的,在房地产权证出证之日起两年内只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中心收取所需资料原件审核,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退还所提交的资料正本。

所需的资料:

▲购买一手房提取

1、商品房购销合同及销售登记备案表或房地产权证; 2、购房发票; 3、提取人身份证;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5、结婚证(只适用于产权人配偶提取)。 ▲购买二手房提取 1、房地产权证; 2、二手房转让发票; 3、提取人身份证;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5、结婚证(只适用于产权人配偶提取)。

属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其安置房屋需由被拆迁人补充资金的,可以在付款发票开具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被拆迁人支付的补充资金。 所需资料: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房屋拆迁补偿款使用划款证明及付款发票; 3、提取人身份证;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5、结婚证(只适用于产权人配偶提取)。

2

(2) 分期付款购房 提取条件:

分期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在房款累计交纳50%以后和房款全部付清后各一年内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中心收取所需资料正本审核,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退还所提交的资料正本。

所需的资料:

▲第一次支取,在房款累计交纳50%以后(以最后一张付款收据或发票开立日起一年内): 1、商品房销售登记备案表和商品房购销合同或房地产权证; 2、购房发票或盖有开发商财务章的收据; 3、提取人身份证;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5、结婚证(只适用于产权人配偶提取)。

▲第二次支取,在房款全部付清后(以最后一张付款收据或发票开立日起一年内): 1、购房发票或盖有开发商财务章的收据; 2、提取人身份证;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结婚证(只适用于产权人配偶提取)。

(3) 申请住房贷款购房 提取条件:

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住房贷款以及组合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在正常还贷期间每隔180天提取一次。首次提取须在正常还贷两个月后,可提取已偿还贷款本息额度的住房公积金。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分两次提取贷款前已付的购房款,但须相隔一年,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贷款前已付购房款的50%。第二次及以后各次,提取额按自上次审批日起累计实际还款额(含提前还贷部分),每隔180天提取一次,每次提取后账户内须保留至少100元的余额。下次前来办理提取的时间以审核后提取审核表上打印的“下一提取日”时间为准。在2010年12月13日前,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提取的,累计提取额达到贷款金额的1.1倍,则不可再提取。

所需的资料:

▲第一次提取(正常还贷两个月后可以提取):

1、商品房销售登记备案表、商品房购销合同或房地产权证(二手房须提供房地产权证); 2、商业性个人住房借款合同;

3

3、提取人身份证;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5、首期购房发票或盖有开发商财务章的首期收据(二手房须提供转让发票);

6、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凭证及累计还款证明(须加盖银行业务章)或借款合同指定账号的供楼存折(须打印累计还款记录,至少打印到最近两个月);

7、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贷款还需要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报建批准书(报建用途必须为住宅)或房屋安全鉴定书、施工合同正本、施工发票; 8、供楼账号变更时须出示账号变更证明; 9、结婚证(只适用于借款人配偶提取)。

▲第二次及以后各次提取(每次提取必须相隔半年或以上): 1、提取人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需提供自上次审批日起累计还款证明(须加盖银行业务公章)或借款合同指定账号的供楼存折(须打印自上次审批日起累计还款记录,至少打印到最近两个月);

4、供楼账号变更时须出示账号变更证明; 5、结婚证(只适用于借款人配偶提取)。

纯公积金贷款办理提取时须提供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结婚证(只适用于借款人配偶提取),无须提供上述提取其他所需材料。

▲在本市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不足以支付当期还贷本息总额的,其差额部分可由借款人的父母作为共同还款人提取,但提取总额不超过当期实际偿还贷款本息总额,借款人的父母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没有以其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除第一次申请住房贷款购房提取所需资料外,还需以下资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与父母关系证明(户口本或公安局证明或公证书);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证明;

3、借款人父母的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 自建房 提取条件:

自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在报建批复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和在房地产权证登记日起一年内各提取一次,两次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建房款。自建房提取额计算标准为1500元/平方米。

所需的资料:

4

  • 收藏
  • 违规举报
  • 版权认领
下载文档10.00 元 加入VIP免费下载
推荐下载
本文作者:...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

文档简介: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且符合相关提取条件的; 4、离休、退休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家庭成员涉及大病医疗的; 8、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符合相关提取条件的; 9、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10、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允许的其他情形。 办理场所: 市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东区办事处、开发区办事处、三乡办事处、小榄办事处。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供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 ↓ 市公积金中心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出具《中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确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单篇付费下载
限时特价:10 元/份 原价:20元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fanwen365 QQ:370150219
Copyright © 云题海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6052595号-3 网站地图 客服QQ:370150219 邮箱:37015021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