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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6 技术6级 具备管理项目组或中型团队的能力;具备督导、教练、评估能力;可协调多种专业岗位,具备发展潜质;可以带领、辅导至少5名(含)以上助手有效工作。 T5 技术5级 项目、团队中的核心成员,参与较大型项目,可独立负责专业岗位,可以承担跨专业协调与技术组织工作,可以带领、辅导1名(含)以上助手有效工作。 T4 技术4级 项目、团队中的核心成员,参与较大型项目,可独立负责专业岗位。 T3 技术3级 项目、团队中的重要成员;参与中型项目,能够提供专业意见。 T2 技术2级 项目、团队中的成员,能提供专业支持。 T1 技术1级 对日常工作提供一般性支持服务;应届本科生、研究生。
第十六条 行政职级和专业技术职级“双通道”晋升路径图
“双通道”晋升路径图
专业技术职级 分公司职级 职级代码 M9 M8 M7 M6 M5 中心总监 中心助理总监 部门总监 领导 行政职级 总公司职级 事业部职级 事业部总经理 事业部副总经理 中心总监 总公司职级 总XX 分公司总经理 分公司副总经理 M4 师 M3 首席XX师 资深XX师 M2 高级专业经理 部门总监 助理资深XX师 M1 专业经理 高级专业经理 部门总监 S5 高级主管 专业经理 高级专业经理 高级XX师 中级 S4 专业主管 高级主管 专业经理 XX师 初级XX S3 高级专员 专业主管 高级主管 师 助理 T2 T3 T4 T5 S2 S1 专员 助理 高级专员 专员 专业主管 高级专员 XX师 T1 T6 T7 T8 第十七条 不同专业技术职级人员,有不同的任职能力、职业素质要求及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级评定晋升,必须符合本管理制度中规定的胜任必要条件,否则不予晋升。
第十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匹配到专业技术职级。对于具备管理潜质,拟承担管理职责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专业技术职级与行政职级之间横向匹配,但必须按照权限规定和流程办理,并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执行。
第十九条 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应与专业技术职级晋升和岗位职务晋升培训相结合。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凡本办法未尽事项,参照公司其他有关文件执行。其他文件与本办法有不相符之处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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